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解读中国裁判文书网<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司法公正是一种社会公正和社会感知,需要以看得见的方式予以展示,裁判文书公开就是很好的展示方式之一。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决定由最高院在全国的范围内统一组织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情况如何?上线以来裁判文书公开数据量如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用户体验如何?如何从浩如烟海的裁判文书公开信息中读出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我们今天通过数据来解读“中国裁判文书网”,尝试回答以上的问题。 本文部分数据挖掘工作由本人老东家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的IT团队完成,在此特别感谢!相信天同超一流互联网团队,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给行业带来超一流的互联网产品。<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上传情况 数据截止2014年8月14日 各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早在2013年年底已经开始,而正式大批量地上传裁判文书是2014年春节之后,从2014年1月至8月的数据量来看,上传的峰值出现在7月,由于数
据只统计到了8月14日,因此8月份的数据统计不完整,只有9431件。通过1月至7月的完整统计,最高院关于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已产生了作用,裁判文书的公开量逐步增加,公开呈非线性批量增加态势,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各级法院应该是有专人负责裁判文书的批量上传。<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情况分析 截至2014年8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裁判文书总量为791475件,2014年最高院正式要求各级法院公布裁判文书以来,平均每日公开3600余件,总字符数(包括数字、标点)超过24亿字,相当于4576本《史记》的字数总和。其中字数最多的一篇裁判文书是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有93350个汉字字符。(《恒益国际
企业有限公司、吴江民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林达置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和融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湾游艇湾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0)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32号)<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裁判文书公开热点省(市、区) 由于2014年案件审结数量以及公开数量尚不能统计完成,因此我们将现有公开数量与去年2013年的审结数量进行对比,对各省的公开情况进行可视化展示,2013年案件审结数量来自于各省高院向各省人大所作年度工作报告。不难发现,2014年上半年裁判文书公开绝对数量较多的是依次是浙江、山东、福建,而从公开比例上来看,浙江、陕西、重庆的裁判文书公开相对较好。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公开热点省民商事案件案由排行 我们从裁判文书公开最多的三个省浙江、山东、福建进行分析,对这三个省公开裁判文书的案由排行情况进行统计比较。 综合来看,借款合同、建设工程、融资租赁合同三类纠纷占据了这三个热点省份争议类型的前三甲。同时,通过这三个案由类型也看到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多发领域,较多地集中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最高院今年2月2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融资租赁领域矛盾多发的数据准确性。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浙江省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借款合同<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 融资租赁合同 债权人代位权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宅基地使用权 10359 3514 163 120 72 53 山东省 借款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4823 815 25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建设用地使用权<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宅基地使用权 债权人代位权 20 19 17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福建省 借款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 债权人代位权 2863 456 40 9 6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宅基地使用权<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6 此外,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商品房交易情况的统计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情况,我们可以合理的推断出,当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低迷时,同时也是建设工程类案件多发时。此时,不管是我们国家的政策制定者还是法律服务人员,应当多关注这个领域,为潜在的当事人提供策划周全的法律服务。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的一些问题 一、裁判文书从判决到上网的时间周期过长 通过分析裁判文书的作出时间和上网时间,我们发现裁判文书上网时间比较集中,从裁判完成到公开上网,少则20多天多则好几个月时间,各级法院对裁判文书批量化上传是其中一个滞后原因,当然最高院的《规定》比较宏观,在操作层面有待细化。 二、裁判文书未按照法定要求公开 1、敏感信息应隐匿而未隐匿 根据《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对于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当事人信息必须进行匿名处理。但我们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关键字“离婚”这类搜索婚姻家庭类案件时,所显示的结果中有一些法院未能对此类案件的当事人信息进行隐匿。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对于当事人信息未做任何处理,如“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丁岚与肖开浩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均没有隐匿;另一种是在裁判文书的文本中对于当事人的信息进行了隐匿,但是在案件标题处依然未对当事人双方的姓名隐匿,如“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王鑫鑫诉被告范江伟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应公开信息而不当隐匿 只要是《规定》没有要求隐匿的信息都应该公开,并且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是我们在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过程中发现,有一些裁判文书误将应当公开的信息进行了隐匿操作,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严某某诉张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此份判决书的性质是婚姻家庭的纠纷,应当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进行隐匿,但是我们发现此份判决书除了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的姓名没有隐匿之外,其他所有人的个人信息全部进行了隐匿,包括当事人双方所聘请的代理人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信息。 3、对应当隐匿的信息隐匿不规范统一
对于敏感信息的隐匿,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的裁判文书中有多种隐匿处理方式,例如对于人名的隐匿,有“某某”、“空格”、“〇〇”等符号进行隐匿操作。由此可见,对于裁判文书如何进行隐匿操作,很可能最高院对于各级法院文书公开的要求没有明确统一的指引,尽管现有隐匿手段并不会影响到裁判文书文意的理解,但是统一的上传、隐匿标准以及监督程序制度的缺位,势必导致各地裁判文书公开的质量参差不齐,各地对于司法公开的理解不一致,对于应当隐匿而不隐匿、应当公开而错误隐匿的低级错误反复不断出现,严重影响最高院的司法权威。 三、裁判文书录入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