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07-02 11:42: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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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告知书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游客参加活动的计划圆满、愉快、顺利地完成,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履行,防止意外事件。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1、旅游者须确保自身身体情况适宜参加该团队旅游。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游客(特别是中老年人或有特殊病症者)认真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后,有选择地参加景点游览。参加项目,应量力而行,以当时的身体健康实际状况为前提,在选择参加如潜水、登山等危险项目时应特别慎重。如旅游活动中身体不适,请立即告知领队或导游,并停止相关活动。

由于各地沙滩、海水情况各不相同,旅行社不建议游客参加游泳活动。如游客自行决定下海游泳,需视体力、技能情况量力而行,旅行社建议您租用或购买救生衣,禁止单独游泳、禁止酒后游泳、禁止在警戒范围外游泳。在室内游泳池游泳时,切忌跳水,游泳后勿食水果等。

二、个人财产安全注意事项:

(一)证件安全

1、护照、身份证、信用卡、机车船票及文件等身份证明和凭据,无论在酒店还是在观光中,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2.出境旅游时最好将上述证件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连同几张标准(二寸彩色白底照片)证件相片随身携带,以备急用。

3、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导游或领队处理。如导游或领队不在现场,要有礼貌地请对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证件,否则拒绝接受检查。

4、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出国或出境游客要向目的地相关机构申请补发签证,向我使(领)馆等机构申请补办旅行证件。

(二)财物安全

1、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贵重物品,不要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外衣口袋或易被割破的手提包中。

2、不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宾馆房间或旅游车中。

3、在转机、转车人多拥挤时,要注意清点行李物品,防止遗失。

4、不要让也不要帮不相识的人看管或托运行李。

5、发现钱物丢失或被偷盗,要立即报告导游或领队并报警。

三、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在旅行期间,若您有慢性病、既往病史等,有药物需要服用或备用的,请一定贴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一)乘坐飞机,旅游车

1、乘坐飞机时,注意飞行安全,系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易燃品,全程关闭手机,起飞和降落时不使用其他电子设备。

2、游客在机、车停稳后方可上下机、车。并按机场、车站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机、车;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

3、游客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4、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完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概不负责。

5、在国外乘坐旅游车时,不乘坐第一排的工作人员专座,此专座只有工作人员保险,游客乘坐发生意外得不到赔偿,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全程配戴安全带,请勿在车厢内擅自站立、行走等,严禁做出任何危险性动作。

6、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领队、导游及警方报告。

(二)租车自驾

1、自由行的客人,如需在境外自驾游需要持有“国际驾照认证件”才可在境外租车自驾。

2、需遵守当地的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不要到偏僻的地方,注意路上的过往车辆。

3、驾车全程中均必须系好安全带。

4、事故发生后,请及时报警等候当地警方处理、请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备。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保险公司的紧急救援电话。

(三)乘坐快船、快艇

1、上下船是在游船或快艇完全停止的状态下才能上下船,请注意脚下安全避免踏空、注意水下礁石避免滑到摔伤。请自备防水袋,防止贵重物品掉落水中。

2、由于海上风浪大等原因,团队中,严禁有身孕的妇女和心脏疾病患者搭乘快艇。45 岁以上游客,一律不允许坐在快艇船头。高血压、恐高症、以及脊椎,腰椎有伤病的游客,以及、小孩、老人(超过65周岁)的游客不适于乘坐快艇上海岛,如坚持上船,请根据当地规定签订“安全告知书”若在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一切后果请自行负责。

3、在乘坐游船或快艇出海的时候,需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穿救生衣的规定,且应全程穿着,如船家未提供救生衣,则应主动要求。游船或快艇在开动时,乘坐快艇时,严禁在快艇上抽烟。严禁站立或走动,请勿站立或走动,切勿将手或脚放置船边,以免受伤。

4、乘坐游艇及水上摩托车,不得跨越安全水域,泳客亦不能在水上摩托车、快艇、拖曳伞等水上活动范围区内游泳。 游客水边戏水时,严禁超过安全警戒线范围且务必穿好救生衣;严禁靠近快艇的螺旋桨,如有意外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四、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在指定或下榻宾馆餐厅用餐,不购买和饮用无证照小商贩或地摊提供的饮料食品。

3、出门旅游,应随身带上矿泉水。请勿喝生水和不洁净之水。

4、坚持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不吃过期或不洁净的饭菜瓜果,尽量不自带食品,特别是出国旅游往往不能通过海关检疫。

5、牢记自己的饮食禁忌,不盲目尝鲜、贪吃、乱吃,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和失窃。

