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杭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19 10:00: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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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于将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且不得超过杭州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717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5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可按照下面的公式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且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市民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拓展阅读

  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什么不能超过12%

  部分城市公积金缴存上限达到了20%。此次统一将上限调整为12%,会有哪些影响呢?

  最主要的目的——降低企业负担

  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过高的人力成本,使得很多企业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扶持企业。毕竟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主体支撑。

  最直接的影响——实发工资增加、个税增加

  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员工实发工资将增加,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扣款减少,实得工资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增加,能够有更多消费选择。但同时,由于公积金属于税前扣款,公积金少了,工资多了,个税也会相应小幅增加。

  最重要的影响——个人收入降低

  这里主要指那些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职工,虽然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了,职工实发工资增加了,但如果是从20%直接降到12%,公司将少缴8%的公积金,等于职工损失了8%左右的工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1df550c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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