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城建设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5 19:18: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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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县城镇化水平,提升县城的承载力和集聚带动能力,促进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破解商贸发展滞后难题,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一心两轴四片区”的总体布局结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向南扩展、东西延伸、改建并举”的思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省上建设沿黄经济带及支持临夏经济跨越发展的良好机遇,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依托藏区大市场、融入兰州都市圈”发展战略和“强基础、抓教育、兴商贸、育产业、保民生、促和谐”的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八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和“两会”精神,按照实施生态立县、教育兴县、项目带动、转型跨越四大战略,培育草食畜牧、劳务、特色林果、商贸旅游四大产业,突出做好民族民生、基础建设、扶贫开发、文化发展四篇文章,在破解难题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势头,着力建设生态积石、和谐积石、幸福积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坚持大气魄投入、大手笔建设,提高我县城镇化水平,着力打造优美、和谐、生态、宜居、幸福的人居环境。

 二、建设原则

    县城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依法建设原则; 2、突出民族特色原则;3、生态县城建设原则;4、县城功能齐全原则;5、文化县城建设原则。

    三、工作任务

    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完善基础服务功能,提升县城品位,增强聚集效应,营造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实施7项工程。

(1)广场公园建设项目

1、在广场公园沿街新建明清风格的二层商铺280间1.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住户6户、拆除新建商铺20间,概算总投资2406.3万元。(不包括征地拆迁费,其中新建商铺1.2万㎡,按400/㎡计补助资金480万元,21户每户奖金3000元共计6.3万元,共计需政府补助资金486.3万元),

2、在公园建设入口牌坊、休闲卖品部、曲径道、亭子、喷泉、景观灯等附属设施,概算投资600万元。

(二)、振兴路步行街工程

起止县农业局,穿越初级中学达北滨河路,全长710米,概算总投资4257.5万元

1、商铺改造:拆除商铺86间,新建四层以上欧式或明清风格商铺216间,总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总投资4064万元。其中1-2层400/㎡计、3-4层按200/㎡计,共需政府补助资金1596万元。

2、门面穿衣戴帽改造:对庆盛宾馆、信合大厦、邮政宾馆、汽车站、农调队,农业局、城建、林业局、防疫站家属楼和杨林商住楼按照统一设计标准进行“穿衣带帽”改造,共计4300平方米,补助资金按450/㎡计,需政府补助资金193.5万元。

(三)、县城临夏路、大河路、农贸路改造工程

1、对全长1900米的县城临夏路、大河路、农贸路进行改造,铺油2.3万平方米,人行道铺透水砖2.1万元平方米,安装路灯96盏等附属设施,概算总投资1800万元。

2、对长900米的大河路、农贸路商铺进行部分拆除改造,拆除商铺148户,新建统一设计标准四层商铺414间,每间宽3.5米、里径深12米,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1-2层400/㎡计、3-4层按200/㎡计,共需政府补助资金2100万元。

3、门面穿衣戴帽改造:对供销社、医药公司、工商局家属楼,金融宾馆、民族医院、将一四夫商铺按照统一设计标准进行“穿衣带帽”改造,共计3335平方米,补助资金按450/㎡计,需政府补助资金150万元。

(四)、县城三环西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对长1.3公里、路基宽26米、路面宽16米的县城三环西路实施道路及排水工程,征地72亩,需454万元,道路铺油硬化2.08万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铺设1.13万平方米、安装路灯86盏、安装DN600-DN900排水管1.5公里及给水、绿化等附属设施,估算投资1180万元。

(5)花苑西路(二环西路至益民路)、益民路(北滨河路至临夏路)、惠民路(益民路至惠民廉租房小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对长1公里的三条道路实施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铺油硬化1.2万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铺设0.8万平方米、安装路灯32盏、安装DN600-DN900排水管1.5公里及给水等附属设施建设,估算投资800万元。

(6)积石景观桥建设项目

在初级中学对面南北滨河路之间架一座景观桥,桥总长(跨度)67米,宽18米,安装射路灯6盏,估算投资580万元。

(7)县城中心商贸城建设项目

占地33.5亩,新建29层全框架剪力墙结构集购物、娱乐、餐饮、居住为一体的综合型商住楼3栋,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总投资29000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42873.8万元,其中政府投资9485.8万元(政府补助4525.8万元),群众自筹4388万元,企业筹资29000万元。县城中心商贸城建设项目由县建设局负责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其他项目中实施的商铺改造、道路铺油硬化、人行道道牙栽置、供排水、绿化、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由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实施。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县城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李耀林 县政协主席

