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材料一览表(上海)
上海领事馆受理范围:
仅限于受理居住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的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若居住在上述地区,
但不拥有上述地区户籍者,则必须持有上述地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个人基本资料
1、 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老护照请一并递交)
2、 照片 2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4.5cmx4.5cm,近6个月拍摄)
3、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内容必需清晰
4、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5、 赴日签证申请表(附件一)
6、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附件二)
7、 机票或船票和酒店预订单(须告知来回航班号及起落时间)(此项为日本领馆新政策)
单位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需要最近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原件(模版请见附件三)(抬头纸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
(申请个人观光者,年收入必须达到10万,不可以房产或存款代替。)
年收入超过10万人民币确认方式如下:
1)在职证明原件,抬头纸打印,在职证明上注明个人年收入,需同时盖有公司公章
2)银行流水单,需提供公司工资卡账单近6个月明细
3)个人所得税证明(可选)
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局盖章(可选)
5)房产证复印件、车产证复印件及个人存款证明为补充材料,可提高签证出签率
特殊人群
1、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校证明/学信网登录用户名密码
其他事项:
1、三年多次要求首次赴日在冲绳或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任意一处住宿至少1晚(邮轮访问冲绳或东北三县除外)
2、如办理三年多次签证者需要更多的个人资产证明,主申请人的年收入不能低于20万元(越多越好)
3、如办理五年多次签证者需要更多的个人资产证明,主申请人的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越多越好)
注意事项:
1.归国后,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归国报告书、护照首页、出入境页、往返的登机牌的三样复印件交与我公司进行销签处理。
2.如出行计划延后,请在原定出行之前通知我部门,进行行程变更处理;如申请人自动取消出行计划,应将护照原件返回我部门进行签证销签处理。
3.签证签出后,根据个人情况不同,由日本驻华大使馆签证处,日方接待旅行社及我社三方共同根据客人的材料商议后交纳押金,每人至少五万元起(此项待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897ae24b73f242326c5f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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