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0 01:33: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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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及保健教师工作制度

一、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制订的卫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帝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二、结合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和季节变化特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班级卫生员骨干,并开展各项检查评比制度。

三、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视力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载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等情况。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接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登记防治工作。

四、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以控制传染源。

五、热心为学生服务,课间、午间认真值班,接待学生卫生防病治病的咨询及处理学生偶发伤害事故。对急诊病人,发热病人和其他不能处理的疾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及时并通知家长,并跟踪观察。卫生室的医疗器械、检测设施要妥善维护。

六、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除害防病、红十字教育及爱国卫生社会活动等。

七、配合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卫生、环境卫生、厕所卫生、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炊具消毒等工作,定期为食堂培训炊事员,监督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学习,会议要履行好请假手续。

九、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认真参加各种卫生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加强实践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十、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对资料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和分析。每学期结束上交学校教导处,按规定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进行维护保养、消毒。按规定给生病的学生配药并作好配药登记。

 

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

为了有效防范各种疾病,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

1、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

2、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监督预警机制。学校在区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预报和预防工作。

3、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1) 分管卫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学校上报信息的责任人。

(2) 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规定的疾病上报的范围、途径、程序和要求。

4、建立的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预案制度。

5、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保障制度。

(1) 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2) 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检查和指导。

(3) 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4) 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对有关人员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6、对学校因管理原因而造成的重大事件,一经查明原因,对相应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若情况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责任。

1、学校是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教育等工作。

2、学校要主动与地方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落到实处。

3、加强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知识活动,并纳入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中,与学校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4、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制度。

5、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负责人每天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和进食堂的伙食品、肉类、鱼类、蔬菜、点心进行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室、保健教师、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学校事务处、教导处、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校长等都是各岗位的责任人,都必须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承担各自的责任。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和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卫生保健教师。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卫生保健教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的要对其作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查验医生开具好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以上各条,希望班主任及卫生保健教师切实执行。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报告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保健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检查,迅速应对各种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订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岗位职责。

一、确定班主任为兼职报告员。其职责是在每天学生晨检的基础是,发现高热病人或各类传染性疾病疑似病人时,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卫生室保健教师,并书面备案在晨检表上。

二、学校卫生室保健教师为专职报告员。(人乐:陆明珍、西林:任媛芳、新城校区:徐霞)其职责是在接到班主任报告或诊治学生过程中发现各类疑似传染病的(或经医院确诊的)应在最快时间报告松江区疾控中心,并向校长报告。同时,应及时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书面登记备案。

三、分管领导和校长在接到报告时,应迅速报告主管局,并会同有关人员和卫生保健教师按照《传染病突发应急预案》迅速处置病人。

四、以上各条工作制度,相关报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有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区来校学生追踪观察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校对疫区来我校就读的学生实行追踪观察制度。

1、每学期初,凡学校转入从疫区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对其家长发放《身体检查告知书》通知该生家长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身体健康的,验收医院出具的有关书面资料后方可就读。

2、每逢五·一、十·一、寒暑假等节假日复课,班主任应仔细调查了解学生在假期内是否去疫区探亲、旅游。如发现有此情况的即报告学校卫生室。卫生室接到有关报告后,立即向该生家长发放《身体检查告知书》,并按第一款相关内容,具体落实。

3、一旦发现疫区来沪学生有相似症状或确诊病人,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置并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和消毒措施。

4、学生患病隔离期间,有关班主任、任课老师应给予热情关怀,经常通过电话了解治疗康复情况,并根据许可程度指导、安排其课外学习,卫生保健教师也应经常保持该生的联系,了解、关心该生的病情康复情况。

5、患病学生病愈复课,必须出示相关医院或卫生疾控防疫部门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允许就读。

6、患病学生复课后,学校、班主任、卫生保健老师在关心、照顾的基础上仍应对其康复后的身体情况继续观察,一旦有异,即按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1、凡一年级新生入学,教导处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教导处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3、凡外地来本校就读的,教导处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在本校就读。如其具备接种卡,则应告知其至区卫生防疫部门调换本地接种卡,方可准其就读。

4、凡本校学生,其预防接种卡必须统一收取并按规定由学校卫生室统一保管。卫生保健教师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卡逐一登记、存档。

5、新生或转入学生的预防接种卡收缴后,卫生保健教师应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未按要求预防接种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家长陪孩子至区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接种。

6、当有学生转出或毕业,卫生保健教师应将学生预防接种卡随该生档案一并转移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传染病报告制度

 

疾病报告和登记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工作规定,制定我校的传报制度。

一、报告的病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种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6种及其他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

二、报告时限和报告程序

一旦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立即电话传报教育局基教科以及岳阳地段医院预防科和区疾病控制中心。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二、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三、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进行预防观察,并通知患病学生家长带学生去医院看病。

四、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进行预防观察,并对教室进行消毒。

五、学生复学必须有医院复学证明。

 

 

传染病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要求,认真何等好消毒隔离工作。

二、严格做好一切器具的消毒工作,体温表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

三、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染。

四、对各种医疗后的污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并进行焚烧处理。

 

 

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制度

 

1、两周一次利用卫生小广播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卫生健康及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2、每月出一块黑板报,将一些健康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刊登在黑板报上,让学生阅览。

3、两周一次各班主任老师利用午会课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防治、常见病预防有关知识。

4、将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图片张贴在学校的宣传窗栏里,让学生阅读观看。

 

 

传染病预防查验制度

为了有效地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消除各类传染病在师生中流行,特制订本校传染病预防的查验制度。

1、学校卫生室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并切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和登记,上报工作要求,学校在期初和期末分别检查一次该制度实施情况。

2、每学期开学,教导处、卫生室对前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要求其携带预防接种卡报到,学校在期初将检查一次该项制度落实情况。

3、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学校每月二次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晨检,执行卫生操作规范、餐饮具等消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令改进。

4、坚持在师生中开展晨检制度,学校每学期二次检查该制度落实情况。

5、学校教室、厕所、阅览室、电脑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有后勤部门每周消毒一次,卫生室应预以指导和监督,并每周检查一次消毒落实情况。

6、重视对卫生室的管理,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其传染病预防,落实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传染病防治工作自查制度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到工作,平时加强查验,发现漏种通知其家长去定点医院补种。

2、每年组织校内从事饮食、饮水工作人员的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平时加强查验,发现从业人员身体不适,劝其离开岗位。

3、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平时加强查验,发现不当之处应用及时指出,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验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学生饮水制度

一、学生在校饮水由学校食堂统一按饮水卫生要求足量供应。

二、供应学生饮水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密封加锁,并由专人负责。隔夜水必须倒尽,每周将容器消毒一次。

三、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准将自备茶杯借给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四、学生饮水时,应本着需要和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不得将饮水移作他用,更不得用饮水嬉戏。

五、学生应自动维护盛水容器的洁净与安全,不在容器附近游戏、玩耍、吵闹,发现有此情况应互相劝阻。

六、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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