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发布时间:2012-10-18 00:23: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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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 4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 32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36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专项用地规划 37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44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水系规划 48

第九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51

第十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53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 56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58

第十三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61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发展设想 66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70

第十六章 附则 71

附表一:荆州市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表……………………………………73

附表二:荆州市中心城区用地汇总表………………………………………74

附表三: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75

附表四: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主、次干路一览表…………………………76

附表五:荆州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79

附表六:荆州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81



第一章 总则

规划目的

为适应荆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函》(建规函[2004]270号);

7)《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8)《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08);

9)《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0)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荆州市政府关于《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的请示(荆政文[2004]95号)。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远期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0年以后。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贯彻五个统筹方针,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结合湖北省及荆州市的实际,合理确定荆州市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突出荆州的城市特色。

4)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协调区域性基础设施的配置,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规划原则

1)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2)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原则;

3)公平和谐原则;

4)资源节约利用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

6)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原则。

规划重点

1)城镇体系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

2)城市空间布局的整合与发展;

3)综合交通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4)宜居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5)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规划层次与范围

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范围为荆州市域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荆州市区及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面积为14067 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为城市规划区规划。规划范围为荆州市区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1576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为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为北至海子湖,南至长江,东至南北渠,西至引江济汉渠,面积为48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02.5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

荆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荆州市区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荆州区、沙市区的地域范围,面积为1576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

荆州市的区域地位

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3)湖北省重要的粮棉油及水产生产基地;

4)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城市总体发展战略

融入长江经济带,对接武汉,沟通宜襄,联动湘北,引领鄂中南。

1)融入长江经济带。发挥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作用,加强与东部地区在原料、产品、市场、人才、金融、信息等方面的联系,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

2)对接武汉、沟通宜(昌)襄(阳)。加强与武汉城市圈的产业配套,发展汽车零配件产业,融入武汉汽车产业集群;利用湖北省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机遇,加强与宜昌、襄阳的联系,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3)联动湘北,引领鄂中南。与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等湘北城市错位竞争,产业联动;充分发挥荆州的科教优势,强化鄂中南地区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加强与荆门、潜江、仙桃、天门等城市的联系,促进与鄂中南城市的分工合作。

经济发展战略

1)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业化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3)充分挖掘楚文化、三国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红色旅游资源,以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的联动发展。

社会发展战略

依托科教与文化优势,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生态环境发展战略

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强化土地、水资源管理;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

城市发展总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将荆州建设成为知名旅游目的地、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

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2015年,荆州市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5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GDP达到16493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73845。至2020年,荆州市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151660亿元,年均增长910%,人均GDP2212024230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13950

2)社会发展目标

生活水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至规划期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教育: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至规划期末,教育整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在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文化中心。

医疗:逐步建立起结构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医疗服务网络,全市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的平均水平。至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95%,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达到100%。至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管理,落实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环境与居住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至2015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气化普及率达到90%,农村气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乡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至2020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气化普及率达到100,农村气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乡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完成市域范围内水土流失的初步治理。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水、节地、节能的集约式发展,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工业、农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的减排治理。至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削减8%以上。至2020年,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工业、农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的控制目标。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目标与战略

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目标

1)进一步强化荆州作为湖北省域二级中心城市的地位;

2)以荆州中心城区为核心,形成定位科学、分工合理、层次清晰的市域城镇体系;

3)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至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7%;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5%

4)保护地方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实现城乡持续协调发展;

5)以交通建设带动城镇集聚,形成城镇密集发展带。

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1)中心极化战略:大力发展中心城区,重点培育中心城市职能,引导人口与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

2)结构优化战略: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大力发展县(市)域中心城市,加强重点镇建设,辐射带动一般乡镇的发展。

3)集聚发展战略: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依托长江和 “三横四纵”的市域高等级公路网,形成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轴。

区域协调发展

1)区域对接:促进东部城镇对接武汉城市圈,西部城镇对接宜昌,北部城镇对接荆门、襄阳,南部城镇对接常德、岳阳,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2)产业协调:加强荆州与武汉的汽车零配件产业,加强与宜昌、襄阳的文化旅游产业的分工协作。强化荆州作为鄂中南地区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荆州的科教优势,促进与鄂中南地区其他城市的分工合作。

3)基础设施共享:加强荆州港作为国家内河主要港口的建设,完善疏港交通;建设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岳铁路、随岳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洪湖嘉鱼咸宁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加强与武汉、宜昌、襄阳、荆门、常德、岳阳等城市的交通联系,提升荆州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

4)生态环境保护:以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污染的治理,重点保护洪湖、长湖等河湖网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及白鳍豚、麋鹿、水杉、银杏、野菱等重要野生动植物物种。

5)防洪减灾建设:严格按防洪标准进行防洪减灾建设,加强荆江分蓄洪区、洪湖分蓄洪区建设与管理,保证防洪安全。

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与目标

1)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发展现代农业,减少农业劳动力,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城镇化提供生产力支撑。

2)统筹城乡人口转化和土地转化。

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集聚。城市人口的增加应与乡村人口的减少相关联,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应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关联。

3)统筹村镇居民点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统筹村镇居民点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城、镇、村居民点体系和非农生产基地。

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市域人口发展战略

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向新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吸引高素质人才;完善康体养老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2015年荆州市域总人口为6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1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7%;

2020年荆州市域总人口为6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7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5%。

城镇化发展策略

1)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以非农产业就业岗位的增长推动城镇化进程;

2)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3)多元化投资推动城镇化建设;

4)推进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城镇发展的制度框架;

5)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二节 城镇规模、职能与布局

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1)做大做强荆州中心城市,强化交通枢纽地位,努力把荆州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辐射周边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2)打造南北两条平行于长江的城镇发展轴,以高等级公路为纽带,连接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形成沿长江经济带的城镇群。

3)发展壮大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等县(市)域中心城市,积极发展重点镇。

4)长江南北城镇互动发展。

城镇等级结构规划

规划建立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中心城市指荆州市中心城区。

县(市)域中心城市指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等中心城区,是各自县(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重点镇是县(市)域中发展基础较优的中心城镇。

表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等级结构表

等级

数量

城市(镇)名称

市域中心城市

1

荆州市中心城区

县(市)域中心城市

6

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等中心城区

重点镇

30

沙市区:岑河镇、锣场镇、关沮镇

荆州区:李埠镇、川店镇、弥市镇

洪湖市:峰口镇、新滩镇、府场镇、瞿家湾镇

石首市:新厂镇、调关镇、小河口镇

松滋市:刘家场镇、洈水镇、沙道观镇、陈店镇

监利县:朱河镇、新沟镇、白螺镇、汪桥镇、周老嘴镇

公安县:埠河镇、藕池镇、黄山头镇、南平镇、章庄铺镇

江陵县:普济镇、滩桥镇、熊河镇

一般镇

73

(略)

城镇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的规模结构分为 “一级(>50万人)、二级(2030万人)、三级(1020万人)、四级(25万人)、五级(<2万人)”五个层次。

表2.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模结构表

(万人)

城市(镇)名称

人口

(万人)

1

>50

1

荆州市中心城区

100

2

2030

3

监利县中心城区(容城镇、红城乡)

石首市中心城区(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

公安县中心城区(斗湖堤镇、杨家厂镇

30

25

25

3

1020

3

洪湖市中心城区(新堤街道办事处、滨湖街道办事处)

松滋市中心城区(新江口镇)

江陵县中心城区(郝穴镇)

20

20

10

4

25

30

沙市区:岑河镇、锣场镇、关沮镇

73

荆州区:李埠镇、川店镇、弥市镇

洪湖市:峰口镇、新滩镇、府场镇、瞿家湾镇

石首市:新厂镇、调关镇、小河口镇

松滋市:刘家场镇、洈水镇、沙道观镇、陈店镇

监利县:朱河镇、新沟镇、白螺镇、汪桥镇、周老嘴镇

公安县:埠河镇、藕池镇、黄山头镇、南平镇、章庄铺镇

江陵县:普济镇、滩桥镇、熊河镇

5

<2

73

沙市区(3):观音垱镇、沙市农场管理区、岑河原种场管理区

74

荆州区(4):纪南镇、马山镇、八岭山镇、太湖管理区

洪湖市(14):乌林镇、螺山镇、万全镇、龙口镇、曹市镇、沙口镇、燕窝镇、汊河镇、黄家口镇、戴家场镇、老湾乡、小港管理区、大同湖管理区、大沙湖管理区

石首市(9):团山寺镇、东升镇、高陵镇、南口镇、桃花山镇、高基庙镇、横沟市镇、大垸镇、久合垸乡

松滋市(11):王家桥镇、街河市镇、斯家场镇、八宝镇、涴市镇、南海镇、杨林市镇、老城镇、纸厂河镇、万家乡、卸甲坪乡

监利县(16):龚场镇、毛市镇、尺八镇、黄歇口镇、福田寺镇、上车湾镇、棋盘乡、柘木乡、网市镇、分盐镇、程集镇、汴河镇、三洲镇、桥市镇、人民大垸管理区、荒湖管理区

公安县(9):斑竹垱镇、闸口镇、孟家溪镇、麻豪口镇、夹竹园镇、毛家港镇、狮子口镇、章田寺乡、甘家厂乡

江陵县(7):沙岗镇、白马寺镇、资市镇、马家寨乡、秦市乡、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

注:郢城镇、联合乡、立新乡并入荆州市中心城区,杨家厂镇并入公安县城。原有的农场统一改称为管理区。

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规划将重点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工业商贸型、工业交通型、旅游型四类。

表3.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职能类型

数量

城市(镇)名称

综合型

7

荆州市中心城区(商贸、工业、港口、旅游为主)

石首市中心城区(工贸、港口为主)

洪湖市中心城区(工贸、旅游、水产为主)

松滋市中心城区(工贸、旅游为主)

监利县中心城区(工贸为主)

公安县中心城区(工贸为主)

江陵县中心城区(工贸、港口为主)

工业商贸型

19

沙市区:关沮镇

荆州区:李埠镇,弥市镇

洪湖市:府场镇,峰口镇,新滩镇

石首市:新厂镇

松滋市:沙道观镇,刘家场镇

监利县:新沟镇,汪桥镇,朱河镇

公安县:南平镇,藕池镇,黄山头镇,章庄铺镇

江陵县:滩桥镇,普济镇,熊河镇

工业交通型

6

沙市区:锣场镇,岑河镇

石首市:调关镇

松滋市:陈店镇

监利县:白螺镇

公安县:埠河镇

旅游型

5

荆州区:川店镇

洪湖市:瞿家湾镇

石首市:小河口镇

松滋市:洈水镇

监利县:周老嘴镇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以荆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沿长江南北两侧的高等级公路发展,形成 “一心、五轴、六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即荆州市中心城区。

五轴:“两横三纵”五条城镇空间发展轴,其中“两横”分别为江北城镇发展主轴、江南城镇发展主轴; “三纵”是指市域东、中、西部沿重要交通道路形成的三条南北向城镇发展次轴。

六点:六个县(市)域综合功能节点,即市域三市三县的中心城区,形成带动县(市)域发展的中心城市。

重点城镇规划建设控制

1)洪湖市中心城区(新堤街道办事处、滨湖街道办事处)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城区由新堤主城区以及金湾、滨湖、石码头三个组团组成,主城区优先向西发展,控制向北、向东扩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2)石首市中心城区(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优化老城区,优先向南拓展城市空间,适当控制城区向东发展,限制城市向北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3)松滋市中心城区(新江口镇)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以向西发展为主,适当向东、向南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4)监利县中心城区(容城镇、红城乡)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城市生活居住区重点向东、向北发展,工业区向西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5)公安县中心城区(斗湖堤镇、杨家厂镇)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沿江延伸、向东为主、适度南拓。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6)江陵县中心城区(郝穴镇)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重点向北发展,适度向东发展,限制向南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第三节 市域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总体战略

立足荆州现有资源与产业基础,以 “工业兴市”战略为导向,以产业链的拓展和产业集群建设为途径,不断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对接与联动发展,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化工、石油设备制造、电子、生物医药等产业及旅游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打造区域旅游品牌,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立工业的主导地位、提升城市的现代服务功能,将荆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和知名旅游目的地。

产业发展方向

1)第一产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培育荆州农产品特色。

2)第二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化工、石油设备制造、电子等战略性产业,优化提升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森工造纸等基础配套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潜力产业。

3)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和商贸流通业,积极引进信息服务、金融、科研、中介、咨询、设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产业空间布局

荆州市中心城区以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精细化工、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商贸为主导;洪湖市中心城区以水产品加工、石化装备制造、旅游为主导;石首市中心城区以精细化工、造纸、旅游为主导;松滋市中心城区以食品加工、纺织、化工、旅游为主导;监利县中心城区以食品加工、医药化工、旅游、商贸为主导;公安县中心城区以汽车零部件、塑料新材料、纺织、生物医药为主导;江陵县中心城区以农产品加工、能源、化工、机械、轻工纺织为主导。

