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案件作者:靳子来源:《检察风云》2016年第24期
1,e租宝案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其收购后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命名为“e租宝”,以“网络金融”名义上线运营。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据了解,“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案发后,警方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
2016年1月14日,“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 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至11月初,“e租宝”系列案已在北京、广州、云南三地被移交检方起诉。
e租宝案引发了P2P行业的巨大市场恐慌,也暴露了P2P网络贷款平台超增长的乱象。
2,快播案
此案源于2013年11月。当时,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北京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四台,经北京市公安局从中提取的25175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2014年4月,公安部高度重视,对此案实行挂牌督办,先后抓获10余名涉案人员。8月8日,潜逃境外的王欣在韩国被抓获。
2016年1月7日,“快播”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快播公司和四名被告人均不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坚称无罪。百度、QQ、陌陌、淘宝、中国移动诸多公司被辩护律师用来反驳公诉人。焦点集中在: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快播公司是否有监管义务?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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