发布森林防灭火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23 17:40: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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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森林防灭火十项措施
20211月以来,梅州持续晴朗干燥,部分县(市、区)频繁出现森林火情,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要求和近期梅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梅州围绕做好森林特别防护期,尤其是近期及春节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发布了如下10项措施:
一、全方位压实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各镇(街道、场)党委、政府务必认清当前梅州火灾频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势头。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要全力以赴加强对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监督管理;要重心下移,有效指导基层扎实开展工作。
二、全面倒查森林火灾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对202010月以来本辖区内发生的每一宗森林火灾,要依照有关规定全面启动倒查问责机制,迅速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要查清起火原因并认真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扑救不及时而导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梅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涉嫌违法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进行提级调查。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责任不脱节。在2021年森林特别防护期,要确保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有1名主官带班。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时制度,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火情,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
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春节至清明期间(21日至430日),梅州市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各地领导带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将予以通报。各镇(街道、场)、村护林员在每日巡护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各镇(街道、场)汇总本辖区巡护、防护情况每日向县(市、区)林业部门报告。
四、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
各县(市、区)、镇(街道、场)要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网格化管理责任,采取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执勤等形式,在重要路口、重点区域设卡口、密巡查,落实镇、村干部及护林员的管理责任,确保人员到岗、巡查到位;对落实情况要建立健全督查抽查和逐级报告机制。护林员包片范围每天巡查不得少于3次,对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ed3c62260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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