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等四大典型案例剖析,解读华丽外衣下的金融骗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6:45: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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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林”等四大典型案例剖析,解读华丽外衣下的金融骗局

4月24日晚间,某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某某”发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今被批捕》。又一场金融骗局被暴露在投资者面前。

而金融诈骗案屡屡发生的背后更令人担忧的是当前较低的投资者投资理财风险识别能力。4月19日,在周伯云自首后,善林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谁也不用把谁瞧不起!我的处境换做你,你未必承受得起!》的“鸡汤”型文章。善林金融的投资者也纷纷在下方留言。在善林金融华丽外衣的包装下,投资者依然没有认清金融诈骗的真面目,并心存侥幸。

本文通过对四大典型案例的解析,帮助投资者识别华丽外衣下的投资陷阱。

一、四大典型投资陷阱解析

P2P理财陷阱

案例: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兴起,但参与机构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部分非法集资事件涉及金额甚至高达百亿元,影响巨大。以善林金融为例,其采用的线上+线下的营销模式更是对投资者产生了较大的诱惑。

案例解析

(1)非法集资规模:600亿

(2)案例定性:典型的庞氏骗局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总结P2P理财诈骗方式,主要有三种:

其中,第一种方式最为常见,涉案规模巨大的e租宝、中宝投资等案件均在此列。

(3)投资要点:

早在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移动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也就是说,P2P平台不能在线下门店等物理场所募集资金,理财业务回归线上。

另外,现有的线下理财公司的商业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问题,其真实的收益难以覆盖巨额的门店开支和人员成本,很容易做成资金池。当前,线下理财公司很多会涉及到非法集资业务。

理财产品诈骗陷阱

案例:2017年4月,民生银行分行航天桥支行因“30亿元假理财产品”引发轰动。4月27日下午,民生银行官方回应称,初步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X颖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

案例解析

(1)案例定性:本案例中主要讲述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于客户来说,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风控的保护就很容易“打水漂”。涉及欺诈的主要方式:最为常见的形式是银行理财飞单,即银行员工被投资公司的高佣金所吸引,私自与其他投资公司“勾结”,以银行的名义出售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并过分夸大收益加以蒙骗,导致投资者上当。

(2)投资要点:分清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是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还是代销第三方机构的。按照银监会的要求,银行要在宣传资料上显明标注合作机构。显然,这种情况下的理财产品如果出事了,银行是没有任何责任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上的说明、产品合同书上的公章,是银行的公章还是代销机构的公章以及在中国理财网进行产品登记编码查询等方式进行甄别。

实体项目投资陷阱

案例:某某鄂尔多斯白昊52亿非法集资案,万民之殇。

席卷内蒙、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地的鄂尔多斯昊达投资非法集资案,涉案集资发生额竟然高达52亿余元,主犯白昊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含骗取贷款罪)。

煤矿,是白昊融资的一块金字招牌。昊达的宣传册如此描述:“公司在某某、鄂尔多斯拥有多处大型露天煤矿,并在某某开设了专属大型储煤厂,储煤量达6万吨左右。”有煤矿,也意味着昊达有支付利息的能力,也让民间中小放贷者感觉吃了定心丸。

同时,被债权人视为“实力雄厚”的昊达投资公司隶属于白昊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乌金煤业某某公司,自称是专门从事“天使投资”的管理公司。昊达公司从成立开始以3%的月息向社会公开融资。由于乌金煤业成立当时确实红极一时,公司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各级政府签发的有关批文和证照,公司的网页、宣传画册也是图文并茂,吸引了广大投资人。其中,白昊的大部分“项目”被包装成如下图所示:

案例分析

(1)涉案集资发生额:高达52亿余元。

(2)案例定性:本案例属于实体项目非法集资陷阱。表面假借实体项目进行融资,但实体项目的资质往往是包装出来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3)投资要点:类似这种金字塔式的骗局正好就是利用人们贪婪与侥幸的人性弱点,诱使人们自动钻进圈套。骗局制造者的主要策略是向投资者编造故事,声称投资某些项目可以赚大钱。这样的结局往往就是,利用第二轮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款付给最初的投资者,将第三轮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款付给第二轮投资者,依此类推。而在最初的投资者盈利之后,他们将自己的“成功故事”转述给其他人,导致又一轮投资者进行更多的投资,直到投资链断裂。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

案例:虚拟货币的突然消失。

一家名叫莱特中国的公司发行了一种新的虚拟币,并进行集资。在工信部的备案系统中,这家公司真正的名字并不叫莱特中国,而是叫瑞通光泰。公司广告宣称未来微信之间的交易,包括微商都会使用他们发行的这种网络货币进行结算,如此光明的市场前景,巨大的投资回报,让不少投资者动了心,放松了警惕。

就在这些投资者还沉浸在发财致富的幻想中,现实的情况却让他们清醒起来。这家公司先是突然无法显示,随后,QQ上的客服人员将全部投资者拉进了黑,眼下,他们投资的资金也是不翼而飞。

案例分析

(1)案例定性:所谓的虚拟货币,不是货币,不具备货币的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它不能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

(2)投资要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虽然名字带个“币”字,但它不是流通货币,目前还没有任何国家把它当作法定货币。场外交易更是难以把关监管,风险更高,除了虚拟货币本身存在的价值泡沫破裂风险外,还要警惕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诈骗等陷阱。

二、投资要点总结

1.借新还旧、庞氏融资:很多投资陷阱往往初期回报还不错,但背后往往是借新还旧、庞氏融资。这类投资骗局,往往具有不断滚动发行、募集规模在短时间内暴增的特点。

2.承诺固定收益:最新发布的《关于规X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面对不保本、不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更多考验的是投资者掌握理财知识水平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所以,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必须符合当前理财产品的投资变化趋势,而不是执着于产品的固定收益。

3.警惕高收益诱惑:高收益下一定存在高风险。目前主流理财方式的收益情况如下:

(1)2018年央行定存利率,1.5%(1年)、2.1%(2年)、2.75%(3年)、2.75%(5年);

(2)储蓄国债,年化收益率3.9%—4.3%;

(3)货基,年化收益率3.5%—5%;

(4)银行理财,年化收益率3%—5%;

(5)互联网理财,年化收益率6%—12%;

(6)股票、 股票类基金等,年化收益率是浮动的。

以上这些理财方式,基本上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只有股票、股票类基金属于权益类产品,收益是浮动的,风险也更高。

4.底层资产不清晰: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也一定有底层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底层资产不清楚,上层产品随时都会坍塌。

【说明】

:元立方金服

作者:余小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c989b5b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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