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统计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名称和印章的通知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01
卷:000
期:003
页码:P.7-7
页数:1
中图分类:C829.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统计局;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名称;市人民政府;国家;自治区;办公厅;直辖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即日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名称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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