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宣传文章
1、网络传销表现形式
一是利用所谓“信息网络营销”模式,推销虚拟产品网络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以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网络游戏、资本运作等名义,通过在互联网上销售所谓“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私募基金”、“原始股”、“基金”、“网络游戏币”等虚拟产品,大力鼓吹网络致富神话,吸纳会员。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指示,向上级交纳一定“入门费”后,即可获取网站用户名和密码,并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资格。会员可以利用该网站以同样方式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依据其发展下线多少,从下线交纳钱款中获取一定比例报酬。
二是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并发展下线网络版传统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以购物网站为依托,销售化妆品、服装、医疗器械、通讯设备甚至骨灰安放格位、绿化林地等实物产品,并制定一套所谓“会员奖励”制度,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方式交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后取得发展他人加入资格,并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所购买产品金额为依据计算和提取报酬。
三是通过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网络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传销组织者依托网络,通过发布点击广告或浏览网页可以赚钱信息,诱使用户成为会员。用户通过缴纳一定“系统服务年费”获取会员资格,同时取得介绍他人加入资格。注册会员可每天在其系统平台上点击系统提供广告来获取一定报酬。同时,注册会员通过其平台介绍他人注册,每介绍一人可获取一定奖励,注册会员可以无限制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中提取报酬。(由重庆市工商局提供)
2、警惕网络传销,提高防范意识
网络传销是近年来出现一种新型传销形式,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其惯有欺骗手段:一是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旗号。有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最先进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已获得国家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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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直销实验基地”等头衔,千方百计诱骗他人加入;二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并要求参加者缴纳相应费用。目前传销人员还通过批量发送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工具等大肆发送传销信息,诱骗他人购买所谓产品,取得加入资格。三是以发展他人加入为手段,并许诺高额回报。传销组织往往声称,只要按照规定方式发展他人加入就可以获得报酬,发展人员越多赚钱就越多。往往编造亲身经历现身说教,并列出所谓赚钱公式,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心理使其上当受骗。
除以上惯用欺骗手段外,传销人员往往会在网上发布自己账号或者汇款地址,上下线之间一般通过银行、邮政汇款来收取入门费等费用,发放“回报”。与传统传销形式不同是,网上传销以互联网为依托,组织者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参加者浏览、接收信息,按照信息指示操作加入,通过网站继续发展人员,并反馈个人账户资料、发展下线情况等信息,形成“信息链”;在资金流转上,通过银行汇兑、邮政汇款实现收取钱财,发放回报流程,形成“资金链”。同时,传销组织一般没有真正商品销售,活动完全依靠“信息链+资金链”运作。具有活动隐蔽性强、交易行为虚拟化、参与主体分散、地域跨度广且界限模糊等特点。
因此,广大网民可以根据上述基本手法来辨别网络传销行为,或者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如果发现了网络传销行为,或者已成为网络传销行为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不要参与网上传销,不要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九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就属于违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将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由重庆市工商局提供)
3、坚决打击打着各种幌子进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一)坚决打击传销组织打着“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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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决打击传销组织打着“招聘”、“介绍工作”、“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三)坚决打击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四)坚决打击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五)坚决打击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由广东省工商局提供)
4、对传销活动中精神控制分析
传销方法和手段在不断地变化之中,但万变不离其宗,传销骗局核心,仍旧是精神控制。传销组织者只有实施了对参与者精神控制之后,才会使其成为传销组织中一员,从受害者成为害人者。
实施精神控制过程叫做“洗脑”,一个人在进入传销组织后经过一周到半个月高强度洗脑过程后就有可能成为一名传销分子。
精神控制贯穿了传销骗局全过程。为了对参与者进行洗脑,组织者首先阻断与外界联系,在传销组织内部一般会受到种种限制,不允许过多地接触外来信息,使得受害人所接触信息就局限在传销团伙人员范围之内。传销组织最重要活动就是对参与者进行集中授课或一对一说教,这是洗脑惯用手段。传销授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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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结合我国转型期那些与个体户、股票等相关典型案例,突出他们抓住机会取得巨大成就特征,向听讲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最后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看准目标,其他都不要考虑。于是乎,听讲者激情开始膨胀,准备干一番所谓大事业。至此洗脑工作已经完成,被洗脑参与者已经死心踏地地成为传销组织中一员,开始骗自己亲友加入,自己被洗脑,再去给别人洗脑。
由于传销组织者实施了精神控制,使参与者颠覆了正常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为了所谓事业成功可以不择手段,偏执、愚昧和冲动,只接受传销组织说教。经过“洗脑”传销人员,教育转化很难,不愿意回归正常人生活。当执法人员打击传销,驱散传销人员,解救被骗受害人时,很多传销人员认为这是在破坏他们“事业”。很多传销人员被驱散后仍又聚集在一起,继续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安徽省工商局提供)
5、警惕传销新变种
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发展演变和变换新手法,从传商品、传“人头”发展到传虚拟概念,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资本投资、金融理财、互联网络等领域,出现了“资本运作”传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传销、网络传销等大量传销新变种,需要高度警惕,注意防范。
一是警惕“资本运作”传销。这类传销也被称作“民间资本重新分配”、“纯资本投资”。它打着“西部大开发”、“东盟博览会”、“泛北部湾建设”、“国家特批民间融资试点”、“中国第四个经济特区”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参加人员一般需要交纳69800元认购一定“份额”进行“投资入股”,然后再发展下线人员参加“投资”。该传销一般以介绍购房、投资发展为名诱骗生意人、“有钱人”参加,并通过安排“实地考察”、参观旅游、参加高消费,进行“资本运作理论”灌输洗脑等方式,使他们自觉、自愿参与传销活动。有传销组织还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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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成“民间富人俱乐部”,通过参加社会慈善募捐、邀请社会名流参加传销酒会等方式美化自己,具有很强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
二是警惕“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传销。一些传销组织利用群众对私募投资不太了解情况,虚拟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股权,宣传高额投资回报或公司股票将在境外上市,或许诺配送原始股,以传销发展“下线”方式招揽社会公众认购基金或股权,并根据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投资总额获得不同比例奖金。这一新变种传销欺骗性更强、活动更隐蔽、吸收资金更快,当传销组织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社会危害很大。
三是警惕网络传销。一些传销组织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平台,打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玩网游送红包”、“点广告,有钱赚”、“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等旗号,引诱加入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要求加入者继续推荐、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会员,并以加入者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网络传销大多租用境外服务器,把汇款账户设在境外,组织者为逃避打击或者达到其骗取钱财目,会关闭网站、销声匿迹,必将使参与者上当受骗、钱财遭受损失。(由湖北省工商局提供)
6、传销穿上“马甲”,难掩骗人本质。
当前,一些传销活动为了掩盖欺诈本质,增强隐蔽性,往往打着各种旗号,借用各种名义,穿上各种马甲,来美化自己,误导群众,骗取钱财。传销“马甲”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