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7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

发布时间:2020-12-13 07:09: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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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7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

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下称“指标到校”)工作以促进均衡,稳妥推进立足实际公平公开为原则在保证高中基本教学水平的基础上,采取逐步推进的做法坚持“阳光招生”,全面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标安排

(一指标分配办法

1指标分配范围与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一致指标计划与全市高中统招计划一并下达。优质高中分配范围该校招生范围,即金山中学、汕头一中新校区面向全市,汕头一中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和汕头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和龙湖区区县优质高中面向区县范围内的初中学校

2.汕大附中、汕头青少年业余体育学、金山中学南区学校、粤东明德中学和广大实验学校等5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所在参与区的指标分配

3.借考考生的指标安排。

申请“借考”考生,回户籍地享受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借考”考生以户籍所属区县集中统计,作为一个单位参与区县指标分配。

4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对象,原则上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若指标有剩余,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考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

1当某优质高中的指标分配数量等于该区县的初中学校数时,则每所初中学校均分配1名指标。

2当某优质高中学校的指标分配数量少于该区的初中学校数时,则由该教育局制定明确的随机分配指标规则,确定获得指标的初中学校没有获得指标的初中学校则自动转为指标候补学校下称“候补学校”)

3当某优质高中学校的指标分配数量多于该区的初中学校数,则首先保证每所初中都能指标,剩余指标按照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该学校分得剩余指标=该学校符合条件考生数÷全区县符合条件考生数×剩余指标计算结果取小数后3

各区县必须严格按计算结果进行指标分配,先按该学校分得剩余指标整数部分分配给各学校,然后再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进行分配分完为止。

(二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分配

1.市直优质高中学校面向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指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上述分配办法及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直接将指标分配至有关初中学校

2.市直优质高中学校面向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指标生名额相关区县教育局上述分配办法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3.结合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汕头一中(新、老校区)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按3个指标安排,剩余指标按照各校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同上)

规模较小的初中学校指标名额不超过该校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

汕头一中(新校区)在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由上述区县研究确定。

(三区县优质高中指标分配

区县属优质高中指标区县教育局根据上述分配办法合理分配域内学校

申报条件及审核办法

(一申报条件

1.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我市户籍考生享受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待遇的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3个人综合素质评定等级B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

(1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三年中存在就读学校与学籍不一致情况的考生;

3初三第学期结束后有转学记录的考生

(4)汕头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初中回汕参加中考的考生;

5随迁子女二类考生(非本市户籍且不享受与本市考生同等录取待遇的考生)

(二)资格申请及审核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汕头市2017年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2.各初中学校组织审核小组申报指标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指标生资格。校长对本校指标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负总责。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在本校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和学校公示公告栏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知所有考生关注,接受师及考生家长监督。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须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入中考管理系统,以班为单位打印,由班主任和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区县招生办备案

5.考生若不符合指标生条件而获得指标生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追究审核人员和校长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志愿填报录取

(一)凡通过指标生资格审核并公示的考生,在填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

)指标生录取

1.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

2.指标生录取录取资格分数线。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学校在该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25分,具体下调分数由各优质高中提出并上报区县教育局,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指标生录取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

市直学校由学校提出后报市教育局确定

3.指标生录取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中考各科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4.录取办法

(1)优质高中学校分配指标多于或等于的初中学校数时,根据批次、按照考生的志愿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投档结束后,若有初中学校的指标无法完成,则该指标调剂到区域内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以此类推。

(2)当某所优质高中学校分配的指标少于该区的初中学校时,根据批次、按照考生的志愿以及各区县随机分配所确定的初中学校所得指标名额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录取无法完成,则该指标调剂到候补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填报志愿并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每校只能录取1人。经过第二轮的指标生录取,还有剩余指标未完成录取的,则剩余指标调剂到区域内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以此类推。

(3)当某所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经过以上程序录取仍无法完成招生任务时,则由所属教育局决定调整指标生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再行补录

、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指标到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指标到校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本方案的精神,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办法,形成本区县的实施细则,并于525将实施细则上报市教育局

区县教育局认真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区县教育局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有关特别是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的原则精神和区县的具体实施细则将招生政策、工作方案、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等信息及时、全面地传达给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及时公布优质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指标名额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指标到校工作国家和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中学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指标到校的实施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推进标到校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预测、研判,及早做好政策宣传作,确保指标到校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ca64c5e57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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