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住宅类、办公楼、研发楼、酒店项目重要节点基准工期
表2 商场项目重要节点基准工期
备注:
1. 本基准工期以深圳地区原创产品为样板,T0—为取得土地当天日期。
2. 桩基开工指大面积桩基开工,主体开工指大面积主体基础垫层(或桩基承台)开工。生产经营计划下达时,仍然下达桩基开工时间。基准工期按“先挖后打”计算工期,应根据项目情况适时安排基坑施工,尽可能不占据关键线路。
3. 开盘为第一栋楼开始销售,即实际正式开盘当天。
4. 竣备为实际工程完工,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等相关证明文件。
5. 入伙为向业主首次交房日期,此为公司计划控制节点,应区别于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6. 交付对自持类指交于租户装修,对销售类指向业主交房。
7. 开业为酒店或者大型商业项目试营业。
8. 后续分期开发项目,根据基准工期及调整规则递推。
1. 别墅项目:无地下室,地上主体4层,斜屋面,单期开发规模建筑面积4-6万m2。室外工程永久道路路基及过路管需在总包进场前施工完毕。
2. 多层住宅项目:1层地下室,有桩基,地上主体6层,建筑层高3m以内,平屋面,无转换层。
3. 高层住宅项目:1层地下室,有桩基,地上主体30层,建筑层高3m以内,平屋面,无转换层。
4. 办公楼项目:1层地下室,有桩基,地上主体20层,建筑层高3.6-4.5m,塔楼单层建筑面积2000 m2以内,平屋面。
5. 研发楼项目:1层地下室,有桩基,地上主体7层,建筑层高3.0-4.5m,单层建筑面积3500 m2以内,平屋面。
6. 酒店项目:1层地下室,有桩基,地上主体10层,建筑层高3.5m,单层建筑面积2000 m2以内,平屋面。
7. 商场项目:3层地下室,有桩基,地上主体6层,建筑首层层高5.5m,其他层5m,单层建筑面积8000—12000 m2,平屋面。
8. 开盘:开盘时间视各地预售条件确定。深圳地区商品房预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为: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二层数。
9. 入伙:住宅类项目入伙时间为竣工备案后1.5个月。
10. 交付:办公楼、研发楼交付时间对自持类为竣工备案取证时,交付准备工作要提前介入;对销售类为竣工备案后1个月。商场为开业前6个月向主力店移交场地。
11. 开业:酒店开业时间为竣工备案后4个月,商场开业时间为竣工备案后5个月。
12. 装修:确定精装修交楼的项目,其土建施工图设计的管线预留预埋需与装修设计保持一致。
13. 其他:加强拿地前的概念设计及相应经济测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无特殊原因,拿地后不得推翻原设计重来,否则工期延误自负,考核时不予考虑。
备注:
除本表所列调整项外,其余原则上不予考虑。极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报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1af711c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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