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流程(新版新规)

发布时间:2018-11-02 16:3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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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新办理居住证的总体流程

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

网签需求:2018年7月1日后租赁的房屋

一、房屋租赁合同网签

办理材料:

1.房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地点: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在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办理流程:

1.房东和承租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叫号办理“住房租赁网签业务”。

2.在房产交易中心,领表填写《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

3.被叫到号后,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到柜台提交资料和申请书。

4.办理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出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回执》完成网签。

注意事项:

1、产权人方必须来一人、承租方必须來一人,其余无法到场的请填写委托书

2、如租的是中介代理的房产(自如公寓等)可由中介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办理完成租赁合同网签后,出租方与承租方(需各方到场1人)需共同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业务。此环节最重要的是,协调房东一起办理,建议在租房时提前和房东做沟通。酒店式公寓类型的房产因产证不合规无法办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出租人(房东):房产证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2、承租人(房客):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住房租赁网签合同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 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叫号排队办理综合业务(房屋租赁备案)。

2. 排到号后,提交办理材料和申请人身份证件。

3. 工作人员引导现场填写《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4. 现场录入申请信息,出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完成备案。

二、办理居住登记

2018年新政策执行后,新办居住证,无法立刻拿证,只能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凭《居住登记凭证》正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在上海合法居住证明(以下4选1)
(1)自住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份
(2)租赁房,提供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集体宿舍,提供单位证明1份
(4)近亲投宿,提供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方式:

1. 准备好办理资料,排号办理卡证业务(居住登记)

2. 排到号后,提交办理材料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 首次办理需要拍照,工作人员会引导到现场拍摄。

4. 拍照完成后,工作人员录入申请人信息,并打印给申请人确认签字。

5. 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现场出具《居住登记凭证》完成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9947a7e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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