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就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与切实保护耕地就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就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就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与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就是指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