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重要事项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1-10 17:00: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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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重要事项告知书重要提示: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卖方,您在委托出售房屋时有义务提供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必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1、您所选择的经纪方是否已向您出具有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是□否2、为您服务的星级人员是否已向您出示有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服务牌》:□是□否3、您在委托时是否已向经纪方提供出示房产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是□否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居间方根据《办法》要求核实上述信息时,需您提供房产证明文件的,您应予以配合。4、您是本房产的:□业主□共有权人,您是否已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是□否□其他:,您是否已获得业主委托:□是□否>>>>5、您出售房屋的产权状况为:□红本在手且无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情形□查封□抵押□其他导致转让受限制的情形>>>>6、您出售的房屋目前有否附有租约:□有□否。若有租约,您是否已经获得了承租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有□否7、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已向您说明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是□否8、房地产经纪方是否与您约定收费项目、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是□否您支付佣金、合规代缴费用及托管资金时,应直接在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通过
>>>>POS机刷卡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至经纪机构的指定帐户,并索取经纪机构开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切勿向经纪人员个人支付前述款项,勿接受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收据,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9、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10、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和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是□否11、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其他关联服务(如赎楼服务等)内容及约定收费标准:□是□否12、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源信息编码的作用,或现场生成房源信息编码:□是□否13、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如最终不按实际成交价格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产生的风险将由业主方承担:□是□否14、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