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 印花税
成交价X 0.05嘴免征收)
2、 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征收一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
格)X 5.6%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 X 5.6%
3、 个人所得税
白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 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 1%征收个税;
免税条件:(1)白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 白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4、 土地增值税(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 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 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5、 城市维护建设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 用。
6、 教育附加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 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
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X 6%=市可交易
7、 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 让金: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X 1%=市交易后成商品房
8、 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
⑴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 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
⑵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 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 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 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 10%的土地出让
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 (
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X3%E收税费即可。
9、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
二、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 印花税
成交价X 0.05嘴免征收)
2、 契税
(1)普通住宅
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价 X 3咆收;
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 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 X 1%;90-14护米合同价X 1.5%;14存米以上均按3%征收。
⑵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合同价)X 3遍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f8d0a8944bcf84b9d528ea81c758f5f71f2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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