副总指挥:王晓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文明 副县长

成 员:马文吉 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进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树诚 县发改局局长

张福林 县审计局局长

马玉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祁永仓 县交通局局长

马鹏阳 县广电局局长

马明录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正录 县城管局局长

马佩文 县工商局局长

韩得祥 县民政局局长

马成祥 县水电局局长

马福成 县监察局局长

马成云 县安监局局长

韩维忠 县司法局局长

白守海 县规划局局长

马 俊 县质监局局长

马成明 吹麻滩镇党委书记

马延平 胡林家乡党委书记

祁文学 寨子沟乡党委书记

冶成义 县农行行长

白万清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朱玉昌 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韩登岳 县法院副院长

马玉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亨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拜真理 县电力公司经理

王效兰 县联通公司经理

贺永强 县邮政局局长

王怀成 县电信局局长

辛 钰 县移动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王晓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玉杰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内设八个工作组:

1、宣传动员组

组 长:马成明

副组长:马延平、祁文学、白守海 马成云 、马占虎、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村主任及社长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胡林家乡政府、规划局、建

设局、质监局、广电局、林坪(方家)村村干部、广场(滨河)社区干部

职责:宣传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及县

城开发建设政策,营造县城建设良好氛围。

2、规划协调组

组 长:白守海

副组长:马成明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建设局、国土局、林坪(方

家)村村干部、广场(滨河)社区干部

职责:编制县城建设改造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县城新建道路的规划放线。

3、征地组

组 长:马明录

副组长:马成明、祁永仓、朱玉昌、 方家村、林坪村村干部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

职责:负责建设用地的征地、报批工作。

4、拆迁组

组 长:马成明

副组长:马正祥、朱玉昌、马成云、白守海、林坪(方家)村村干部、广场(滨河)社区干部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 、林坪、方家村委会、滨河、广场社区

职责: 在县城建设实施过程中,所有拆迁户房屋的拆

迁、补偿、建设地点的落实和暂时过渡工作。

5、建设组:

组 长:马玉杰

副组长:马成明、白守海、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林坪、方家村委会、滨河、广场社区

职责: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指导建设,负责工程安全和建设质量。

6、治安管理组:

组 长:张亨熙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公安局

职责:严厉打击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为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7、杆线迁移组

组 长:马彪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电力局、电信局

职责:县城建设改造地块的各类杆线的迁移、协调等。

8、镇区管理组:

组 长:马正录

成员单位:吹麻滩镇政府、城管局、工商局

职责:对县城区卫生环境、经营交通秩序情况等进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意识,将县城建设项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县城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全力以赴地共同抓好城建工作。

    (二)加强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项目建设工作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富有经验、责任感强、素质高的人员作为工作成员,具体负责抓落实,确保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加强机制保障。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县城计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县直各有关单位,明确建设任务目标、内容、完成时间、奖惩措施等,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进行目标考核。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安排相应的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县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法制保障。妥善处理和化解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对无理取闹、煽动闹事、强揽工程等阻挠县城开发建设的行为,公、检、法等部门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创造良好建设环境。

(三)加强协调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县城建设工作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县城建设项目与土地、资金等供给的衔接配套,努力克服要素资源供给偏紧的困难,使有限的土地、资金等要素向县城建设项目倾斜。对土地落实、环境评价、资金筹措及项目报批等前期过程中碰到问题和困难,各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和解决好所存在的问题,绝不得以各种理由搪塞和推诿扯皮。

    (四)加强督查

    建立《县城建设项目工作通报督查制度》、《县城建设项目工作考核和奖励制度》等相关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定期对县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年终考评。

    六、优惠政策及补助标准

为确保县城主要路段商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补偿标准。

1、拆除新建的商铺除明清或欧式分格的要求按照砖混结构房统一标准4层以上,补助标准为1-2层400/㎡,3-4200/(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计纳入补助的为1-2层商铺建筑面积,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翻新改造的300元/平方米。

2、进行“穿衣戴帽改造的,要干挂大理石瓷砖,补助标准为450/(按实际改造面积计算)。

3、对按要求原址动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现场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完成主体后由建设部门现场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除工本费外免收其他费用,金融部门积极提供贷款予以支持。

七、工作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实行工作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责任单位,除了给予精神奖励外,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1、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投资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给予按时开工奖1万元;500~1000万元项目奖3万元;1000万元以上项目奖5万元。

    2、项目按时竣工,投资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给予按时竣工奖5万元,5000~1000万元项目奖8万元;1000万元以上项目奖12万元。

3、商铺改造中按期动工拆除改造的每户奖励30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1389828f3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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