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减负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1-02-15 11:57: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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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减负工作汇报》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为基层减负,破除形式主义,是对基层工作规律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尊重。基层的工作都是干出来、跑出来的,田间地头、小区物业、江河湖海……群众在哪里,工作就应该跟到哪里,问题在哪里,解决问题的方案就应该跟到哪里。然而,上面的“千条线”在布置任务的时候,有时会因为不了解基层的现实,提出大而广的方案却往往陷入形式主义窠臼,可行性不高。例如部分地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下村一趟往往会有两三个小时的路程,可是规定要求实行上班打卡制,这样一来一回一天的时间就浪费了,虽然看起来样样工作都有落实、有抓手,但下面的“手”却不够,没法应付所有的工作,不得不把工作变成一种形式主义的应付。

这份通知犹如甘霖一般滋润了基层的土地和干部,增强了基层工作的勃勃生机,缓解了各种各样因“留痕主义”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工作形式。基层干部应该抓住机会,主动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实际的工作之中,正所谓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老百姓最为实在,是不是真心扎根基层,是不是真心为老百姓服务,其实他们一眼就能够看出来。

把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中“减负”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们更好的“肩负”起自己责任,心无旁骛,更多跑基层,更多干实事,与老百姓打成一片,筑牢社会稳定基石,拉近干群关系,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有获得感、幸福感。

xx年作为“基层减负年”,聚焦“四个着力”提出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在我市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桃江县修山镇康家冲村党总支部第一书记胡鹏表示,《通知》直击基层干部心坎,让人打心眼里激动。“这样的‘松绑减负’,将有助于我们基层干部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会多、检查多、汇报多、资料准备多,工作时间基本就是在开会、完善资料、应付检查。很多时候,自己想多做一些事,想去农户家走一走、谈谈心,但日常工作都忙不过来,很少有时间沉下心来,走进群众中去,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过去那种“常态化”工作,胡鹏感觉有点“有劲没处使”。专职担任康家冲村第一书记后,与原单位脱钩,得益于文山会海的减少,他有了更多时间待在村里,有了更多的精力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做了帮高位截肢贫困居民换轮椅、代贫困户贺志成跑工商办登记等很多实事、好事。

与中央“基层减负年”相呼应,今年2月初,市委下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针对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15种突出表现和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xx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在笔者看来,“基层减负”不是要求基层不再作为,也不能成为基层“懒政怠政”的借口,而是提醒广大基层干部要注重转变工作方式,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振精神再出发。

据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年底,xx总书记在一份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xx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通知》明确提出将xx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充分体现了xx总书记心系基层、关爱干部的深厚情怀,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树立了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实干导向。《通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出进一步部署,有利于更好激励广大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通知》围绕为基层减负,聚焦“四个着力”,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针对目前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通知》在这方面定了一些硬杠杠。一是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二是明确中央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地方和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三是提出地方各级、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四是强调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对防止层层开会作出规定。

《通知》着力于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度留痕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强化结果导向,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搞“责任甩锅”,把问责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通知》还要求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优化改进各种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活动,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通知》还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作出安排,提出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由中央办公厅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各地区党委办公厅要在党委领导下,负起协调推进落实责任。

本次基层减负通知,体现了党的科学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同时也体现了行政管理中注重工作效率、

关于基层减负工作汇报_xx党支部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xx党支部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减文控会1.强化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发文、会议计划,严格按计划发文、开会。对未列入党支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党支部党委年度会议计划,确需以党支部名义发文、开会的,实行立项报批制度,牵头部门按程序提出立项申请,获批后再组织起草文件或筹备会议。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向下行文,不得向市县党委、政府下发指令性公文,不得随意要求市县党委、政府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和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季度将本市本部门本单位发文、开会总量报送党总支。

2.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

从党支部层面(含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做起,确保xx年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各设区市也要科学确定本级文件、会议精简比例。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党支部党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呈报党支部党委的综合报告一般在4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2500字以内。各设区市和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此从严掌握。主题相似文件原则上归并整合印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

3.精简配套类和分工类发文。

中央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地方配套的,原则上不以党支部党委名义配套出台文件;确需配套出台的,须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党支部党委文件未明确要求配套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不要求配套出台文件。除党支部党委法定会议通过的重要文件任务分工方案、党支部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重要专项工作整改分工方案等,党支部党委不再印发分工方案;确需分工明确部门责任的,在文件正文中予以明确。

4.明确不予发文情形。以下情形一般不印发党支部党委文件:内容以政府工作为主、个别地方涉及党委工作的;事项比较具体,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虽事关重大、但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虽以前每年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发文必要性不强的;内容与上位文件重复雷同超过70%的;党支部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等。

5.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参加会议人员应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参会人员范围不简单照搬照抄上级和其他地方同类会议做法,减少陪会。

除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的会议及党支部党委、政府召开的综合性、重大性工作部署会议开至市县两级外,其他会议原则上只开至市一级。党支部已开至市县两级的传达性会议,不需再作具体工作部署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再层层召开会议。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召开本系统的全区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只安排党支部和各设区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各类专项工作会、协调会,除党支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外,原则上不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和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6.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不能简单以上级召开会议为依据。对于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或相对集中在一个时段召开。开至市县两级的会议,如没有审议事项、座谈交流、集中讨论、现场观摩等内容的,原则上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工作性会议,讲话、工作报告控制在90分钟以内,除有审议事项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会期不超过半天。

7.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

严格设置议事协调机构,除对应中央、工作涉及面广及组织协调任务重确有必要设立的以外,原则上不设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数量,只安排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参加。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会议频次,着重解决重大性、原则性问题,对于程序性、通报类事项,可通过在议事协调机构内部征求意见或印发通报的形式进行。