6、做好预防措施,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患病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出境旅游要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出境前应了解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携带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种药品,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7、行程用餐(包括自理餐)过程中请不要饮酒,尤其是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的游客切忌饮酒,以免给您的身体带来严重损伤。

8、游客品尝当地美食,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而定,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切勿暴饮暴食。食用海鲜产品时,一定要挑干净新鲜的食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吃海鲜时和刚刚吃了海鲜后,不要饮用冰啤、冰水、冷水,不要吃过凉的食物,以防发生腹泻等疾病。

五、住宿安全注意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进出宾馆房间随时关门锁门,离开宾馆时把钥匙交给总台。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老人冬季洗澡时间不宜过长。)

3、请仔细辨别酒店、客房内的物品是否为有价物品。除客房内一次性用品外,酒店物品请勿随意带走或损坏。

4、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5、使用客房内收费物品或收费电视等,请看清价格后再使用。

6、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如有人敲门,不要贸然开门,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不明电话立即挂断。

7、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电话或抄写酒店地址或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8、正确使用房间电器等设施,不要在灯罩上烘烤衣物,注意在卫生间防滑。

9、不要在床上吸烟。

10、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车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温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温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11、在宾馆的健身房和游泳池锻炼时,要注意自我保护。

12、退房时,要检查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证件和贵重物品及眼镜、充电器等小型物品。

六、涉水项目安全注意事项:

(一)游泳

1、游客自行决定下水,需视体力、技能情况量力而行,但须租用或者购买救生衣,禁止单独游泳和酒后游泳,禁止在警戒线范围外游泳。

以下人群不适合下水:

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显著心率失常、静脉脉率在100/分以上、严重高血压病和各种血液病患者。

2)患有各种呼吸系统疾病如支气管扩张、哮喘、间质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他各种呼吸功能不全、活动性肺结核者。

3)患有癔病、癫痫、严重神经衰弱、脑血管疾病者。

4)重症胃肠道疾病,如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慢性活动性肝炎及其他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5)糖尿病未控制及其他严重内分泌系统功能不全者。

6)曾有过高原心脏病、严重高原昏迷、高原肺水肿病史者,以及曾有症状明显的高原反应、高原高血压、高原红细胞增多症病史者。

7)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者(因低氧可诱发视网膜剥离导致失明)。

8)发热(如上呼吸道感染、感冒等)及其他全身症状或呼吸道症状明显,病情未愈者。

9)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10)残疾游客不适宜

11)女性怀孕或例假期间不建议浮潜和深潜

2、不会游泳的游客不可以参加游泳活动。

3、游客水边戏水时,严禁靠近快艇的螺旋桨,如有意外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4、游客在湖泊、海岸欣赏风光时,应注意足下安全。不慎落水后,要保持镇静,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

5、在下海游玩前应事先了解地形、潮汐、海流、风向、温度、出入水点等因素,如上面因素不适合水上活动时,则不要勉强参加。应密切注意当地海滩发布的公告及警示:红黄相间旗表示海面平静,适宜游泳;黄旗表示海面有风浪,下水存在危险;红旗则表示海面风浪大,禁止下水。

6、游客要了解器材操作方法,若使用蛙镜下水游泳,须严格遵循导游或其它项目服务人员讲解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 项。否则,如有意外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二) 皮划艇泛舟

1、在上船出发前必须更换衣裤,并穿好系带子的胶鞋,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下水,如果没来得及携带,到漂流服务中心租 赁或购买。

2、在景点有物品保管箱的情况下,贵重物品及怕水的物品请寄存在保管箱内,请保管保管箱钥匙,如旅游景点没有保管箱,那么请自备一份防水袋,把您的贵重物品及怕水的物品放到防水袋内,避免进水。

3、戴眼镜的游客须将眼镜取下或将眼镜用橡皮筋固定好。穿好并系紧救生衣。有秩序上下船,切勿推挤,船内严禁吸烟,以免烧伤船只造成安全事故。

4、泛舟途中不得取下救生衣、 泛舟时必须坐在船舱内,不要站立,切忌坐在船头或船沿边上。

下船时必须抓紧船舱两侧的扶手带,保持人与船的重心平衡,并听从船员的提醒和指挥,若遇到翻船时要冷静、沉着,千万别惊慌。

(三)风筝冲浪

1、患有严重的心理、心血管、哮喘、癫痫以及其它可以预见不适合此项运动的人士禁止参加风筝冲浪运动。

2、在不适合的风力或其它不适合的自然条件下,严禁进行风筝冲浪运动。

3、在酒后、使用麻醉品后、使用精神类药物后,严禁进行风筝冲浪运动。

4、风筝冲浪对参与者的精神状态及身体机能要求较高,游客须量力参加。

5、风筝冲浪者应使用头盔和救生衣等安全装备,并严格听从教练建议,使用适当的技术动作。

(四)潜水

1、酒醉后不能从事潜水活动;患有心脏病、气喘、高血压、中耳炎的人不能从事潜水活动。

2、遵守二人同行的原则,避免单独潜水,要紧跟教练。 任何游客在参加潜水活动之前,必须认真填写相关保险登记表,必须如实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 潜水会对自身健康有何影响,否则后果自负。

