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报销流程图
【报销项目】:住院费用、特定门诊费用
一、起付标准:3万元。
二、报销比例:
1、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60%;
2、超过起付标准,超过10万元:70%。
三、报销限额:
1、参保时间满2个月不足6个月:10万元;
2、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足1年:15万元;
3、参保时间满1年不足2年:20万元;
4、参保时间满2年不足3年:25万元;
5、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30万元。
【温馨提示】:
1、2017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降为3万元。
2、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报销资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参保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大病保险资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55a15666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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