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总体发展目标

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加快对外交通主干线、长江中游区域性枢纽港建设,形成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水陆空并举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将荆州建设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实现荆州市中心城区至其他县(市)级中心城市1.5小时可达。荆州市中心城区和全部县(市)级中心城市通一级以上公路,重点镇通二级公路,一般镇通三级公路。

发展战略

加强东西方向联系:加快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段、荆州至监利一级公路、汉南至监利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高速公路等主干线路建设,全面提高市域范围内省道标准和宽度,加强与宜昌和武汉的联系。

实现南北方向对接:利用现有的荆襄高速公路,建设207国道荆州城区改线段、荆门——潜江——石首高速和一级公路、随岳高速公路、仙桃——洪湖——嘉鱼——咸宁高速公路、荆岳铁路,加强荆州市域南北方向联系。

加强枢纽建设:加强荆州港口、铁路客货运站等重大对外交通枢纽与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市对外辐射通道,建成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完善交通网络:加强市域内部的交通网络建设,构建荆州市域快速通道,完善荆州市中心城区与各县市之间的交通联系,提高市域整体交通效率。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整合各类交通资源,以长江水运为重点,积极发展水运,完善港口、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实现水铁(路)联运、水公(路)联运,提高综合交通运输能力。

水铁(路)联运:依托荆岳铁路,建设疏港铁路专用线,加强荆州港与沪汉蓉高速铁路客运站、荆岳铁路客货运站的客货联运,实现与岳阳港的联动发展。

水公(路)联运:依托宜黄高速公路(即沪渝高速公路湖北段,下同)、荆襄高速公路(即二广高速公路湖北段,下同)、随岳高速公路等“三横四纵”的高等级公路网络,联系荆州港沿长江的各个港区,建立与武汉、宜昌、襄阳、荆门、岳阳、常德等的水公(路)联运体系。

统筹兼顾市域范围内公路和城乡公路客运发展,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居民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荆州港发展规划

1)港口性质

荆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荆州市及鄂中南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托,是湖北省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区域性枢纽。荆州港将发展成为以能源、矿建材料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旅游客运的综合性港口。

2)港区划分

荆州港划分为盐卡、柳林、荆州旅游客运、观音寺、斗湖堤、李埠、弥市、学堂洲、关沮、埠河、郝穴、木沉渊、松滋口、绣林、容城、新堤、新滩等港区。

3)总体规模

2015年货物吞吐量2530万吨/年,集装箱量20万标箱/年,旅客吞吐量5万人次/年。至2020年货物吞吐量4010万吨/年,集装箱量40万标箱/年,旅客吞吐量6万人次/年。

4)岸线布局规划

长江岸线规划按功能分为5大类,即港口岸线、自然生态岸线、船舶工业岸线、城市生活岸线、控制保护岸线。规划利用岸线总长156720,规划港口岸线49740,其中深水岸线长45360

公路规划

1)公路网布局

公路主干线:即 “三横四纵”的高等级公路网。“三横”包括宜黄高速公路、汉南——监利——荆州高速和一级公路、石首——松滋高速公路;“四纵”包括荆襄高速公路、随岳高速公路、荆门——潜江——石首高速和一级公路、仙桃——洪湖——嘉鱼——咸宁高速公路。

重要干线公路:即318国道、207国道和沙渔线、公石线、汉沙线等省道。

国道207线向东改线,经纪南镇、锣场镇、滩桥镇,由荆岳长江公铁两用桥过长江,在公安县章田寺乡与荆襄高速公路相接,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原207国道占压楚纪南城区段改线,恢复楚纪南城原貌。

2)公路长江大桥

至规划期末,共建设六座长江大桥,由西向东分别为预留过江通道(李埠长江大桥)、荆州长江大桥、荆岳长江公铁两用桥、石首长江大桥、荆岳长江大桥、洪湖长江大桥。

铁路规划

规划形成“一横两纵”铁路网络,“一横”即沪汉蓉高速铁路,“两纵”分别为焦柳铁路和荆岳铁路。

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站位于荆州古城东北部,现207国道东部。

对焦柳铁路进行扩能改造,改扩建松滋站,提高客货运吞吐能力。

规划建设荆岳铁路,对既有荆沙线进行扩能改造,建设荆岳长江公铁两用桥,在江陵、公安、石首设三等车站。

航空规划

组织军民航有关部门对搬迁现有沙市机场进行论证,适时启动搬迁工作。

第五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及战略

1)发展目标

利用荆州丰厚的文化旅游资源及湿地生态环境,立足华中旅游市场,发展华东、华南及华北旅游市场;挖掘荆楚文化与三国文化内涵,积极开拓东南亚与国际旅游市场,将荆州建成融历史文化旅游与湿地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知名旅游目的地。

2)发展战略

实施政府主导的旅游业发展战略;突出重点,实施精品名牌战略;高档次、全方位、多渠道的旅游市场开发和促销战略;树立大旅游发展战略,实现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实施区域网络化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构建楚文化、三国文化旅游区域的核心景区。

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一线、五区的旅游发展总体布局结构。

一心:以荆州中心城区为基地的旅游服务核心。

一线:充分发挥楚文化、三国文化和水文化优势,沿长江形成贯穿市域东西的风景旅游线。

五区:五大特色旅游区,分别为荆州古城游览区、洪湖湿地及红色旅游区、松滋市洈水风景名胜区、石首市中洲子长江故道湿地观光区、公安县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五大旅游区。

旅游城镇布局

按三级旅游城镇规划布局。

一级旅游城镇1个:即荆州市中心城区。

二级旅游城镇6个:分别是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等县(市)域中心城市。

三级旅游城镇11个:分别是荆州区的八岭山镇、川店镇、纪南镇,洪湖市的瞿家湾镇,石首市的小河口镇、桃花山镇,松滋市的洈水镇,监利县的周老嘴镇、程集镇、白螺镇,公安县的黄山头镇等。

第六节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目标

近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三废”排放量减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护。

远期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空气质量除工业集中区外,其余区域均达到国家一至二级标准,水、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三废”排放量减少并得到有效处理与利用;各乡镇环境质量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优良;政府对环保投入继续增加,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功能区划分与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全市分为三类功能区。一类功能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二类功能区为一类和三类功能区之外的区域,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三类功能区为工业集中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三级标准。

2)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与水环境质量目标

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分为四类:Ⅱ类主要包括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Ⅲ类主要包括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包括一般工业用水区;Ⅴ类主要包括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分别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类别水质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声环境质量目标

全市声环境功能区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划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等五类,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其质量标准

功能区类型

标准

噪声等级dB(A)

白天

夜间

一类居住区

0

50

40

旅游度假区、疗养区

二类居住、文教、行政办公区

1

55

45

居住、商业和工业混杂区

2

60

50

工业集中区

3

65

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4

70

60

4)污染控制与治理

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四湖(洪湖、长湖、三湖、白鹭湖)流域和江南四河(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调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

在农业发展规划中引入农业环境评价体系和循环经济的概念和方法,加强面源污染控制重要性的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

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和规模化种养殖业,提高种养殖业效益。

启动面源污染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和示范。

推广和使用成熟的施肥和施药技术,提高化肥和农药的效率,采用免耕和其它农田保护技术(缓冲带和生态沟渠),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结合监测和普查,完善农业环境安全的评估体系。

在污染区域实施综合管理计划,统一规划面源污染控制政策。采用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生态隔离带等技术,开发适合农村及农田污染物控制的生态技术。

生态功能区区划

分为城镇生态环境功能区、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区、山林生态环境功能区和河湖水库生态环境功能区等4类生态环境功能区。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

生态保护区规划

1)自然保护区

规划建立自然保护区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规划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小区6保护区面积786平方公里。

表5. 荆州市自然保护区一览表

自然保护区名称

主要保护对象

所在地

面积

(平方公里)

级别

现状

规划

1

天鹅洲糜鹿自然保护区

糜鹿及其生境

石首市

16

国家级

国家级

2

长江天鹅洲白鳍豚自然保护区

白鳍豚及其生境

石首市

20

国家级

国家级

3

长江新螺段白鳍豚自然保护区

白鳍豚、江豚、中华鲟及其生境

洪湖市

135

国家级

国家级

4

洪湖自然保护区

水生和陆生生物及其生境

洪湖市

413

省级

国家级

5

长湖自然保护区

水生和陆生生物及其生境

沙市区

157

市级

省级

6

淤泥湖自然保护小区

小天鹅、苍鹭、虎纹蛙、野生武昌鱼

公安县

10

省级

省级

7

黄山头鸟类自然保护小区

红腹锦鸡、草鸮、白冠长尾雉

公安县

8

省级

省级

8

西州自然保护小区

松雀鹰、雀鹰

监利县

5

省级

省级

9

南岳山自然保护小区

王锦蛇、乌梢蛇、黄鼬等动物

石首市

2

省级

省级

10

桃花山自然保护小区

狍、鼬獾、小麝等动物

石首市

10

省级

省级

11

洈水自然保护小区

林麝、斑羚、红腹锦鸡、大鲵、白鹭

松滋市

10

省级

省级

2)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规划建立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

表6. 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一览表

序号

保护区名称

所在地

面积

(平方公里)

现状

规划

1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洪湖市

370.9

省级

国家级

2

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沙市区

157.5

市级

省级

3

中洲子长江故道湿地

(长江天鹅洲湿地)

石首市

72.4

市级

省级

4

洈水湿地自然保护区

松滋市

20.0

市级

省级

5

淤泥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公安县

20.0

-

市级

3)风景名胜区

规划设立风景名胜区6处,其中省级3处,市级3处。

表7. 风景名胜区一览表

序号

风景名胜区名称

所在地

面积(平方公里)

级别

现状

规划

1

洈水风景名胜区

松滋市

286

省级

省级

2

桃花山风景名胜区

石首市

100

省级

省级

3

黄山头风景名胜区

公安县

15

省级

省级

4

蓝田风景名胜区

洪湖市

2

-

市级

5

长湖风景名胜区

荆州区、沙市区

86

-

市级

6

八岭山风景名胜区

荆州区

22

-

市级

4)森林公园

规划设立森林公园4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1处,面积306.4平方公里。

表8. 森林公园一览表

序号

森林公园名称

所在地

面积

(平方公里)

级别

现状

规划

1

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

荆州区

6.7

国家级

国家级

2

洈水国家森林公园

松滋市

286.0

国家级

国家级

3

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

公安县

12.0

省级

国家级

4

南岳山国家森林公园

石首市

1.7

省级

省级

5)荆州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区

规划对市域范围内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进行保护治理,如下表所示:

表9.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区一览表

治理区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治理方式

1

松滋市洈水石灰岩矿区

22.7

一般治理

2

松滋市刘家场——斯家场石灰岩矿区

59.5

一般治理

3

石首市笔架山采石场

3.4

一般治理,其中恢复治理0.8平方公里

4

松滋市刘家场煤矿区

56.2

重点治理,其中恢复治理16.9平方公里

5

松滋市张家傍石灰岩矿区

11.4

重点治理,其中恢复治理3.4平方公里

6

沙市区沙隆达岩矿区

19.1

重点治理

第七节 市域建设分区划定与空间管制规划

建设分区划定

规划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类用地分区。

1)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交通运输通道控制带、防护绿地等。

1)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按《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控制,并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综合整治。规划2015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26平方公里,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14平方公里。规划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26平方公里,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10平方公里。

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确定保护范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3)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农林业生产基地及其它生态保护地。

4)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政府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5)交通运输通道控制带:包括长江岸线、内河岸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油气输送管道等不准建设带和防护绿带。

6)防护绿地:包括高压走廊、辐射性危险品仓储防护隔离带、工业区与居住区隔离带、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市政基础设施防护林带。

2)限制建设区

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用地区、蓄洪滞洪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楚纪南城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环境控制区。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控制区:政府公布的5个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6个风景名胜区、4个森林公园的控制区。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确定保护范围,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一般农田用地区: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农用地控制,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塘等。

4)蓄洪滞洪区:根据国家防洪要求划定的长江蓄洪滞洪区。

5)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政府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6)楚纪南城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环境控制区:《楚纪南城遗址区保护规划》中确定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环境控制区。

3)适宜建设区

包括主要城镇规划建成区、次要城镇建设区、新农村建设区。

1)主要城镇规划建成区:荆州市中心城区及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的中心城区和开发区、重点城镇、独立工矿区的规划建成区。这些主要城镇应引导发展为产业、人口集聚区域,应集中紧凑发展,避免沿路发展。

