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5 00:15: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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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对房屋套数、贷款次数的限制,居民家庭买房可打

合拳”、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公积金贷款买房将 』视同仁”…这是从

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的好消息。据透露,公积金调整政策实施细则将于 6

月份出台。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专家,为市民进一步解 读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和影响。

亮点一:提取放宽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不限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范文青介绍,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 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 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 积金的手续。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将简化。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 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白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 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亮点二:认贷不认房

不查询持有住房套数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 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 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 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范文清还表示,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 2笔公积金贷款。”范文青解释道。

纯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 白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 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白住住房, 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组合贷款方面,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 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40%

亮点三:额度提高

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

过去,市民可以申请到最高50万元公积金贷款。范文青介绍,取消了对二 套房住房消费的限制后,最高贷款额度将从原来的 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之前夫凄双方月缴800元以上的,可申请贷款50万元。”范文青说,按照 新政,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 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

职工夫凄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

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在南宁购房的可参照此条件申请异地同城化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低收入或住房困难户 职工家庭的政策倾斜,支持南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作为特殊情况,凡 职工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在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前提下, 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或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bbf3b0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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