3、在参加培训时,必须认真听取教练的理论讲解并认真学习掌握所要求的基本技术,要清楚明白这将有助于自身安全。必须了解潜水公司的操作程序,听从教练的安排和指挥,否则后果自负。

七、游览观光安全注意事项:

1、游览观光时,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紧跟团队,不要擅自脱团,必需遵守旅游景点相关规定,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随意进入非参观游览区内拍照等不良行为。

2、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 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3、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以备万一掉队后联系。

4、记住旅游车车牌号和所在停车场位置,以便走失后找到。

5、禁止攀爬高处,既要防止跌落受伤,同时也要预防脚被尖锐物扎伤或被山区蛇虫咬伤;经过高处或钢索栈道时,必需扶好栏杆或钢索;不要拥挤追逐,小心踏空;经过台阶和狭窄、路滑地段,谨防跌倒;如经过有正在施工地段,需保持安全距离,走安全通道,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6、若景区因恶劣天气、文物维修、设备检修、特殊活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取消参观、放映、表演、展出等活动的,游客 应给予理解并配合。

7、景区狭窄路段请慢行,以防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事故;请勿在水域附近戏水。

8、在景区内游览,拍照,摄影时请注意景区的安全提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提醒,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的地方停留。

9、带孩子的游客,请管好小孩,注意安全。

10、野生动物安全须知:

a、为了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进入园区后请听从向导安排。

b、在野外观察时请尽量保持安静以免惊扰动物,请不要投喂食物给动物。

c、在野外要保护自然环境,不伤害野生动物,不破坏自然植被,不污染水源,不乱扔垃圾。

d、如被动物咬伤或抓伤,因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感染、甚至破伤风等。

11、当发生安全事故、伤病或其它需寻求帮助的情况时,请速与景区工作人员联系。

12、慎重参加带有刺激性、危险性的活动项目,量力而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13、不到赌场和色情场所消费。

14、夜间自由活动结伴而行,并告知领队大致的活动范围,不要乘坐无标志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不要晚归。

八、购物安全注意事项:

1、购物时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购物,请不要将大量的现金放在手提包里,装有现金的钱夹应放在上衣里面贴胸的口袋里,以防被窃。

2、在试衣试鞋时,最好请同团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3、购物时不要当众清点钱包里的钞票。

4、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请不要将大量的现金放在手提包里,装有现金的钱夹应放在上衣里面贴胸的口袋里,以防被窃。

九、公共安全注意事项:

(一)灾害性天气

遇见暴雨台风天气时,要尽可能呆在室内,减少外出。遇有大风雷电时,要谨慎使用电器,严防触电。外出时不要穿硬底或光滑底的鞋,更不可赤脚。应仔细地观察地形、谨慎行路,以免踩到电线。 老人儿童尽量减少外出,以免出现意外。 在野外主要小心公路塌方、树倒枝折等危险。

气象台发出台风警报后,不要到台风经过的地区旅游或到海滩游泳,台风袭来时,切勿靠近窗户.以免被强风吹破的窗玻璃片弄伤。

(二)传染性疾病

旅游前应对传染病的流行发病区域有一定的了解,在到这些地区旅游时,必须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特别防蚊叮咬。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预防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发生。 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如发现或怀疑有人得了传染病应及早进行检查,去防治单位诊治。 呼吸道传染病人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其生活用品也应与健康人分开。 通过昆虫、动物传播的疾病应设置防护用品。有些传染病的传染源是家养动物,它们可通过接触、饮食用具、空气以及饮水等途径将病源体传播给人类,在旅游中应特别注意预防。 对传播疾病的媒介物进行消毒,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染病人的健康人韵手也应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吃未彻底煮熟的食物、未经消毒的奶、未削皮的水果、生的蔬菜,不喝不干净的生水等。在旅行 中如果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在入境时要向检验检疫机构主动申报。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和有关预防方法,增强防病意识。

(三) 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

地震:

1、发生地震时,首先要判断地震的远近,如果只是感觉到左右摇晃,一般地震发生地较远;如果有上下颠簸,说明地震离你较近,应马上采取相应措施。

2、在野外时,应尽快避开山脚、陡崖、河岸等危险环境,以防出现山体滑坡、地裂、滚石、泥石流等。

3、如遇山崩、滑坡,应向与滚石前进路径垂直的方向奔跑躲避,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坎下,特别要保护好头部。

4、在城市中游览时,应就地选择开阔地避震,或蹲或趴,以免摔倒;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应用旅行包等保护头部,不要随便返回室内。

5、应避开高大建筑物,如高楼、立交桥、高烟囱、水塔等,尤其应避开有玻璃幕墙的建筑,以免被碎裂的玻璃坠下砸伤,同时也应避开变压器、电线杆、路灯、广告牌、吊车等危险和高耸或悬挂物。

6、在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等场所不要慌乱,应选择结实的柜台、商品、座椅下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等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他东西护头;避开玻璃门窗或柜台,避开高大不稳的货架和吊灯、电扇等悬挂物,震后应有秩序地迅速撤离。

7、在行驶的汽车、电车或火车内,应抓牢扶手,以免摔伤,同时要注意行李掉下来伤人。地震后,迅速下车向开阔地转移。

8、建议旅行时应提前备好应急救生袋,可放置水、食品和手电、蜡烛、收音机等物,还应配上逃生索、雨衣和一些常用药品,地震发生后关注政府发布的地震、余震及救灾的消息,不可私自单独行动。

9、如果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身边可及的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人员。

海啸:

地震发生地震常先于海啸来临,如果感觉到较强震动,就不要靠近海边。

潮水反常海啸登陆时海水往往明显升高或降低,如果发现潮汐突然反常涨落,海平面显著下降、海面后退速度异常加快或者有巨浪袭来,并且有大量的水泡冒出,都应以最快速度撤离到内陆地势较高的地方。

3、动物躁动动物比人敏感,当周围的动物出现反常的焦躁,必须警觉。

4、异常响声通过氢气球可以听到次声波的“隆、隆”声。

(四)境外政治或暴力安全

1、如旅游途中旅游目的地出现政治或暴力安全事件,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旅游者尽量留在酒店,不要外出。留意政府公告信息,及时向家人报平安。

2、遇到任何紧急事故,都宜先联络当地中国领事馆和当地警方,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出门之前要查清楚当地使馆人员的地址、电话,便于求助。使馆领保协助电话:0854833327

十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我们再次提醒旅游者们购买一份旅游保险。

2、由于有着不同的文化教育及成长环境,各国地接导游的讲解、表达、服务、行事等很多方面与您的想象会有较大的差距。比如泰国导游,行事以“哉焉焉(意思为慢慢来)”为主,请入乡随俗。

3、在泰国的行程中,很多景点都有摄影师给您“免费”拍数码照片(如第一天抵达曼谷时有“美女献花”合影),然后冲印好供您选购,请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通常为100泰铢一张。

4、时值旺季,各景点均人流密集,故在每个景点游览上可能会出现较长时间等待情况,敬请各位游客谅解!

6、如果您乘坐的航班是春秋航空的航班,请遵守春航相关规定。应低成本航空规定,春航客机内不提供水等餐食服务,设有售品部,您可根据需要自由选购。请注意您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为15公斤(婴儿无免费行李额);随身携带物品尺寸不超过20厘米*30厘米*40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

7、尊重目的地当地风俗习惯及宗教习惯、禁忌:进入教堂、清真寺,请不要穿比较暴露和紧身衣服。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旅行社与全体游客的共同责任。尊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旅游法》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旅游法》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旅游法》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游法》第六十六条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旅游法》 第六十八条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旅游法》第七十条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法》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旅游法》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旅游者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主要包括:

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其他告知事项

春节黄金周特别注意:赴泰国人数集中,会造成车辆拥堵现象严重,景点人流量集中,餐厅等位现象出现。因此请各位游客保持耐心,切勿焦操,一切听从领队导游安排。配合领队工作,可能会发生较早起床较晚睡的情况。

旅游者应当遵守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在目的地特别提醒:

1、游客在境外需严格遵守当地交通规则,不得做出任何违反当地交通规则的举动。

2、游客在入住酒店、用餐时,必须对高温食物、高温饮用水等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受到人身伤害

3、在海边路面湿滑、山地等陡峭地区行走时,游客在旅途中必须高度警惕,不得做出任何危险举动

不得擅自脱离队伍。

4、游客在参与较为消耗体力的活动时,请穿着较舒适的服饰,严格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安全。

友情提示: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我社建议您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您是否已经购买保险?

如您不购买保险的理由是: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e8cee73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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