2)次要城镇建设区:一般城镇和集镇发展建设区。这些镇区是农村地区集聚与服务中心,应配置必需的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在镇区内集中紧凑发展,避免沿路发展。

3)新农村建设区:各类农村建设区域,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控制农村建房乱占耕地与乱搭乱建。对经济欠发达、交通条件差的偏远地区农村,努力创造条件,有规划、有步骤地引导他们迁移、集中到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小城镇。优化农业产业和用地结构,鼓励非农闲置土地转为农业用地;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机制。

空间管制措施

1)城乡建设区管制

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审批各项建设申请。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建设项目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用地,依法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禁止占用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内的土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村镇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按规划审批村镇建设,农村居民点不得突破人均用地指标。

矿山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进行开采、利用和保护,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独立工矿用地一般应安排在非农用地或农用价值较低的台地、丘陵或荒地上,以利管理和进行环境整治。

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核准)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中尽量减少地貌植被的扰动破坏,做好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防护,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2)风景名胜区管制

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开发应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合理规模,结合景区设施和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强度。

区内除直接与开发保护相关的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项目开发。

禁止开山炸石、取土、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生态景观、环境资源的行为。

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古墓葬、遗址保护区管制

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古墓葬、遗址保护区等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文物保护范围内除与保护相关的建设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应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划要求,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进行建设。

楚纪南城遗址区依据《楚纪南城遗址区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和环境控制区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建设。

4)耕地管制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许可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严格控制擅自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乱占滥用耕地,对建设占用规划预留的一般耕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严格执行“占多少,垦多少”的政策。

5)生态保护区管制

各类生态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管制。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工程。

新农村建设规划要点

1)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规划若干处20004000人的农村集中居民点,引导村民向居民点集中。

2)对市域现状农村居民点采取整治、改造、迁并等方式,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对现有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较差的村庄,予以适当撤并,逐步引导向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村庄转移。

3)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存在地质灾害威胁、受地形限制交通条件难以改善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向地质及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或在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地方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点。

4)对于城镇建设、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廊道内所涉及到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5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居住区规划统筹考虑,统一安置。

6)规划新农村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120平方米。

第八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标

建立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定相应保护措施,使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弘扬;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区,使地上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持原貌并得到相应展示,形成具有荆州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为原则,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城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点保护和传承马山民歌、荆河戏、鼓盆歌、说鼓子、啰啰咚等反映荆楚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荆楚民俗文化旅游主题公园,举办地方文化节,将散布在荆州地域范围内的典型民俗集中进行表现,重点围绕荆州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赛龙舟、传统小吃等主题展开。

弘扬荆楚文化,发动民间文化人士和当地居民积极参与,设立特别的研究传承协会,举办形式多样的讨论会和讲座,将历史故事、民间传说与文化旅游景区建设相结合。

市域遗产重点保护区域

荆州市域遗产重点保护区域包括荆州沙市保护区、监利洪湖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廊道、长江生态保护廊道、楚纪南城遗址区等。

荆州沙市保护区:保护荆州古城区、沙市古城区及荆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古城格局等。

监利洪湖保护区:保护位于监利县北部、洪湖市西北部的文物古迹、红色遗迹、农业遗产和以程集镇、周老嘴镇、瞿家湾镇为代表的古镇。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廊道:保护位于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南部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资源、农业遗产、水利工程遗产。形成以众多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古迹为依托,以洈水风景名胜区为重要节点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廊道。

长江生态保护廊道: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风景名胜资源、水利工程遗产。形成以长江自然景观为主线,以石首中洲子长江故道湿地、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为重要节点的长江生态保护廊道。

楚纪南城遗址区:保护《楚纪南城遗址区保护规划》确定的楚纪南城遗址区范围。

重要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农业遗产的保护应当坚持动态、可持续的保护,应将农业遗产系统及其赖以存在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和推广生态农业耕作方式。

农业遗产保护应建立科学的保护机制,对市域范围内的农业遗产进行普查、登录、建档等工作。

2)保护荆江大堤、荆江分洪工程、松滋市洈水水库大坝、四湖流域(洪湖、长湖、三湖、白鹭湖)总干渠等水利工程遗产。对荆江分洪工程等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水利工程遗产,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对未列入的其他水利工程遗产,应通过水利部门协调规划、环境等相关部门统一实施科学的保护措施划定保护区域,明确保护管理规定与实施措施,对水利工程设施本体及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实施整体保护。

3)加强对大遗址的研究和保护,形成系统的保护体系和科学有效的保护方法。重点保护好楚纪南城遗址、郢城遗址、万城遗址、阴湘城遗址、偃月城遗址、沙市古城遗址、鸡鸣城遗址、邵家咀古城等古城遗址和鸡公山、走马岭等古文化遗址,科学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相应的建设控制地带。

古墓葬包括八岭山、纪山、马山、孙家山、拍马山、雨台山、天星观等古墓区以及近千处有封土堆的古墓葬。对集中连片的古墓区,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及成片的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有碍文物保护的建设。对零星分布的古墓葬,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及相应的建设控制地带。

4)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

市域内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有监利县周老嘴镇、程集镇,洪湖市瞿家湾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周老嘴镇核心保护范围西起红军桥,东到周家桥,南到内荆河南岸,北至贺龙大道,占地面积约7.1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西、北均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延伸约100,南到胭脂河南岸,东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延伸约150,占地面积约17.93公顷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瞿家湾镇核心保护范围西起利民路,东到湘鄂西省司法部旧址,南至瞿家湾老街南侧第一条街道,北沿内荆河南岸,占地面积约4.7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西起湘鄂西省被服厂旧址,东到红军第一医院旧址,南到瞿家湾大道,北到内荆河北岸,占地面积约18.10公顷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程集镇核心保护范围东、西边界包括程集老街和三岔街两侧建筑,北到中心河南岸,南到三岔街南端,占地面积约4.0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延伸约30,占地面积约12.13公顷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要求,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实行整体协调保护,建立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三个层级的保护模式。

采取积极的文物保护措施,全面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0余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见附表六:荆州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改造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内,一切新建、改建活动,必须在不影响环境风貌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论证、报批程序,禁止一切违规建设行为。

加强文物史迹的调查与研究,建立文物保护预备档案。

第九节 市域基础设施及防灾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

2015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荆州市中心城区为0.7立方米/·日,县(市)城区为0.41立方米/·日,重点镇为0.35立方米/·日,建制镇为0.3立方米/·日。

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荆州市中心城区为0.85立方米/·日,县(市)城区为0.50.7立方米/·日,重点镇为0.40.5立方米/·日,建制镇为0.3立方米/·日。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供水规模达到59.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10.0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13.0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6.5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10.5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10.0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3.5万立方米/日。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供水规模达到8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14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17.5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14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21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17.5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7万立方米/日。

污水工程规划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的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85%;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的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3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6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7.5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4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6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6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2万立方米/日。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6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10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13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10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15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13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5万立方米/日。

引江济汉工程规划

规划引江济汉渠从荆州市中心城区西北侧穿越,引水渠道于荆州市龙洲垸设进水闸和泵站取长江水,至潜江市高石碑镇入汉江,全长约68公里,其中荆州市域内27.1公里,通航标准为限制性三级航道。

供电工程规划

2015年,荆州供区全社会总用电量122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2525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4850h。其中中心城区全社会总用电量41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816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4950h

2020年,荆州供区全社会总用电量为180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3600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4900h。其中中心城区全社会总用电量60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1200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5000h

电网建设目标:以江陵、兴隆(潜江)500kV变电站为枢纽,以荆州220kV电网为骨干,逐步实现220kV网络的环网连接,实现220kV电网的辐射状分片和双、多电源供电。

电源规划:建设沙市热电厂二期2×600MW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华电江陵电厂2×660MW+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拍马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松滋市、洪湖市、江陵县生物质发电厂。

500kV主变增容规划:江陵500kV变电站扩建三台750MVA变压器;兴隆(潜江)500kV变电站扩建三台750MVA变压器,使江陵变和兴隆变总供电能力都达到3000MVA,为荆州电网提供骨干电源支撑。

220kV新建变电站规划:新建荆西变电站、草市变电站、常湾变电站、莫市(潜江)变电站、新沟(监利)变电站、郝穴(江陵)变电站、公北(公安)变电站、石西(石首)变电站等。

220kV现状变电站增容规划:对现状220kV荆州周家岭、纪南、松滋飞凤山、公安南平、石首笔架山、监利容城、洪湖盛家岭变电站进行增容扩建改造。

220kV电力线路规划:新建江陵变荆西变Ⅰ回Ⅱ回220kV线路,新建纪南变荆西变220kV线路;新建江陵变草市变Ⅰ回Ⅱ回220kV线路,新建纪南变草市变220kV线路;新建江陵变常湾变Ⅰ回Ⅱ回220kV线路,开断周公线、周容线、周幸线220kV线路进常湾变;开断220kV周容线进郝穴变;新建常湾变公安公北公安南平变跨江220kV线路;开断220kV公安南平变至石首笔架山220kV线路进石首石西220kV变;新建容城变石首笔架山跨江220kV线路;新建(潜江)兴隆变新沟监利容城变220kV线路;新建(潜江)兴隆变洪湖盛家岭变220kV线路;新建(潜江)兴隆变到潜江高场、莫市、天门竟陵、仙桃袁市220kV线路。

110kV新建变电站规划:新建荆州市中心城区雨台、马河、海子湖、学堂洲、关沮、锣场、观音垱、杨场、宿驾、东岳110kV变电站等;新建松滋口、松滋城东、弥市、公安桥南、常陵、石首团山、调关、监利汪桥、洪湖城西、龙口110kV变电站等。

电信工程规划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50%,设备容量占用率80%,中心城区交换机容量为62.5万门;其余县(市)普及率达到45%,交换机容量分别为洪湖市11.3万门,石首市14.1万门,松滋市11.3万门,监利县16.9万门,公安县14.1万门,江陵县5.7万门。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60%,设备容量占用率80%,中心城区交换机容量为75万门;其余县(市)普及率达到55%,交换机容量分别为洪湖市13.8万门,石首市17.2万门,松滋市13.8万门,监利县20.6万门,公安县17.2万门,江陵县6.9万门。

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气源近期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远期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至规划期末,荆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一座城市门站(纪南门站),各县(市)城区均建设一座天然气门站,对高压天然气进行过滤、计量、输送,经调压后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供气。远期在各重点镇设天然气配气站,提高天然气使用率。

市域防洪规划

荆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荆江大堤为I级堤防;荆江防御标准为沙市防御水位45.0,城陵矶防御水位34.4,确保荆江大堤安全。内垸长湖和太湖港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其它内河水系防洪标准50年一遇,内垸堤防为Ⅱ级堤防。

市域范围内设荆江分蓄洪区、洪湖分蓄洪区。

市域消防规划

规划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设消防站14处,洪湖市城区3处、石首市城区4处、松滋市城区3处、监利县城区4处、公安县城区5处、江陵县城区2处。

在各县(市)中心城区设立消防指挥中心。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

城市规划区城镇发展规模

规划马山镇、八岭山镇、纪南镇、观音垱镇、太湖管理区、沙市农场管理区、岑河原种场管理区为一般发展城镇,关沮镇、岑河镇、锣场镇、李埠镇、弥市镇、川店镇为重点发展城镇。

规划2015年重点镇人口规模为1.13.2万人,用地规模为1.23.5 平方公里,人均110 平方米;一般镇人口规模为0.51.3万人,用地规模为0.61.45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

规划2020年重点镇人口规模为25万人,用地规模为2.25.5 平方公里,人均110 平方米;一般镇人口规模为0.61.5万人,用地规模为0.71.7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

表10. 城市规划区各城镇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一览表

城镇名称

现状(2009年)

规划(2015年)

规划(2020年)

人口

规模

(万人)

用地

规模

(公顷)

人口

规模

(万人)

用地

规模

(公顷)

人口

规模

(万人)

用地

规模

(公顷)

关沮镇

0.8

114

2.2

240

5

550

岑河镇

2.4

216

3.2

350

4

440

锣场镇

0.5

50

1.1

120

2

220

李埠镇

0.8

86

1.3

140

2

220

弥市镇

1.6

158

2.3

250

3

330

川店镇

1.1

143

1.7

185

2.5

275

马山镇

0.5

54

0.7

80

1.0

115

八岭山镇

0.5

45

0.7

80

1.0

115

纪南镇

0.9

104

1.2

130

1.5

165

观音垱镇

1.1

78

1.3

145

1.5

170

沙市农场管理区

0.4

42

0.5

60

0.6

70

太湖管理区

1.1

110

1.2

135

1.3

150

岑河原种场管理区

0.8

66

0.9

100

1.0

115

注:郢城镇、联合乡、立新乡并入荆州市中心城区。

城市规划区新农村发展要点

城中村、园区村、近郊村按城市社区标准规划建设。其他的农村居民点建设要走集中、集约的发展道路,归并散户散村,将村庄人口集中至中心村和较大村庄,提高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城市水源地规划

