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14:47: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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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财办发[2016]12

【发布部门】山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6.24

【实施日期】2016.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通知

(晋财办发[2016]1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省财政厅驻各市财政监察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我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精神,全面做好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制定了《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624

附件:

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办发〔2016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673号,以下简称《要点》)精神,全面做好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财办发〔201640号和晋政办发〔201673号文件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二、认真做好《要点》中由省财政厅牵头和负责落实的工作

(一)做好由省财政厅牵头落实的工作

1.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地方金融处牵头落实)

2.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政策依据、资金管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综合处、法规税政处牵头落实)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全省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e9459a3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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