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与司法会计鉴定
邓新民
【期刊名称】《大江周刊(论坛)》
【年(卷),期】2012(000)010
【摘要】有一种观点,将审计研究与使用已久的查账贴上“司法会计检查学”的标签,并作为与司法会计鉴定并重的内容,组成司法会计学的二元研究对象,但理论阐述又左右摇摆、前后矛盾,因而“司法会计检查”不可能成为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而司法会计鉴定,则主导司法会计朝着更好地为诉讼提供有别于审计的涉案会计事实证明的方向发展,所以,司法会计鉴定才是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
【总页数】1页(91-91)
【关键词】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检查;审计研究;会计学;事实证明;元研究;诉讼
【作者】邓新民
【作者单位】霸州市检察院,河北霸州0657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8.95
【相关文献】
1.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司法会计鉴定——暨析司法会计检查为何不可能成为司法会计学研究对象 [J], 杨为忠
2.司法会计鉴定应当是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重点——暨谈对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发展趋势之认识 [J], 潘仁林
3.从三种传统鉴定的比较谈司法会计区别其他鉴定--从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表述内容的争议谈起 [J], 段文惠; 原建文
4.规范司法会计鉴定提高鉴定质量——访《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执笔人杨为忠 [J], 朱淳良
5.司法会计鉴定的历史演进及启示——兼论司法会计鉴定与法务会计 [J], 赵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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