荆州市中心城区及李埠镇、纪南镇、弥市镇、岑河镇、锣场镇、观音垱镇、沙市农场管理区、岑河原种场管理区的饮用水源为长江,其余各镇以水库或地下水作为城镇水源。

1)长江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自取水口上游1000至下游100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上游2000,下游200河段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的陆域。

长江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保护水源环境。

2)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范围内;二级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以外有明显水位降落漏斗区60范围内。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保护水源环境。

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规划

规划太湖管理区、李埠镇、岑河镇、关沮镇为市区蔬菜生产基地。规划以长湖水系和丁家咀水库为市区水禽养殖基地,规划以沙市农场管理区为市区乳品生产基地,规划以纪南镇、沙市区畜牧场为市区畜牧兽禽生产基地。规划以观音垱镇皇陵村为市区瓜果生产基地,同时保证郊区林果业用地规模,为市区就近供应鲜果。

基础设施规划

1)垃圾处理场

在纪南镇拍马村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处理场,用地面积7.3公顷。在三红村原垃圾堆肥厂原址上新建一座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处理场使用年限30年,用地面积11.7公顷。在岑河镇以南新建一座垃圾堆肥场,堆肥场使用年限30年,占地面积5.12公顷。在观音垱镇原址扩建医疗垃圾处理场。

2)消防站

规划在弥市镇、川店镇等重点镇分别建设相应标准的消防站。

3)变电站

规划新建220 kV变电站3座,新建110 kV变电站13座。

4)化学品及危险品生产、储存用地

结合荆州港观音寺危险品锚地的陆域建设,规划化学品生产、储存用地及其他危险品储存用地。

化学品及危险品生产必须在划定的用地内选址建设,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规范要求。

5)殡葬用地

集中建设公墓和殡仪馆,节约殡葬用地。规划将大北门火葬场搬迁到318国道以北,新建城西火葬场及公墓园,占地面积5.7公顷;在城区东郊,岑河镇以南规划建设城东火葬场及公墓园,占地面积6公顷。严格限制现状的凤凰山公墓、雨台山公墓、八岭山公墓、龙山公墓发展,逐步搬迁。

生态保护区规划

1)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

包括长湖风景名胜区、八岭山风景名胜区(包含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在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区内村庄逐步进行迁村并点或控制现有规模不再扩大,周边地区禁止工业开发、矿产开采、林木砍伐等;严格保护现有植被资源,加强山体植被的保育,保护生物资源的多样性。

2)生态湿地

生态湿地范围内逐步搬迁零散的农村居民点,严格控制开发建设项目;严禁围垦造田、围滩养殖,有计划、有步骤退还湿地;采取轮养、轮休等方法,减少人工养殖面积和养殖密度,逐步恢复湿地功能。

在沙市区白水滩利用低湖冷浸田和浅水鱼塘,规划一处大型生态湿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

3)其他生态控制区

包括沿交通走廊、高压走廊等生态绿带,沿江、沿河、沿渠风景生态林地,环城生态防护绿带,按相关规划要求进行控制。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

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建区进行空间管制。

1)禁止建设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禁止建设区,包括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自然河流水系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基本农田区等,总面积约为1104.7平方公里。

2)限制建设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限制建设区,包括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控制区、地下文物埋藏区控制区、一般农田区、城市滞洪区等,总面积约为125.4平方公里。

3)适宜建设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适宜建设区,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适宜城镇开发建设,但尚未建设的地区,总面积为268.3平方公里。

4)已建区

已建区指实际已开发建设并集中连片、基本具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地区,总面积为77.6平方公里。

对已建区应采取用地调整和旧区改造方针,根据城市用地结构调整和发展要求,逐步搬迁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用地比例,改善城市环境。

城市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

城市远期发展的空间增长边界为:北至海子湖,南至长江,东至南北渠,西至引江济汉渠。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

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以楚文化、三国文化为特点的知名旅游城市。

2)以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为主的区域性服务中心。

3)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4)区域性交通枢纽和货运转运节点。

5)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建成区常住人口为85万人;

远期(2020年):建成区常住人口为100万人。

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5)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人,城市用地规模为85 平方公里。

远期(2020)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2.5平方米/人,城市用地规模为102.5平方公里。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专项用地规划

城市发展方向

荆州的城市发展方向为:以向东发展为主,适当向西、向北发展,严格限制跨越荆岳铁路和沪汉蓉高速铁路向北发展。

城市空间拓展与整合策略

1)整合城市用地,优化布局结构,协调各片区功能。

强化中心城市职能。完善现有北京路商贸金融中心,建设行政文化中心,构建现代化城市中心。

优化城市布局结构。控制用地东西向蔓延,积极引导各个片区往南北纵深拓展,适当团块化集约发展。

协调城市片区功能。城东片区依托港口与交通条件,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壮大经济实力;优化城南片区的功能,以高校为依托,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新型产学研片区。

2)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与古城格局

积极引导荆州古城的职能转变,疏散古城内人口,以古城保护和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为主。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荆州古城以北方向控制发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各项保护工作,保护荆州古城的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古城墙、护城河、历史街区等历史文化遗产,完善环城绿带建设,彰显古城特色。

3)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保持城市及周边的生态环境特色,贯通水系,完善绿化网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荆州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形成 “一心、两轴、五片区”的结构。 “一心”为商贸金融和行政文化城市中心;“两轴”为南环路荆沙大道和园林路两条城市发展轴;“五片区”为中心片区、武德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古城片区。

中心片区:用地面积为22.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42.8万人。东起豉湖路、西至塔桥路、北抵荆岳铁路、南至荆江大堤,以商贸金融、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生活居住等为主要功能。

武德片区:用地面积为18.6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19.6万人。位于古城片区以东,中心片区以西,以客运交通、商贸物流、生活居住等为主要功能。

城南片区:用地面积为20.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18.3万人。东接南湖路、西至九阳大道、北抵古城片区、南至长江。以教育科研、高新技术产业、生活居住等为主要功能。

城东片区:用地面积为34.7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13.3万人。位于中心片区以东,以工业和港口为主要功能。

古城片区:用地面积为6.2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6万人。古城片区为荆州古城垣以内及护城河周边区域,以古城保护、文化旅游等为主要功能。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城市公共设施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为12.4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2%,人均12.5 平方米

规划形成市级中心片区中心居住区级中心的公共设施布局体系。

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中心片区内,整合北京路(新沙路至红星路段)两侧的用地,结合现有商业设施扩大规模,建设市级商贸金融中心;结合西干渠以北城市新区的开发,集中建设市级行政文化中心。

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古城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荆中路沿线;武德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沪汉蓉高速铁路客运站以南区域;城南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郢都路两侧;城东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范家渊公园周边地块。

结合居住区用地布局,设立若干居住区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城市市级中心、片区中心、居住区级中心内预留用地,鼓励发展教育、商业、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居民就近出行。

2)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集中整合行政办公用地。在西干渠以北,江汉北路两侧区域,建设市级行政中心;荆州区行政办公机构迁往城南片区;沙市区政府迁往市级行政中心以东地块。其它行政办公设施,结合各片区中心统一规划。

3)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整合北京路(新沙路至红星路段)两侧的用地,建设市级商贸金融中心。结合城市各片区中心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整合郢都路两侧地块,增加商业设施,完善城南片区中心配套服务。结合沪汉蓉高速铁路客运站、荆岳铁路客运站建设,新建站前商业服务设施。结合范家渊生态公园建设,新建城东片区商贸金融中心。

完善中山路商业步行街,规划三义街、得胜街、胜利街等为传统商业步行街。

规划在荆州大道以东、沪汉蓉高速铁路以南地块建设大型商贸市场一处;在豉湖路以东、荆岳铁路以南建设商贸市场一处。

4)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市级文化中心位于西干渠以北,行政中心以南,江汉北路两侧。结合城市轴线的设计,安排新建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规划展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结合城南片区的建设,在南环路以南、郢都路以东新建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影剧院等设施。古城片区以地方特色文化设施为主,结合文物古迹点和旅游服务点设置。

表11. 荆州市文化娱乐设施规划一览表

面积(公顷)

备注

电影公司

屈原路18

0.8

现状

荆东路以北

1.3

现状

广播电视中心

太岳路以东、江津西路以北

0.9

现状

荆州报社

太岳路以东、太岳东路以北

1.3

现状

荆中路134

12.0

扩建

工人文化宫

荆南路以南

10.0

改建

青少年宫

塔桥路以东、江津中路以北

4.0

改建

塔桥路以东、江津中路以南

0.9

改建

园林路以东、江津中路以南

1.0

扩建

规划展示馆

荆沙大道以北、江汉路以东

4.0

新建

会展中心

荆沙大道以北、江汉路以东

6.0

新建

荆沙大道以北、江汉路以西

5.0

新建

文化艺术中心

南环路以南、郢都路以东

4.5

新建

南环路以南、郢都路以东

2.0

新建

南环路以南、郢都路以东

2.0

新建

5)体育用地规划

保留现有的红金龙体育场和荆州体育场,完善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在中心片区荆沙大道以北、红门路以东新建一座体育中心,占地约20 公顷。在郢都路以东、曲江路以南,建设高教园区体育中心,占地约27公顷,设置现代化的体育馆、游泳馆及配套的体育游乐设施。完善居住区级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居民日常体育活动需求。

表12. 荆州市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位置

面积(公顷)

备注

荆州体育场

古城片区迎宾路以北

2.5

现状

红金龙体育场

城东片区豉湖路以东

7.5

现状

新区体育中心

荆沙大道以北、红门路以东

20

新建

高教园区体育中心

郢都路以东、曲江路以南

27

新建

6)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医院三级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对市级医院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提高医疗标准,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综合医院为核心,进一步发展特色专科医院。在各居住片区设置社区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

表13. 荆州市医疗设施规划一览表

级别

单位名称

面积

(公顷)

备注

荆州市紧急救援中心

郢都路

0.1

现状

荆州市中心医院

荆中路

8.0

现状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总院:航空路,

分院:金龙路

7.0

现状

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津中路

5.0

现状

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总院:北京路

分院:金龙路

4.3

现状

荆州市中医医院

江津东路

4.5

现状

荆州市胸科医院

南湖路

5.2

现状

荆州市妇幼保健院

荆中路

1.1

现状

沙市区人民医院

园林东路

0.5

现状

沙市区妇幼保健院

中山路

0.1

现状

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荆中路

3.4

现状

荆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爱民路

0.5

现状

荆州区中医院

楚源大道

1.5

现状

荆州区妇幼保健院

荆中路

0.4

现状

荆州市皮肤病医院

荆沙路、荆秘路

4.9

现状

市级

御河医院

郢都路以东、南环路以北

6.2

新建

市级

郢城医院

楚源大道以南

3.5

新建

市级

东岳医院

中心片区

5.3

新建

区级

武德医院

武德片区

4.3

新建

区级

梅园医院

城南片区

5.6

新建

区级

同心医院

城东片区

8.3

新建

表14. 荆州市其它医疗机构一览表

名称

位置

面积公顷

备注

荆州市中心血站

江津中路

0.6

现状

荆州市疾控中心

园林路

1.0

现状

荆州市精神病医院

塔桥路

1.3

现状

7)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在城南片区规划集中的教育科研用地,对现状分散的职业教育用地进行整合、迁建。在城东片区新建一处教育科研用地,为园区内工业企业提供相关的员工职业技能培训。

8)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主要为社会福利院、收容所、宗教活动场所等用地,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居住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为26.4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8%,人均26.5平方米;其中中小学用地为2.2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

规划居住用地分为5个居住片区:古城居住片区、城南居住片区、武德居住片区、中心居住片区、城东居住片区。

合理确定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确保城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

中小学和幼托应按标准配置,根据国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中小学的千人指标确定为70小学生/千人,50初中生/千人,30高中生/千人。

规划高级中学按56万人设置一所,初级中学按34万人设置一所,小学按23万人设置一所,初级中学和小学按照服务半径布置。

规划保留原有的27所中学,并结合周边地块适当扩建。规划新建高级中学6所。

表15. 规划新建高级中学一览表

名称

位置

面积(公顷)

龙王潭中学

荆秘路以北、创业街以西

8.0

御河中学

南环路以北、郢都路以西

22.6

东岳中学

塔桥路以东、荆沙大道以北

11.5

裴家台中学

塔桥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8.5

红星中学

红星路以东

6.2

范家渊中学

东方大道以东、西干渠以北

7.2

2)“城中村”改造

1)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调整“城中村”的用地功能结构,搬迁混杂在居住用地内的工业、仓储等,有效疏解“城中村”内的人口,分类有序进行改造。

