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理

发布时间:2019-04-22 03:51: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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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理?

真理是我们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最高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形式系统理论自身的逻辑无法证明。不可证性使人产生了对真理的自然绝对性规律的信仰(信念),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认知超越原集合时会产生新的指导行动的真理,原来的不可证规律在新集合中得到证明而成为原集合的定理。使用真理概念的有科学、哲学、宗教等。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认为,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1 真理是客观的。

认识的对象只能是,也必然是客观的事物。

认识的内容只能是,也必然是来自客观的事物

真理只能是,也必须是认识和客观对象的一致

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论的唯物论

2)真理是一元的。

真理是客观的,在同样条件下,对同一对象的认识只能有一种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只能有一个真理。

这是因为:真理的对象只有一个,即客观事物;主体的认识同客体的对象相一致才是真理,这种统一的形式是唯一的;检验这种统一的标准实践也是唯一的。

真理的多层次是指主观与客观的相符合是个多级的动态过程,但每一级的真理只有一个。

真理的多形式是指真理主观形式的多样性。如概念、判断、推理、规律体系等。

3)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

真理对任何人都一样,任何人在真理面前都是一律平等。

真理本身没有阶级性。但这并不是说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不受阶级的影响和制约。认识主体在阶级社会中总是站在一定阶级的立场上,体现着一定阶级的阶级利益,抱着不同的目的去观察和认识问题,因此,阶级地位和利益对人的认识真理和运用真理不能不产生深刻的影响。

4)真理是具体的。

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具体真理是思维中的具体,是对具体事物全面、深刻、生动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具体性源于:

第一,认识对象的具体性。不能脱离具体的认识对象去谈认识同认识对象的一致,即去谈真理;任何一个认识对象都存在于特定的时空中,都处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

真理和谬误

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的反映。

真理和谬误关系是辩证的。

真理与谬误是贯穿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追求真理的过程也就是这对矛盾不断发生,不断解决的过程。认识每克服谬误一步,真理便向前发展一步,这就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555354a300a6c30c229f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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