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转设为武汉晴川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转设为武汉传媒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转设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鄂政函[2016]7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20
【实施日期】2016.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转设为武汉晴川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转设为武汉传媒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转设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的通知
(鄂政函〔2016〕7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教育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转设为武汉晴川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转设为武汉传媒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转设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同时撤销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的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晴川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举办者为武汉鸣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办学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学校标识码为4142013188。
武汉传媒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举办者为深圳市天有投资有限公司,办学地址:武汉校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凤凰大道2号、大悟校区位于孝感市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将军大道。学校标识码为4142013686。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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