二、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8.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

抓好中央和党支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总量,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并纳入年度计划,实行清单管理,各设区市也要按此执行,确保xx年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对纳入年度计划的,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加调整。

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到基层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县乡村、厂矿企业学校及各类示范点参观考察。

9.加强监督实施。

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年度计划的监督实施。有关部门确需开展年度计划之外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组织开展的,以党支部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

10.注重工作实绩。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主要看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评价,重点看解决了什么问题、干成了什么事。倡导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以暗访为主的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信息化系统、现有工作资料、现场实地考核等方式对工作作出评价,减少向下级要材料报表数据的频次,确需下级提供材料报表数据的,应留出适当准备时间。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

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瘦身”“健体”,绩效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未经审批,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在部门单位文件中将某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区直部门xx年减少5项专项指标、2项共性指标,设区市减少20项考评指标。不

关于基层减负工作汇报_市局机关为基层减负实施意见市局机关为基层减负实施意见一、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目标以市局机关实体化运作为载体,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全力推动市局机关管理转型,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管理必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服务与指导并轨、布置与落实并行、减负与管理并重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市局机关与基层一线的职责,着力减轻基层事务性工作,实现机关与基层的良性互动,全面加快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

二、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原则切实为基层减负,市局机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目录清单原则。对年度日常性事务工作,全面推行目录清单管理,明确基层单位工作事项。市局机关处(室)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日常性工作要求,编制部门目录清单,列明年内需要基层单位日常性报送的具体工作事项,基层单位按照工作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是服务为先原则。市局机关处(室)要立足本职工作,围绕基层实际需求和反映的具体问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调研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审批备案原则。除省局工作部署,需要基层共同参与、协助完成的工作外,凡目录清单中未载明的、市局机关处(室)临时发起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先报市局办公室备案,再报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批第1页共7页同意后,方可要求基层单位组织实施。未审批备案的,基层单位有权拒绝执行。

四是统筹协调原则。市局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机关临时性工作发起的统筹管理。对两个以上部门部署的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应当明确由涉及事项较多的部门牵头合并,统一对基层布置。无法认定的,市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局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基层上报的信息资料,实行市局机关内部信息共享。

三、组织机构为了保证为基层减负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局成立为基层减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

1、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竞平同志担任,成员为市局机关处(室)和稽查局、一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市局机关处(室)对基层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督促工作执行情况,提交需要市局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

2、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黄继明担任,成员为王先国、姜玉堂、叶胜先、殷海涛。主要职责:按照工作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好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向工作小组提交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第2页共7页市局机关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集约、便捷、高效、必要的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为基层减负要执行以下25条规定:

(一)关于材料上报方面1、数据报表类。市局机关要求基层上报的数据报表,原则上应是基层单位能够借助内部台帐资料或所掌握的基础信息进行有效统计的,凡征管信息系统能够直接查到的汇总类数据,不得要求基层单位填报。

2、工作总结类。除年度(或半年)工作报告外,市局机关不得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无实质性内容的工作总结。要求报送专项工作总结的,一般以报特色工作、创新做法等方面为主,不得有字数、篇幅要求。零星性工作信息不得要求基层报书面材料,可通过其他途径了解这些信息。

3、调研报告类。市局机关组织的各类调研报告,除有特别指定外,不得要求基层单位负责全部调研课题,原则上采取分课题的方法,基层单位负责部分课题。不得临时性要求基层上报无明确规定的书面报告。涉及数据类的调研,数据统计方面按照数据报告要求执行。

(二)关于考核评比方面坚持精简、优化的原则,市局基层工作处扎口管理各类考核评比(不含绩效考核)。

3页共74、市局机关部门设置的考核评比,必须是上级部门明确提出的要求、市局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市局党组的决定,其余事项一律不得自行设置考核评比。

5、市局机关各处(室)对基层单位发起的各类考核评比,由市局基层工作处汇总确认,报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6、临时性必需设置的单项考核评比,必须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基层工作处备案。

7、除临时性设置外,各类考核评比的指标和内容,应于每年的一季度前向基层公告。公告考核内容、指标设置、考核形式及口径解释等。公告由基层工作处负责发布。

8、考核内容上,凡是省局考核已覆盖的,不再单独制定;与“还责于纳税人”理念相悖的不得考核基层。

9、考核方式上,能计算机考核的不人工考核;能案头考核的不实地考核;日常考核不得实地考核;年度实地考核应由基层工作处牵头组织,不得分头考核。

10、对基层开展的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由市局督查室负责实施,涉及具体部门业务的,安排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督查工作。

(三)关于人员借调方面11、市局机关原则上不从基层借调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需抽调基层人员协助配合的(参与市局岗位锻炼的除外),必须履行审第4页共7页批程序。由借调部门向市局人事处报送书面报告,人事处提交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经批准后方可抽调。

12、市局机关借调基层人员,不得影响基层单位日常工作安排,事前要征得被借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同意。

13、市局机关处(室)一个年度内借调基层人员仅限1次,同一次被借调单位借调的人数仅限1人(被省以上税务机关抽调除外)。

14、纳税申报期内不得抽调纳税服务和基础管理工作人员。

15、多部门同时抽调人员的,基层单位在说明理由后有权拒绝。

(四)关于数据共享方面16、市局机关处(室)能够在征管信息系统中查找到的数据,一律不得要求基层报送。

17、市局机关处(室)需要统计和利用系统信息数据时,应自行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来调取,如系统功能无法支撑的,提请市局数据管理处协助配合。

(五)关于文件管理方面文件管理由市局办公室负责。

18、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规范性事务通过公文系统下发,日常性事务通过“腾讯通”等辅助工具下发。

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506da1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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