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猪见真情
1、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
县,当地。吴:即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为:是。句章:古地名。令:县令。邑:同乡 .者:······的人。因:趁机。 舍:房屋。 称:谎称
2、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
讼:告状。服:认罪。讼于官:(夫家)到官府告状。
3、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
举:指张举 。积:堆。薪:柴草。
4、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因:于是。鞠:审讯
译文
张举是吴国人,担任句章县官。该县有一妻子杀丈夫,再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妻子不服罪.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一头杀死它,一头活着,都用柴火焚烧,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将妻子丈夫尸体检验,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妻子,她认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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