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购房落户需要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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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购房落户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职业,在市里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口的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签约房子。
2、在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二手住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证。
3、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时,落户的人还得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经过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1 首先申请人需持所需材料到西安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并加盖印章
2 然后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3 后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的申请。 1.户口本,如果不能提供户口本,也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在落户过程中和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
2.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经过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
3.《房屋信息摘要》,需要办理者持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询机处查询打印; 4.购房合同的原件,其中购房合同内要附有商品房的备案证明;
5.一次性付房款的办理落户者还要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买房时是按揭付款的办理落户者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连续六个月的还款记录证明; 6.去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 7.填写好的《入户申请表》。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
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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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ad31601260c844769eae009581b6bd97e19bc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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