2)对规模小、建筑面貌破旧、生活环境恶劣、消防隐患严重、对城市景观影响大的“城中村”,应采取全部拆建或异地重建的方式;对规模较大、建筑面貌较新、质量好而环境差的“城中村”,应整治环境,解决消防隐患,增加配套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3)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制定优惠政策,选择适当时机、适宜项目,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城中村”改造。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为20.6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2%,人均20.7 平方米

1)工业用地调整

中心片区、武德片区、古城片区内停止新增工业用地,逐步置换现有工业土地。 武德片区太岳路、江津西路附近的一类工业用地,可适当保留。

2)产业区布局

规划设立城东和城南两大工业园区。城东以发展二类工业为主,城南以发展一类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为3.59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5%,人均用地3.6平方米

1)仓储集中区规划

规划4处仓储集中区,分别为荆岳铁路货运站仓储区、荆襄高速公路出入口仓储区、长江沿线港口仓储区、城南开发区仓储区。

2)综合物流园区规划

规划建设3个综合物流园区:港口物流园区、东部物流园区和北部物流园区。

规划建设4个专业物流中心:工业物流中心、农业物流中心、消费品物流中心、农资物流中心。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城区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为2.98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2.9%,人均用地3.0平方米

1)高速公路

加强城市道路与宜黄高速公路、荆襄高速公路等出入口的交通衔接,完善宜黄高速公路、荆襄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建设。

2)一般公路

规划城市公路主要对外出入口共8个。其中国道出入口4个,分别为318国道向西接西藏方向、318国道向东接上海方向、207国道向北接内蒙古方向、207国道向南接广东方向。省道出入口1个,为荆州监利一级公路出入口。其他公路出入口3个,分别为南环路西至万城出入口,西环路向北至马山出入口,北京东路向东至洪湖出入口。

规划将现状穿城的318国道和207国道城区段作适当调整。将318国道往北调整,经纪南镇、锣场镇接原318国道。将207国道向东改线,经纪南镇、锣场镇、滩桥镇,由荆岳长江公铁两用桥过长江。原207国道占压楚纪南城区段改线,恢复楚纪南城原貌。在荆州中心城区以西、李埠镇以东预留过江通道。

3)公路客货运枢纽规划

规划荆州公路客运枢纽站5个,分别为:郢城综合客运枢纽站、荆岳综合客运枢纽站、城东客运站、城南客运站、沙市长途客运站。

规划荆州公路货运枢纽站5个,分别为荆岳综合物流园、李埠物流园、长江物流园、楚都物流中心、荆襄物流配送中心。

表16. 中心城区公路客运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级别

面积

(公顷)

备注

1

郢城综合客运枢纽站

武德片区北部沪汉蓉高速铁路以南

一级站

5.8

新建

2

荆岳综合客运枢纽站

中心片区北部荆岳铁路以南

一级站

3.6

新建

3

城东客运站

城东片区江津东路北侧

一级站

3.6

新建

4

城南客运站

城南片区南环路与西环路交汇处

一级站

3.6

新建

5

沙市长途客运站

塔桥路与北京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一级站

3.8

现状

4)铁路

规划新建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站,位于荆州古城东北部,现207国道东部。

加快建设荆岳铁路,并对既有荆沙线进行扩能改造。规划增设荆岳铁路沙市客运站,保留原荆沙线沙市货运站和沙市南站货运站,完善配套设施。

5)港口

荆州港在城区范围内重点建设盐卡、柳林、荆州旅游客运、观音寺、李埠、弥市、学堂洲、关沮、埠河、木沉渊等港区。

6)机场

组织军民航有关部门对搬迁现有沙市机场进行论证,适时启动搬迁工作。

城区疏港交通规划

在城区东部结合荆岳铁路站场和港口建设市级综合物流交通枢纽,组织港口、铁路和公路多种方式联运。

规划沙市南站货运站为水铁联运站,由专用线连接荆岳铁路运出,实现水铁联运;其余货运由长江大堤和荆江大堤两条堤上路往南运出,通过东方大道、疏港大道连接高速公路和国道,实现水陆联运。

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为14.23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9%,人均14.2 平方米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主、次、支等级的方格网为主的道路系统。

规划东西向主干路为翠环路、楚源大道、徐桥路、张沟路、荆沙大道、南环路、江津路、北京路、沿江大道等;南北向主干路为九阳大道、西环路、荆州大道、荆楚大道、武德路、塔桥路、园林路、豉湖路、三湾路、月堤路、王家港路、东方大道等。规划主干路道路网密度为1.18公里/平方公里,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60米。

规划次干路道路网密度为1.32公里/平方公里,红线宽度一般为30

完善城市支路系统规划,加大支路道路网密度。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

古城保护区在严格保护古城和尊重现状道路宽度前提下,采用合适的道路红线宽度,加强交通组织,利用外围路网分流交通。

主、次干路规划一览表详见附表四。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城市广场

规划城市广场8处,总用地31.6公顷

表17. 城区广场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面积

(公顷)

备注

1

沙隆达广场

北京中路以南,便河东路以西

4.6

现状

2

天问广场

荆州新北门外

1.3

现状

3

关公广场

关帝庙以南

0.3

规划

4

科教广场

城南片区

3.0

规划

5

高速铁路站前广场

沪汉蓉高速铁路站前

7.4

规划

6

市政广场

沙市北部行政文化中心

3.0

规划

7

荆岳铁路站前广场

荆岳铁路站前

10.0

规划

8

城东广场

城东片区

2.0

规划

2)停车场

规划停车场用地面积100 公顷,大型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共6处,每处用地为3.57公顷,大型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共8处,每处0.83.6公顷加强建设项目配套停车场建设,推广建设经营性停车场(库)和路边停车设施,促进内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加强停车管理。

3)公共加油站

城市公共加油站布点服务半径为0.91.2公里,服务面积为2.54.5平方公里,用地面积为0.20.4公顷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中心区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应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公里/平方公里,公共汽车主要线路长度宜为812公里,规划公交线路在50条左右。

规划公交车辆拥有量约为1000辆标准车。

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

规划设置公交停车保养场6处,面积均为23公顷。

规划设置公交枢纽站5处,分别位于客运码头区、沪汉蓉高速铁路站、荆襄河客运站、红门新客运站、高教客运站附近,结合客运站建设换乘中心。

公交首末站设置在长途汽车站、大型商场、组团中心、公园、体育中心、剧院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

城市慢行交通规划

1)自行车交通规划

建立自行车专用道系统,鼓励短距离自行车出行。

自行车路网功能合理,分工明确,并且与城市交通相结合,重视交通环境和交通连续性。

原则上主干路采用机非分流方式,兼顾自行车交通需求;次干路和交通性较强的支路可采用机非混行方式,支路侧重自行车交通。

2)人行系统

以步行人流的流量和流向为基本依据,因地制宜设置人行道,保障行人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

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商业步行道、城市滨河步道等人行设施的规划,应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车站、码头、集散广场、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等的步行系统紧密结合,构成完整的城市步行系统。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城市交通管理

实施交通需求管理,优化交叉口设计,合理组织交通,推广交通工程技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城市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水系规划

城市绿地规划目标

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为总体目标,采用点状、带状和块状绿地相结合的布局手法,形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各类绿地和公园,形成平原水乡特色的园林城市景观。

城区绿化建设指标为:2015年建成区绿地面积为1339公顷2020年建成区绿地面积为1920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

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以“点”、“线”、“面”、“环”、“楔”相互渗透的布局方式,形成中心城区绿地网状结构。绿地系统结构概括为:“两圈、两环、三带、七楔、多园”。

两圈:在城市外围,建立海子湖——八岭山——沮漳河——长江——南北渠等山水绿网围合的城市外环生态圈;围绕中心城区建立翠环路——西环路——沿江大道——东方大道等道路防护林带围合的城市内环生态圈。

两环:外环为环中心城区生态防护绿带,内环为环荆州古城绿环。

三带:东西横向三条绿带,分别为太湖港——荆襄外河——西干渠沿线绿带、龙潭湖——护城河——荆沙河绿带和荆江大堤沿线绿带。

七楔:结合水系和各类绿地,构建七条楔形绿带,分别为古城西绿楔、南湖路绿楔、荆襄河绿楔、园林路绿楔、豉湖路绿楔、周家岭高压走廊绿楔、荆岳铁路防护绿楔。

多园:即各等级的城市公园绿地。

生态绿地规划

生态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建设城市外环生态圈和城市内环生态圈。在荆岳铁路以北地区,建设白水滩湿地公园。

加强八岭山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林地保育保护,建设海子湖沿湖景观带和凤凰山郊野公园。

公园绿地规划

2015年建设完善市级综合公园2个,分别为:中山公园、范家渊生态公园。

2020年建设完善市级综合公园3个,分别为:古城公园、九龙渊公园、滨江公园。

建设完善6个区级综合公园,分别为:西湖公园、北港公园、新区公园、草市公园、荆沙公园、张李家渊公园。

结合居住用地布置居住区公园,分别是蛇入山公园、太师渊公园、龙潭公园、梅村公园、花木园等。

建设完善10个专类公园,分别为:植物园、三国公园、玉桥公园、烈士陵园、叶家渊公园、江陵碑苑、城南公园、宝塔公园、文湖公园、盆景园。

至规划期末建成6个带状公园,分别为:荆沙河公园、太湖港生态公园、西干渠公园、荆堤公园、荆襄河公园、豉湖渠公园。

市级公园服务半径3000,区级公园服务半径1500,居住区公园服务半径1000,带状公园服务半径500

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规划详见附表五。

生产绿地规划

按不少于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2%设生产绿地。规划生产绿地位于荆州古城西北的郢城镇、纪南镇、八岭山镇、川店镇、太湖管理区等区域。

防护绿地规划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每侧预留5080米防护绿带。

省道、国道每侧预留1050米的防护绿带。

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绿带不低于50

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周围设置30的隔离绿带。

荆江大堤两侧预留50防护绿带。

高压走廊、变电站按电力工程规范预留相应宽度的绿带。

专用绿地规划

结合用地性质分别对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进行绿地率控制。

城区水系规划

在保留城市现有河流水系的基础上,通过疏浚、整治、新挖等措施,形成相互贯通的城市水系。

城区水系主要由长江、长湖和城区内河水系构成。城区内河水系主要有:护城河、太湖港渠、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豉湖渠、沮漳河故道、江津湖、张李家渊、范家渊、太师渊、锅底渊、北湖、西湖、文湖、黑龙潭、柳林渊等。內河水系面积450.6公顷



第九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目标

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滨水城市景观特色,建构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充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和长江、沮漳河、八岭山、海子湖等自然景观资源,以城市公园、广场、景观轴线等为基本骨架,创造富有地域特征的城市形象与景观风貌。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分区

城市风貌可划分为古城风貌区、古城风貌协调区、科教风貌区、现代工业风貌区、滨江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等。

城市开放空间系统规划

利用城市广场、公园和水系等开敞空间组织开放空间系统。

景观轴线与节点系统规划

1)城市景观轴线的控制

规划城市景观主轴为:南环路(东西向)、荆沙大道(东西向)、园林路(南北向)。规划城市景观副轴为:北京路——荆沙路、江津路——荆南路——荆中路、郢都路、红门路、东方大道、沿江大道。

2)城市景观节点

规划城市景观节点为:沙隆达广场区域、沙市新北区行政文化中心、城东片区商贸金融中心、城南片区科教文化中心、东门景区、古城关庙区域等。

3)城市门户节点

规划城市门户节点:即沪汉蓉高速铁路站前区、荆岳铁路客运站前区、荆襄高速公路服务区、滨江公园、宜黄高速公路锣场及小北门出入口、长江旅游码头、长江盐卡港等。

视觉走廊与眺望系统规划

1)眺望系统

眺望系统分荆江大堤眺望点、高层建筑眺望点和城楼眺望点。

荆江大堤眺望点主要为荆江大堤沿线、长江大桥、万寿宝塔、荆江亭、文星楼等。

高层建筑眺望点主要为北京路商贸金融中心、城南片区科教文化中心、城东片区商贸金融中心、沙市新北区行政文化中心、沪汉蓉高速铁路站前区等高层建筑集中区域。

城楼眺望点为9座古城楼——大北门朝宗楼、寅宾门宾阳楼、城墙东南仲宣楼、北面城墙明月楼、小北门东侧雄楚楼、小东门望江楼、南纪门曲江楼、西门九阳楼、小北门景龙楼等。

2)视线通廊

以荆州古城通视走廊、绿色廊道、水景轴线和道路景观轴线为骨架,将城市公园、广场、节点等联系起来,共同形成视线通廊。

3)城市天际线规划

沿江景观以万寿宝塔、长江大桥为主要标志,构建沿江大道建筑景观,创造优美的沿江天际线。

城市道路景观以城市景观轴线为依托,打造富有韵律的街景轮廓线。

严格控制古城区的建筑高度,保护荆州古城的整体风貌。



第一十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规划近期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0.7万立方米/万人·日,远期0.85万立方米/万人·日;近期总用水量为59.5万立方米/日,远期85万立方米/日。

