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范文]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范文模板(6页)

发布时间:2018-11-08 11:55: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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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

  因为你的一份爱心助学,让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一

  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

  为帮扶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成长,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中下旬开展武陵“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7月20日—8月20日

  二、救助条件:

  武陵区20xx年度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品德优良的二本以上往届大学生(军校生、艺术生除外)。

   三、救助标准及救助名额:

  对每名救助对象一次性资助3000元。救助人数为50名。

   四、资料准备及呈报时间

  1、受助对象个人申请慈善助学报告、《“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低保证复印件;低保户主及子女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2、受助对象的感恩之心真情文章;

  3、8月5日前请各乡镇街道上报到区慈善办。

  五、举行现场助学仪式地址及时间

  1、地址:初步确定现场助学仪式在区法院三楼会议室举行

  2、时间:初定8月20日下午二点半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7月20日至7月25日。区慈善办对活动统一启动,区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集中开展宣传造势。

  2、报名申请:7月26日至8月5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预报名,填写申请表。

  3、入户调查:8月6日至8月12日。区慈善办和乡镇街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4、集中审批:8月13日至18日。区慈善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武陵慈善网和武陵区政府网公示。

  5、集中发放:8月20日,区慈善办、区民政局将在区法院三楼举行“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现场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对象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

   七、工作要求

  1、由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收集所有资料向区慈善办申报;

  2、感恩之心真情文章中资助对象(大学生)须提供自己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举行助学活动仪式资金发放时,资助对象(大学生)本人须到场,家长代替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请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协调配合搞好此次“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把真正困难的助学对象摸底报上来,力戒凑数充量和照顾关系送人情,确保上报的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务求社会反响良好。

  xx慈善总会

  20xx年7月20日

  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二

  xxx:

  “慈善助学”是区慈善基金会的慈善救助项目,共设“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和“成才计划”三个子品牌。项目实施8年来,先后资助困难家庭学生6832人(次),支出慈善资金1101.65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继续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区慈善基金会决定联合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和团区委,在全区开展20xx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善助学对象

  凡拥有我区户籍的20xx年大学新生和高中(含中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提出慈善助学申请:

  (一)已被认定为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

  (二)已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低收入家庭即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介于我区低保标准和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家庭(目前,我区低保标准为城镇610元/人.月,农村460元/人.月)。

  (三)社会散居孤儿。指父母双亡,享受儿童福利政策的社会散居孤儿学生。

  (四)区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学生。

  (五)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学生。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普通家庭因学生父母中有患尿毒症、白血病或恶性肿瘤,自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底,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超过5万元,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650467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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