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上墙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7 18:18: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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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3、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4、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5、学校每月全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6、各班级每周进行一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7、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8、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9、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10、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11、教导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

学消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微机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校长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生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拒乘黑车,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全部步行或由家长接送,要求家长接送车辆不在校门口掉头或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道路交通。

3、学校实行错时放学制度,放学时由任课老师带领全班学生列队走向操场,离开时向班主任老师告别。学生不得在放学后聚集影响交通。

4、校门口实行人车分流,学生放学时,所有车辆不得出入。

5、上学放学时段,门卫在校门口值守,时刻关注交通情况。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履行值周职责,确保交通顺利通畅。

6、横穿道路,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

7、不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

8、乘车时,机动车行驶中,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9、有人行道,在人行道内走,没有人行道,靠路边走。

10、列队横过车行道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列队通过,没有人行道的,必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必要时也可以暂时中断。

11、学校与交警部门联合,整治上学放学时段黑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12、平时不定期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1、学校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班主任和全体同学的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消防意识等宣传教育,提高班主任老师和全体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爱校护校的责任感。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教科局的有关规定,做到确定责任人,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发放家长信。要严格执行事先向校领导和局申报制度,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3、在校内组织大型学生活动,要做好活动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并向教科局申请,待批准后方能活动。

4、寒暑假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自然事故、防上当受骗。要注意游泳、滑冰等活动安全,严禁到非游泳区游泳。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二、具体措施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会议,及家长会,学校集会,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教导处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每年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8、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9、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10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11、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12、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档案。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档案室、财务室、食堂操作间、配电室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安全关门关窗。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学校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行政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三、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四、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五、安全专干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帐,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六、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七、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安全专干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 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  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  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  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  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 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6bd02371fe910ef12df8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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