2)水源规划

中心城区以长江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取消企业自备水源,限制地下水的开采。

3)水厂规划

保留柳林水厂和南湖水厂,供水能力分别为30万立方米/日和15万立方米/日。近期关闭临江水厂、金凤水厂。

扩建郢都水厂,供水能力达到30万立方米/日。远期新建城东水厂,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日。

中心城区总供水能力达到95万立方米/日(其中向周边乡镇供水10万立方米/日)。

4)水源保护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严格保护境内饮用水源。

5)节水规划

节水器具普及率近期为70%,远期为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近期为70%,远期为75% 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年降低率近远期均不低于5%;城市供水有效利用率近期>85%,远期≥88%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老城区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其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污水排放总量近期为41万立方米/日,远期为68万立方米/日。

规划近期污水处理率达85%,远期污水处理率达95%。近期污水处理量35万立方米/日,远期65万立方米/日。

3)污水处理厂

在现有红光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的基础上,新建红光污水处理厂二期18万立方米/日(近期6万立方米/日,远期12万立方米/日),总规模达28万立方米/日,占地约22公顷

扩建城南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5万立方米/日,近期扩建至8万立方米/日,远期总规模12万立方米/日,占地约11公顷

扩建草市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3万立方米/日,近期扩建至8万立方米/日,远期总规模12万立方米/日,占地约10公顷

新建学堂洲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2万立方米/日,占地约3公顷

扩建城东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3万立方米/日,远期总规模8万立方米/日,占地约8公顷

新建豉湖渠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3万立方米/日,占地约4公顷

4)雨水排放

城区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或明渠收集,就近排入内河水系或湖渊水体,通过调蓄和转输,最后汇入四湖流域水系。

暴雨强度公式:q684.71+0.854lgP/t0.526

其中,q-设计暴雨强度(升/.公顷),P-重现期(年),t-降雨历时(分钟)

设计暴雨重现期p一般地区采用1年,重要地区采用23年。综合径流系数采用0.6—0.7

电力工程规

1)用电负荷预测

中心城区近期用电量为41亿千瓦时/年,远期为60亿千瓦时/年。最大用电负荷近期为816兆瓦,远期为1200兆瓦。

2)电源规划

中心城区扩建国电长源热电厂,建设规模2X600MW;建设拍马垃圾焚烧发电厂;江陵500 kV变电站扩建三台750MVA变压器。

3)变电站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16座,对原有变电站适时扩容。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有220kV变电站5座,110kV变电站28座。

电信工程规划

1)电话普及率和容量预测

规划中心城区市话普及率近期为50%,远期为60%,设备容量占用率为80%。中心城区交换机容量近期为53万门,远期为75万门。

2)电信局所规划

新建城西交换局、雷家垱交换局、海子湖交换局、张沟交换局、锣场交换局、杨场交换局,每局容量5万门。扩容荆南、城南、太岳、江汉、三湾交换局,每局容量8万门;扩容岑河、观音垱、郢城交换局,每局容量3万门。

3)邮政规划

中心城区现有邮政局所5处,规划新建邮政局所68处。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燃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2)用气量预测

规划居民生活用气耗热指标为2000MJ/·年;天然气气化率近期达到70%,远期达到85%。总用气量近期为1.9亿立方米/年,远期为2.7亿立方米/年。

3)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建设纪南门站,建设荆州大道、荆沙大道高压储气管道。新建草市、红门路CNG汽车加气标准站和豉湖渠加气母站。总用气规模约为32.3万立方米/日。

输配系统为高、中压两级系统。



第一十一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1)大气环境目标

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共分为2类。荆州古城片区、城南片区、武德片区、中心片区和城东片区三湾路以西,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集中区执行三级标准。

2)水环境目标

按《湖北省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保护水质。

长江荆州城区段、长湖、太湖港水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提高至Ⅱ类标准值进行整治保护。

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江津湖、太湖港渠及中心城区其它湖渊水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进行整治保护。

西干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值。

豉湖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值。

3)固体废物治理目标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

4)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本规划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相关要求进行划分。重点控制〇、一、二类噪声环境区划内的噪声。

2)综合环境区划

一类环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区、一类居住用地、高级宾馆、城市公园。大气环境执行二级标准,噪声标准白天≤55dB(A),夜间≤45dB(A)(其中风景名胜区、疗养区噪声标准白天≤50dB(A),夜间≤40dB(A))。

二类环境保护区:居民文教区、科研区、机关区、居住商业混合区、居住工业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大气环境执行二级标准,噪声标准白天≤60dB(A),夜间≤50dB(A)

三类环境保护区:工业区、仓储区。大气执行三级标准,噪声标准白天≤65dB(A),夜间≤55dB(A)

道路交通干线白天噪声≤70dB(A),夜间≤60dB(A)

3)环境保护实施措施

1 大气环境

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

合理进行产业布局;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二次能源;

巩固烟尘控制区;

做好机动车超标排放尾气工作。

2 水环境

严格控制涉水工业项目建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

集约建设城镇密集发展区的污水处理设施;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和城镇生活、工业污染治理工程,解决水污染问题;

抓好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江津湖和张李渊等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

(3 固体废物

积极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建筑垃圾按规定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综合利用;

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按国家规定,实行安全处置。

4 声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噪声功能区,实行分类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用地规划,完善各区域的环境主导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解决商业网点过于集中、人口相对稠密的状况;

加大城市噪声管理力度,严格控制社会噪声及机动车噪声的污染;

控制工业噪声,减少工业声源的噪声污染。

环境卫生规划

1)规划目标

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期30%,远期40%

生活垃圾袋装化率近期80%,远期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近期80%,远期为90%。按《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1998),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近期60%,远期80%

2)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垃圾中转站以小型为主,平均每2.0平方公里设置一座,服务半径800左右,用地不小于400 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一座中型垃圾中转站,为全封闭或半封闭型,用地30004000平方米。

设置集中的环卫车辆停放、清洗和维修场地,结合环卫管理站设置。

在纪南镇拍马村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用地面积7.3公顷

在城东原垃圾堆肥处理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占地3.1公顷。在三红村原垃圾堆肥场新建一座垃圾灰渣填埋场,填埋场使用年限30年,占地面积11.7公顷。在岑河镇东南新建一座垃圾堆肥场,堆肥场使用年限30年,占地面积5.12公顷。在观音垱镇原址扩建医疗垃圾处理厂。



第一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指挥和救援的综合服务网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指挥中心

在现有消防支队设消防指挥中心。

2)消防站

消防站布局应以接到出警指令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规划消防站14处,每处用地面积为0.30.5公顷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3)消防装备

消防装备配置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的规定,并结合消防站责任区内消防任务的特点进行配备。

4)消防供水规划

消防用水取自市政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100 毫米,布置于城市主要道路上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末端消火栓的水压不应小于0.15Mpa,流量不应小于15 L/s,在管网压力低的城区和高层建筑集中区设置供水增压站。

5)消防通道规划

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其支路,保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6)危险品储存及运输规划

结合荆州港观音寺危险品码头的陆域建设,规划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用地及其他危险品储存用地。

合理规划易燃易爆、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的运输路线,保证危险品运输的时间和路线避开交通高峰期及人流密集区。

7)建筑消防安全

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一级、二级耐火等级建造,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邻的建筑密集区或者大面积棚户区、城中村,以及位于旧城区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应纳入旧城改造的优先改造内容,并积极采取防火隔离、提高耐火等级、拓宽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人防工程规划

确定战时疏散人口为城市人口的60%,留城人口为40%,实现战时留城人员人均1平方米工事建筑面积的目标,建设人防工事40万平方米。

人防工事由人员掩蔽工事、指挥通信系统、防空专业队工事、医疗救护系统等组成,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

城区重点地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在人流集散的车站、机场、大型商场、影剧院、旅馆、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等处修建一定规模的平战结合的掩蔽工事;成片居住区可按居住面积的2%设置人防工事;车站、桥梁、铁路、对外公路及重要生命线工程要作为重点防护目标,设置专门的工程抢修系统。

抗震规划

1)防震标准

一般建设工程,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荆州市属6度地震设防区,按6级地震烈度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供电、燃气、通信、交通、医疗等重要的生命线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对已建的未达到现行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

2)避震疏散

避震疏散场所建设应符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的要求。将城区内的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及外围田野等开阔空间,规划作为避震疏散场地,按人均1.2平方米控制,疏散半径小于1公里,避难场所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城区的主要干道规划为疏散通道,沿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应考虑震毁坍落距离,应退后道路红线足够距离,防止地震时阻断道路。

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三峡工程建成运用后,长江堤防城区段近期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按照100年一遇标准设防。

长湖堤近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远期为100年一遇。

太湖港排渠近期防洪标准为50一遇,远期为100年一遇。

城区水系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一日暴雨一日排完。

2)防洪排涝措施

1)制定防洪应急预案;

2)整治加固河道,清理淤积河道,增加泄洪能力;

3)疏浚城市水系,主要河流排蓄兼顾,保留和新建城区、近郊调蓄水体;

4)合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扩建、新建排水泵站。



第一十三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保护目标

保护和传承历史城区的传统风貌,保护独具荆楚地域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弘扬荆楚传统文化,充分展示和利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满足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准的需要,将荆州建设成为楚文化、三国文化、水文化、近代商业文化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

1)历史城区范围界定

中心城区内划定两片历史城区。荆州古城历史城区范围:东起南湖路,西至西环路、太晖观,南起南环路、梅家塘、赵家台、屈原广场,北至北环路,占地面积约12.0平方公里。沙市历史城区范围:东起红星路,西至白云路、万寿宝塔,北起碧波路、园林东路、江津中路,南至荆江大堤,占地面积约6.0平方公里。

2)历史城区水系保护

保护长江中心城区段和长湖中心城区段水域,以及荆沙河、荆襄河、护城河、太湖港、三国公园水面、西湖、江津湖等内河渠及湖渊,明确湖渊的使用功能,结合城区排水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区水系,防治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使水景观特色与防洪、蓄水、排涝等功能有机结合,体现自然风貌与历史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

3)传统风貌街巷的保护

保护荆州古城历史城区内三义街、得胜街、南门大街、张居正街、繁荣街、冠带巷、宾兴街、东堤街、西堤街等9条传统风貌街巷。保护沙市依江发展,东起红星路西至金龙路的带状城市街巷肌理,以及以胜利街、中山路、崇文街、忠诚街、迎喜街等27条传统风貌街巷。风貌保护街巷建设控制范围,根据街道两侧传统院落的边界具体确定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风貌保护街巷——三义街、得胜街、冠带巷、宾兴街、烧饼巷、南门大街、东堤街、西堤街、胜利街、梅台巷、杜工部巷、新长巷、高家巷、健康巷、中山路、崇文街、毛家一巷、毛家二巷、洪家一巷、逢春坊、武宣巷、武宣横巷、富阳巷、建安巷、潘家巷的保护,必须按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要求进行,对空间尺度、建筑界面、周边环境及其它形成街巷特色的要素采取保护和恢复措施。

维护风貌保护街巷的空间特征,风貌保护街巷应当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上的街巷宽度,不得拓宽或压缩。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解决现有交通矛盾。

荆州古城保护规划

1)荆州古城墙保护

保护范围包括荆州城墙的砖城、土城和护城河。保护范围内,严禁建设与古城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

建设控制地带按照距荆州城墙保护范围的距离分三级实施控制。一级建设控制地带为荆州古城墙保护范围向外延伸约2550米,包括周边水体、绿化等开放空间的范围。一级建设控制地带向外延伸约25为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二级建设控制地带向外延伸50为三级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内新、改、扩建建筑的风格、体量、色彩均要求与古城风貌相协调。

2)荆州古城建筑高度控制

1)建筑高度12层控制区

荆州古城一、二级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范围、风貌街巷以及其他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内为12层建筑,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36米。

2)建筑高度3层控制区

荆州古城三级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层数控制为3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9

3)建筑高度5层控制区

荆州古城内城墙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区域和荆州古城外由城墙三级建设控制地带向外延伸约100,建筑层数控制为5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15

3)视线通廊与眺望景观控制

规划确定荆州古城内3条视线通廊,分别为太晖观——西门——开元观——三国公园——大北门;大北门——玄妙观——小北门——明月楼——东门——雄楚楼;关帝庙——卸甲山(关羽祠)——南门——仲宣楼——画扇峰——东门。

