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2019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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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登记备案表

培养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联合培养单位:龙岩学院




政治面貌 第一导师 第二导师
专业(领域)名称





身份证号 所在学院


学位类别


名称
学习方式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本科毕业院校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人同意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已知悉并愿意遵守相关细则(见背面)
研究生签字:
本校培养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合培养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1 3

本表双面打印,一式四份,研究生院、培养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研究生各执一份 2 3


2019年龙岩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
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做好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下称联培生)工作,特制订管理暂行办法。
一、奖助政策
除享有联培单位的奖助、贫困生补助等政策外,龙岩学院另外提供如下奖助政策: 1.研究生生活补助:在联培单位提供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补助 1000 //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放补贴;
2.研究费用:联合培养期间,龙岩学院提供学术活动经费 5000/人,用于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等;
3.优秀学生奖学金:对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实施奖励,一等奖学金:8000 元;二等奖学金:5000 元;三等奖学金 3000 元(根据联合单位评选结果,龙岩学院按照上述标准额外发放);
4.各类竞赛:参加校外本专业方向的各种竞赛和创作获奖;获校运动会及以上级别各项体育运动竞赛获奖,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具体奖励方法参照龙岩学院学生奖励规定执行;
5.联培生在龙岩学院期间,学校免费提供校内住宿;
6.因联合培养的需要,往返龙岩与联培单位城市间交通费予以报销,但每生每学期不超2趟。
二、培养工作
1.指导教师。研究生第一导师由龙岩学院导师担任,联培单位配备第二导师。
2.培养流程。第一学年在联培单位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龙岩学院开展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等,服从龙岩学院导师指导和工作安排。
3.毕业论文。选题由龙岩学院和联培单位导师共同确定,并由龙岩学院导师指导完成开题,论文选题主要来源于龙岩学院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在毕业论文研究开始后一年,需进行中期检查。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联培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联培单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日常管理
1.管理模式。联培生实行双重管理。龙岩学院和联培单位均对联培生实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管理。被录取的研究生在双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纳入双方管理系统。
2.管理责任。联培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务、后勤、住宿、医疗、意外人身伤害、奖惩等日常管理,第一学年由联培单位为主负责管理,龙岩学院协助管理;第二学年起,由龙岩学院为主负责管理,联培单位协助管理;档案、户口在联培单位保管,龙岩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现场查阅。
3.联培生的权利。联培生在龙岩学院和联培单位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利,双方已有的课程、图书信息、科研设备、体育和文化设施等资源联培生均可按规定使用。
4.知识产权问题。联培生所取得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论文、成果、专利和技术档案)的知识产权,归龙岩学院和联培单位共同拥有。原则上主要贡献一方应占有较高的比例、名顺序应在前面。
五、其他
1.如联培生终止协议,停止发放并追回龙岩学院给予的奖助费用; 2.本管理暂行办法由龙岩学院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0b47c9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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