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知识

发布时间:2018-06-30 20:09: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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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产妇系统管理
孕产妇系统管理是指从确诊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之内,以母子共同为监护对象,按照各期所规定的一些必检必查项目,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并及时发现高危情况,及时转诊治疗和住院分娩,以确保母婴安全与健康的系统管理。
管理程序:
1、村保健员、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怀孕妇女,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和宣传,并对妊娠妇女进行高危筛查。
2、将《手册》交孕妇本人,告知在指定的村保健员、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在产前检查中发现有高危因素产妇,及时进行高危评分,高危孕妇重点登记管理,并在《手册》右上角划红色“△”为记。
3、孕妇持《手册》住院分娩,并将手册交分娩单位填写分娩及产后母婴情况,手册由产妇带回休养地交村保健员预约产后访视日期。
4、产后42天健康检查后,由检查单位收回手册交乡镇卫生院。
5、乡镇卫生院进行统计、分析,定期上报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汇总有关资料,逐级上报。
服务内容:
1、孕早期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检查孕期合并症,进行优生优育,预防先天畸形,孕期保健指导,测体重、身高、基础血压,查尿常规、血型、血色素、肝功,计算预产期。
2、孕中期测宫高、腹围、骨盆,听胎心,辅助B超检查,注意胎儿宫内发育情况,指导孕期卫生及孕妇饮食,筛出高危因素。
3、孕晚期按产前检查项目详细记录先露情况,纠正胎位,预测分娩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如妊娠合并症、胎位不正等及时处理,培训孕妇产前做好自我监护,预防早产、过期妊娠。
4、分娩期严密观察产程,科学接生,提高接产质量,指导孕妇配合产褥期加强护理及新生儿访视,指导母乳喂养,产后42天进行母婴健康检查,杜绝产褥感染。
(二)儿童系统管理
对儿童进行整体的、全面的、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即为系统管理。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进行定期的监护与指导,目的是保护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及死亡。
管理程序:
1、新生儿出生后,新生儿父母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县妇幼保健院为每位新生儿办理《儿童保健手册》。
2、新生儿父母返回休养地后将手册交给当地的村保健员,村保健员造册登记,进入儿童系统管理程序。
3、村保健员按管理规定定期对儿童进行体检,提出相关指导意见。
4、儿童三岁时系统管理程序结束,儿童父母将手册交给当地村保健员,由村保健员进行结案,管理资料上报乡镇卫生院。
5、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儿童系统管理工作。
服务内容:
1、儿童1岁以内每年体检4次,2岁以下每年体检2次,3岁以内每年体检1次。
2、新生儿期询问母亲妊娠期健康状况、分娩前后情况,发现先天畸形、产伤、脐炎、硬肿症等,注意保暖、早开奶、母乳喂养、护理、防感染。
3、婴儿期了解喂养情况,辅食添加月龄,断奶时间,有无佝偻病早期症状,出牙月龄,头颅、胸腹、四肢、脊柱发育情况,添加维生素D的情况,基础免疫种类及次数,注意合理喂养,促进感知觉发展,体格锻炼,预防接种等。
4、幼儿期重点是营养状况,注意神经、精神、智力发育是否正常,促进动作和语言的发展,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传染病及意外事故,发现疾病的早期症状。
5、通过体检,向家长普及科学育儿、防病治病知识,达到治病育人的目的。
(三)贫困危急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
为了解决全州贫困、危急孕产妇住院难的问题,州、县人民政府专门建立了贫困危急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
1、救助范围和条件:各规定区域内农村、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年人均纯收入在65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计划内妊娠者。
2、救助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包括顺产、难产)人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包括顺产、难产)人均救助不超过150元。如发生危及孕产妇或新生儿生命的抢救,转诊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抢救补助800元;在县级抢救补助500元,在乡级抢救补助300元。
3、救助申请:由村保健员把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孕产妇名单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调查落实后,符合条件者发给《贫困孕产妇救助卡》。贫困孕妇分娩时持此卡到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由接产单位在出院结算时按救助标准直接减免或补助相应费用。
4、危急孕产妇的抢救:为了让分娩过程中出现危险情况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母婴平安,卫生局专为危急孕产妇和儿童设立了妇产科、儿科急救绿色通道,指定各乡镇卫生院为一级转诊单位,县人民医院(120)、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6632505、儿科6632504)为二级转诊单位,省、州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为三级转诊单位。
(四)住院分娩优惠政策
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把实惠让利给广大孕产妇,解决贫困孕产妇住院难的问题,全州妇幼保健院对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实行最高限价收费。
1、单胎顺产分娩:住院三天以内,最高限价收费460.00元。
2、难产:如胎吸、臀位抽产、双胎接生等,住院五天以内,最高限价收费580.00元(输血除外)。
3、剖宫产:住院七天以内,最高限价收费2300.00元(输血除外)。
4、如果产妇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胎顺产分娩可当场补偿250.00元,其它类型分娩的按同类住院报销比例给予补偿。
5、如果产妇条件符合贫困危急孕产妇救助政策,即可获得贫困危急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最低100元。
(五)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1、妇幼保健院在县婚姻登记中心为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免费提供人性化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提供艾滋病自愿检测服务,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对艾滋病抗体检验结果呈阳性者进行检测后咨询,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
2、对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检测的意义和利弊及等待结果时的预防措施。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免费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3、检测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由提供检测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咨询人员,向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本人知情选择继续妊娠或终止妊娠,并签署“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如同意终止妊娠者提供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
4、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配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5、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并提供转诊、随访服务,建议其配偶进行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6、对检测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提供预防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信息并动员预防用药,用药前需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药物服用及采取相关措施知情同意书(保密)”,同意者立即采取后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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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aae3a7a6c30c2258019e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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