眺望景观一般划定视角为30度,对视域较广的西门、北门两视点划定为120度;眺望视域内应对建筑的高度、体量、形式以及色彩进行严格控制,禁止建设与视域内景观风貌发生冲突的建筑物、构筑物;对现状眺望视域内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应逐步拆除。

4)荆州古城人口控制

疏散古城内居住人口,古城内常住人口控制在6万人以内。

5)古城用地调整与环境整治措施

对行政办公、教育、医疗、工业、特殊用地进行功能置换,结合古城文化旅游的发展,规划为文化、旅游、服务业用地。

重点整治建设环城风貌带,按规划控制要求建设景区和景点,并利用现有的水系增加绿地面积,改善古城区的环境质量。

6)道路交通调整

道路网规划在保护古城格局前期下,通过适当增加支路、提高路网密度以及形成网状道路系统等方式,提高古城内的交通通行能力。

规划建设古城区步行系统。合理安排公共交通停车场、社会机动车库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1)历史街区的划定

城区划定四片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23.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47.3 公顷,街区总占地面积70.8公顷

2)三义街——得胜街历史文化街区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文化街区:东至三义街、得胜街东侧约80,南至荆北路,西至三义街、得胜街向西延伸约80,北至北环路。历史街区总占地面积约25.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约3.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约21.6公顷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以三义街、得胜街两侧的传统民居院落的保护修缮和街区内空间环境的整治改善为主。包括对大北门(拱极门)及城楼(朝宗楼)、荆州古城墙等文物建筑的修缮及周边环境的整治。

3)荆州古城南门历史文化街区

荆州古城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东至爱民路以东约75,南至东、西堤街以南约15,西至烧饼巷以西约55,北至宾兴街以北约35。街区总占地面积约14.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约5.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约8.8公顷

荆州古城南门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以街区内保存的传统民居院落及近代建筑的保护修缮,及宾兴街、冠带巷、烧饼巷、南门大街、东堤街、西堤街等街巷空间环境的整治改善为主。包括对荆州古城墙、老南门(南纪门)、关帝庙、南门天主教堂、东堤街修道院等文物建筑的修缮及周边环境的整治。

4)胜利街西段历史文化街区

胜利街西段历史文化街区:东至江汉南路,南至中山路,西至杜工部巷以西约70,北至胜利街以北约140。街区总占地面积约14.2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约6.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约8.1公顷

胜利街西段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以名人故居为代表的传统民居建筑群的保护修缮为主,包括对街区内杜工部巷、梅台巷、新长巷、高家巷、健康巷等街巷的空间环境整治。

5)中山路——崇文街历史文化街区

中山路——崇文街历史文化街区:东至文庙巷和觉楼街,南至中山路以南约50,西至逢春坊,北至武宣横巷、富阳巷。街区总占地面积约15.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约7.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约8.8公顷

中山路——崇文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以崇文街、逢春坊、武宣巷、富阳巷周边分布的传统民居院落,和中山路两侧以同震银楼、老天宝银楼等为代表的近现代建筑的保护修缮为主,包括对中山路、崇文街、洪家一巷、毛家一巷、毛家二巷、逢春坊、武宣巷、富阳巷等街巷的空间环境整治。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总体保护要求

文物保护应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不改变文物本体原物原貌的修缮原则。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与周边环境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和控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分别由政府公布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实施控制管理。各级保护单位的必要修缮工程,严格按审批手续申报。文物保护范围内现存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构筑物必须拆除。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划,实施严格控制,加强整治。

2对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历史建筑本身与周边环境均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和控制管理。

规划历史建筑共20处,其中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内有13处,分别为老天宝银楼、同震银楼、徐万源布庄、好公道酒楼、胜利旅社、余上沅故居、江陵县警察局(包含民国时期沙市监狱旧址)、邓裕志故居、同益布店、显荣照相馆、李义顺斋铺、义成昌药店、裕德龄故居;分布在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有7处,分别是中山路老邮局、沙市中华圣公会、沙市一棉储运站、沙市棉花储运站、锄云阁、解放亭、中山公园正大门和广场。历史建筑应由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历史建筑的必要修缮和改建工程,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现存影响风貌的建、构筑物进行整治或拆除。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行为依据相关规划实施严格控制。加强历史建筑周边环境整治,保护风貌。

第一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发展设想

近期建设发展策略

调整完善老城区用地功能,建设完善城东工业区,积极向北拓展中心片区。近期优先发展城东工业区、荆州港区、沙北新区、城南片区和沪汉蓉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区,重点改造提升中心商业区。

近期建设规模

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8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8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00 平方米。

近期建设发展重点区域

1)重点建设城东工业区,发展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精细化工、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工业。

2)调整优化城南科教园区,建设高教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3)建设荆州港城区段柳林港区、盐卡港区、李埠港区及港区集中仓储区,完善疏港交通建设。

4)城市中心向北拓展,建设市级行政文化中心;完善北京路商贸金融中心建设。

5)完善沪汉蓉高速铁路客运站地区的对外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

6)严格保护荆州历史文化名城,疏解古城人口。

近期住房建设

以普通住房的供应为主要内容,努力实现“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住房价格基本稳定、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合理安排城市保障性住房计划,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

规划期限内,建设各类住房建筑总面积77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总面积472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6580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齐全的中心片区及城南片区,其次为城东片区和武德片区。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选择在公共交通干线和站点周边区域。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

1)行政办公设施

启动市级行政文化中心建设。

2)商业金融设施

整合北京路商贸金融中心,完善商务配套功能;结合沪汉蓉高速铁路建设,启动火车站前区域商业中心的建设;结合范家渊生态公园建设,启动城东片区商业中心的建设;整合郢都路两侧地块,增加商业设施,完善城南片区中心配套服务,形成城南商业中心。

3)文化娱乐设施

扩建荆州博物馆,开辟新的展示区;完善市图书馆配套设施,启动新的图书馆建设;在城南片区建设影剧院等文化设施;完善配套社区文化活动设施。

4)体育设施

完善红金龙体育场和荆州体育场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在郢都路以东、曲江路以南,结合科教园区建设,新建综合体育公园;在中心片区荆沙大道以北、红门路以东新建市级体育中心。

5)医疗卫生设施

结合城南片区、沪汉蓉高速铁路站前区、城东片区中心和沙北新区的建设,分别新建4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结合社区建设配套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6)教育科研设施

加快长江大学校区规划建设和改造,将长江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将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城东片区新建职业教育学校,为园区内工业企业提供相关的员工职业技能培训。

近期工业建设

中心片区、武德片区、古城片区内不再新增工业用地,逐步置换现有工业用地。到2015年,形成城东工业园和城南工业园两大工业园区。

城东工业园在发展壮大精细化工和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电子工业和服装印染工业。

城南工业园以机械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建设石油设备制造工业区。

近期交通设施建设

1)对外交通

建设汉南至监利高速公路、仙桃——洪湖——嘉鱼——咸宁高速公路、荆门——潜江——石首高速和一级公路、石首至松滋高速公路、随岳高速公路及荆岳长江大桥;

建设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岳铁路客运站,对既有荆沙线进行扩能改造,保留原荆沙线沙市货运站和沙市南站货运站,完善配套设施;

建设完善荆州柳林港区、盐卡港区、荆州旅游码头,新建李埠港区,建设引江济汉工程(江汉运河);

扩建楚都高速客运站,新建沪汉蓉高速铁路和荆岳铁路公路客运站。

2)中心城区道路广场

改造升级现有城区主次干路;构建沙市新北区路网,建设张沟路、塔桥北路、红门北路、红星北路、三湾北路等;构建站前区路网,建设站前区荆楚大道、海子湖路、郢城大道、楚源大道等;新建荆襄南路、锅底渊路。建设高速铁路站前广场、关公广场、市政广场等;建设大型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共两处,每处用地为3.57 公顷;建设大型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共三处,每处0.83.6公顷;建设公交首末站两处(高速铁路站附近、荆岳铁路客运站附近)。

近期环境绿地建设

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生态景观绿地的建设,至2015年,人均公共绿地11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4%,绿化覆盖率42%

对现有的城市公园进行调整改造,提升档次;建设范家渊生态公园、植物园、古城公园、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水系绿带的建设;加强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等疏浚整治,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滨水景观。

近期市政设施建设

1)污水工程

扩建城南、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分别为3万立方米/日、5万立方米/日;新建红光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建成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5%

2)电力工程

建设国电沙市火电厂,容量2X600MW。建设220kV草市变电站,容量2X180MVA,并配套建设进出草市站的220kV110kV线路。建设110kV郢城、雷家垱、杨场变电站,并配套建设进出变电站的110kV10kV线路。

3)电信工程

建设郢城、徐桥、张沟、窑湾电信局和邮政局。

4)燃气工程

建设纪南门站;建设荆州大道、荆沙大道高压储气管道;新建草市、红门路CNG汽车加气标准站;新建豉湖渠CNG加气母站。

近期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在中心片区设置市级防灾指挥中心1处;新建消防特勤站1处,二级普通消防站2处,一级普通消防站1处,水上消防站1处。实现战时留城人员人均0.5平方米人防工事建筑面积的目标,总面积达到17万平方米。

三峡工程建成运用后,长江堤防城区段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近期旧城改造

根据需要改造用地的分布,按照棚户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优先原则,由中心向外逐步推进。

近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近期以环城景区建设为重点,疏浚护城河,修葺古城墙及城楼,实施古城疏散工程,到2015年,疏散出古城内人口6万人。努力把荆州古城建设成为以三国文化、明清城墙、水乡园林为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胜地。

远景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远景发展向南跨越长江,结合高新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江南新区。向北依托长湖,结合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建设海子湖生态新城。向西发展龙洲垸,依托引江济汉工程,建设李埠新区。向东连接江陵,结合木沉渊港区及荆岳铁路建设,规划临港新区。城市远景逐步形成中心城市外围发展若干城市组团的空间格局。

第一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建立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公众关注的重点规划,组织专家咨询和论证。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城乡规划审批制度,健全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确保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加强城市主次干道和重点地段的规划建设管理。对近期重点建设地区应尽快编制下一层次规划,增强规划引导作用,严禁违法建设行为。

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中村”改造计划,对基本符合本规划要求的,宜采取保留、改建方式进行改造建设,重点解决其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景观环境改造等问题;对不符合本规划要求的,可重新选址,集中新建。

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重点城镇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的城乡规划意识,倡导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落实规划公示制度,提高公众对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监督作用。



第一十六章 附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指导荆州市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本规划。

因城市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在制定详细规划和安排建设项目时,涉及到军事设施时,应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依法贯彻国防要求,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本规划由荆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上一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附表一:荆州市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表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10

2015

2020

市域总人口(万人)

646

670

685

市域城镇人口(万人)

236

315

377

城镇化水平(%)

37

47

55

万人拥有医生数(人)

18.7

25

30

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

8.5

9

>9

小学入学率

100%

100%

100%

初中升学率

98%

100%

100%

高中(含职业技术学校)升学率

87.7%

80%

85%

本科升学率

60%

70%

75%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

2.4

100

100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82

95

100

科技进步贡献率(%

_

65

70

国内生产

总值

亿元

623.98

1105

15151660

/

9663

16493

2212024230

产业结构

Ⅲ>>

>>

>>

其中:三产比重(%

36.1

>40

>45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元)

12195

19000

25000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元)

4889

6500

8000

城市人口(万人)

68.8

85

100

城市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64.9

85

102.5

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

94.3

100

102.5

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

7.91

11

12.5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

(立方米/日)

0.23

0.3

0.35

人均生活用电kwh/

1000

1500

2000

自来水普及率(%

100

100

100

燃气普及率(%

80

90

100

绿化覆盖率(%

36

42

45

大气环境质量

城区

城区

城区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85

95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7

80

90

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55

60

60



附表二:荆州市中心城区用地汇总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比例(%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480.00

100.00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

102.50

21.35

水域和其他用地

377.50

78.65

水域

103.32

21.53

村镇建设用地

140.90

29.35

郊野公园

1.20

0.25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

24.20

5.05

绿化隔离带

1.50

0.31

湿地

4.00

0.83

农田

101.88

21.23

山地

0.50

0.10



附表三: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

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占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

人均用地

(平方米/人)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1

R

居住用地

1788

2243

2648

27.6

26.4

25.8

26.1

26.4

26.5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046

1134

1248

16.1

13.4

12.2

15.2

13.3

12.5

3

M

工业用地

1593

1748

2067

24.5

20.6

20.2

23.2

20.6

20.7

4

W

仓储用地

223

252

359

3.4

3.0

3.5

3.2

3.0

3.6

5

T

对外交通用地

185

339

298

2.9

4.0

2.9

2.7

4.0

3.0

6

S

道路广场用地

646

1177

1423

10.0

13.9

13.9

9.4

13.9

14.2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96

213

252

1.5

2.5

2.5

1.4

2.5

2.5

8

G

绿地

863

1339

1920

13.3

15.8

18.7

12.5

15.8

19.2

其中 公共绿地

612

934

1245

9.4

11.0

12.1

8.9

11.0

12.5

9

D

特殊用地

50

42

35

0.8

0.5

0.3

0.7

0.5

0.4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6490

8487

10250

100.0

100.0

100.0

94.3

100

102.5

注:现状城市人口68.8万,近期规划城市人口85万,远期规划城市人口100万。



附表四: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主、次干路一览表

规划主干路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点

红线宽度

(米)

