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10-27 17:36: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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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规定

  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在校学生专科大三,本科大四才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每五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目前教师资格考试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东、山西、安徽、贵州、江苏、吉林、陕西13个省份。

  以下为文章详情


  想要取得教师资格证我们需要去申请认定,这是一个关键的步骤,不同的教师资格证种类需要我们向不同的教育机构申请,下面我们邀请了教师资格证的资深专家给我们讲讲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规定。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 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 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知道,这样我们在申请认定的时候就能省下时间,希望我们选择正确的机构,这样就能顺利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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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29116716fc700abb68fc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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