长度

(米)

横断面型式

设计车速

(公里/小时)

起点

终点

1

北京路

塔桥路

新沙路

50

478

三幅

50

新沙路

沙隆达广场

50

710

三幅

50

沙隆达广场

江汉路

60

673

三幅

50

江汉路

红门路

50

416

三幅

50

红门路

月堤路

40

4337

三幅

50

月堤路

铁路下河线

40

1546

单幅

50

2

江津路

荆州大道

豉湖路

50

6753

三幅

60

豉湖路

三湾路

50

1166

三幅

60

三湾路

东方大道

40

4056

三幅

60

3

荆沙大道

荆州大道

东方大道

60

12040

三幅

60

4

南环路

西环路

南湖路

50

4544

三幅

60

5

荆楚大道

荆州大道

站前大道

70

1323

单幅

50

6

荆州大道

江津路

北环路

60

2370

三幅

60

7

西环路

沿江西路

太湖港

45

3002

三幅

60

8

东方大道

范家渊路

豉湖渠

70

6177

三幅

60

9

北环路

三义街

荆州大道

45

1519

双幅

60

10

楚源大道

荆州大道

海子湖路

60

3157

三幅

60

11

翠环路

海子湖路

月堤路

40

6820

双幅

60

12

月堤路

沿江大道

翠环路

40

4433

单幅

50

13

武德路

南湖路

荆沙路

40

759

三幅

50

荆沙路

翠环路

40

2834

双幅

50

14

塔桥路

北京路

翠环路

40

3789

三幅

50

15

豉湖路

北京路

杨林堤路

40

336

双幅

50

杨林堤路

荆沙大道

40

1274

单幅

50

荆沙大道

翠环路

40

1344

双幅

50

16

园林路

北京路

荆沙大道

40

2220

单幅

50

荆沙大道

翠环路

45

1725

三幅

60

17

王家港路

范家渊路

豉湖渠

40

6217

单幅

50

18

三湾路

沿江大道

翠环路

44

3797

三幅

50

19

徐桥路

塔桥路

豉湖路

40

4134

三幅

50

20

张沟路

塔桥路

豉湖路

50

4165

三幅

50

21

九阳大道

沿江西路

太湖港

40

3370

单幅

50

22

沿江大道

西环路

白云路

40

6519

单幅

50

白云路

三湾路

20

4024

单幅

50

三湾路

东环路

40

4333

单幅

50

23

郢都南路

巡堤路

新南门

45

2870

三幅

50

24

屈原南路

沿江西路

东堤街

45

2137

三幅

50

规划次干路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始点

红线宽度

(米)

长度

(米)

类型

设计车速

(公里/小时)

起点

终点

1

荆沙路

江津西路

金龙路

33

3167

单幅

50

金龙路

塔桥路

40

830

三幅

50

2

白云路

廖子河路

江津西路

30

1632

单幅

50

3

太岳路

南湖路

金龙路

80

440

四幅

60

金龙路

荆沙路

80

310

四幅

60

荆沙路

荆襄外河

60

1656

四幅

60

4

南湖路

荆沙路

白云路

30

3279

单幅

40

5

金龙路

武德路

荆沙路

30

2245

单幅

40

6

江汉路

沿江大道

翠环路

30

4929

单幅

40

7

红门路

沿江大道

翠环路

30

4467

单幅

40

8

红星路

沿江大道

翠环路

30

4565

单幅

40

9

沙岑路

豉湖路

新东方大道

35

5178

单幅

40

10

龙山路

巡堤路

荆秘路

30

2783

单幅

40

11

学府路

巡堤路

凤凰路

30

2483

单幅

40

12

人民北路

太湖港桥

北环路

40

355

三幅

40

13

人民路

内环南路

太湖港桥

25

1410

单幅

40

14

人民南路

巡堤路

西堤街

30

2820

单幅

40

15

御河路

老南门

巡堤路

30

3020

单幅

40

16

凤台路

凤凰路

沿江西路

30

1749

单幅

40

17

荆中路

屈原路

西门

30

2702

单幅

40

18

荆南路

荆州大道

屈原路

40

1447

三幅

40

19

荆东路

屈原路

内环路

30

1172

单幅

40

20

荆北路

荆中路

屈原路

25

2702

单幅

40

21

郢都路

新南门

荆中路

25

680

单幅

40

22

屈原路

荆南路

小北门

30

970

单幅

40

23

长港路

塔桥路

三湾路

35

5319

单幅

40

24

站前大道

荆州大道

海子湖路

30

3080

单幅

40

25

郢城大道

荆州大道

沪汉蓉高速

铁路

40

1828

单幅

40

26

海子湖路

荆沙大道

沪汉蓉高速

铁路

40

1707

双幅

40

27

怀沙路

荆州大道

海子湖路

30

2978

单幅

40

28

郢南路

荆沙大道

沪汉蓉高速

铁路

30

1634

单幅

40

29

金江路

御河路

西环路

40

3220

三幅

40

30

东环路

沿江大道

荆沙大道

40

2464

单幅

40

31

燎原路

沿江大道

徐桥路

25

3279

单幅

40

32

红光路

沿江大道

纬二路

30

4516

单幅

40

33

曲江路

九阳大道

南湖路

45

6452

三幅

40

34

凤凰路

九阳大道

凤台路

30

5320

单幅

40

35

巡堤路

西环路

御河路

25

3071

单幅

40

36

荆秘路

西环路

九阳大道

30

2036

单幅

40

37

荆襄南路

塔桥路

月堤路

25

7595

单幅

40

38

新东方大道

范家渊路

豉湖渠

40

7231

单幅

40

39

四新大道

九阳大道

西环路

30

1393

单幅

40

40

创业路

沿江西路

太湖港

30

3683

单幅

40

41

豉湖渠路

王家港路

新东方大道

40

1574

单幅

50

42

范家渊路

北京路

新东方大道

30

2379

单幅

50

43

太湖港路

荆州大道

武德路

20

3455

单幅

40

44

318国道(城区段)

荆州大道

翠环路

30

4402

单幅

40



附表五 荆州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类别

序号

面积

(公顷)

位置

建设类型

市级公园

1

中山公园

74.6

塔桥路以东,碧波路以南,园林路以西

市级综合性公园

改造整治

2

古城公园

53.8

荆州古城环城

市级综合性公园

现状

近期建设

3

九龙渊公园

35.0

南湖路以西,南环路以北,九龙桥以南

市级综合性公园

现状

4

范家渊生态公园

76.3

江津东路以南,东方大道以西

市级综合性公园

近期建设

5

滨江公园

72.9

长江北岸,沿江西路以南

市级综合性公园

近期建设

公园

1

张李家渊公园

18.7

工农路以东,江津路以北

综合性公园

改造整治

2

西湖公园

8.4

荆州古城西门

综合性公园

近期建设

3

新区公园

205

市级行政中心以南

综合性公园

远期建设

4

北港公园

11.0

太湖港以北,郢城大道以西

综合性公园

远期建设

5

草市公园

10.6

张沟路与塔桥路交叉口东北角

综合性公园

远期建设

6

荆沙公园

8.2

北湖路以南,太岳路以西

综合性公园

远期建设

居住区公园

1

蛇入山公园

1.3

江汉北路与长港路交叉口东北角

居住区公园

现状

2

太师渊公园

9.9

江津路与红星路交叉口西南角

居住区公园

现状

3

龙潭公园

21.8

西环路西侧

居住区公园

近期建设

4

梅村公园

3.4

人民南路以东,梅园路以南

居住区公园

近期建设

5

花木园

17.3

豉湖路以西,原生产苗圃

居住区公园

改造整治

专类公园

专类公园

1

叶家渊公园

16.6

月堤路以西,北京东路以北

专类园

近期建设

2

江陵碑苑

0.7

荆州东门内,荆南路以北

纪念园

现状

3

烈士陵园

11.0

江津路与红门路交叉口东南角

纪念园

现状

4

城南公园

34.4

郢都路以东,曲江路以南,人民南路以西,沿江西路以北

文化公园

远期建设

5

宝塔公园

1.7

沿江大道以南,长江以北

历史名园

现状

6

玉桥公园

(不含体育中心)

14.0

三湾路与江津路交叉口西南角

体育公园

改造整治

7

三国公园

26.5

荆州古城内西北角

文化公园

改造整治

8

文湖公园

14.4

白云路与江津路交叉口,白云路东南角

儿童公园

改造整治

9

盆景园

2.6

荆北路以北,拥军路以西

专类园

现状

10

植物园

109.2

翠环路以南,荆襄外河以东

专类园

近期建设

带状公园

1

荆沙河带状公园

5.6

荆沙路以南,共青路以北

带状公园

现状

2

太湖港生态公园

40.3

北环路以南,古城新北门以北

带状公园

近期建设

3

西干渠带状公园

135.8

荆襄南路以北,荆沙大道以南

带状公园

近期建设

4

荆堤带状公园

50.4

沿江大道以南,长江以北,南湖路以东,红星路以西

带状公园

近期建设

5

荆襄河带状公园

93.8

太岳路以西,武德路以东

带状公园

近期建设

6

豉湖渠带状公园

13.2

豉湖路以西

带状公园

远期建设



附表六:荆州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总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批次或公布日期

详细地点

年代

类别

文物保护单位代码

备注

1

楚纪南故城

第一批1961.3.4

荆州市

荆州区

纪南镇南

东周

古遗址

421100001

原公布地址为湖北省江陵县

2

天星观墓群

2002.11.7

荆州市

沙市区

观音垱镇天星观村

周、汉

古墓葬

422200031

文号:鄂政发[2002]35号。2006年公布为国保单位,归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楚纪南故城

3

雨台山古墓群

1981.12.30

荆州市

荆州区

纪南镇雨台村、洪圣村、九店村

春秋战国

古墓葬

422200012

鄂政发[1981]175号。原公布地址江陵县雨台山。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归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楚纪南故城

4

鸡公山遗址

第四批1996.11.20

荆州市

荆州区

郢城镇郢北村北500

旧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1100005

5

走马岭遗址

第五批2001.6.25

荆州市

石首市

焦山河乡走马岭村东100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1100011

6

阴湘城遗址

第五批2001.6.25

荆州市

荆州区

马山镇阳城村北2公里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1100012

7

八岭山古墓群

第三批1988.1.13

荆州市

荆州区

八岭山镇新场村,坐标:东经112°0414.9″~112°0623″,北纬30°2357″~30°2858.8

东周-

古墓葬

421200002

原公布地址为湖北省江陵县

8

荆州城墙

第四批1996.11.20

荆州市

荆州区

荆州区

明、清

古建筑

421300008

9

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

第三批1988.1.13

荆州市

1.洪湖市2.监利县

1.瞿家湾镇

2.周老嘴镇、汪桥镇、桥市镇、容城镇、新沟镇、龚场镇

1930-193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1500005

年代为:1929-1932

10

鸡鸣城城址

2002.11.7

荆州市

公安县

狮子口镇龙船嘴村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2100100

文号:鄂政发[2002]35号。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

11

高寿宝塔(万寿宝塔)

1956.11.15

荆州市

沙市区

解放街道办事处荆江大堤象鼻矶头北70

古建筑

422300014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现名为万寿宝塔。原公布地址沙市宝塔河堤上。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

12

太晖观

1956.11.15

荆州市

荆州区

郢城镇太晖村

古建筑

422300016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原公布地址江陵县城西门外。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

13

开元观

1956.11.15

荆州市

荆州区

西城街道办事处荆中路西段北侧

-

古建筑

422300020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原公布地址江陵县城西门内。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

14

玄妙观(玉皇阁)

1981.12.30

荆州市

荆州区

荆州城内玄妙观山门北侧

古建筑

422300026

文号:鄂政发[1981]175号  原公布地址:江陵县城关。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

15

荆江分洪闸

2002.11.7

荆州市

公安县

埠河镇太平口、黄山头镇黄山头

195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96

文号:鄂政发[2002]35号。20066月公布为国保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总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批次或公布日期

详细地点

年代

类别

文物保护单位代码

1

郢城(郢城城址)

1956.11.15

荆州市

荆州区

郢城镇郢城村

东周

古遗址

422100026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现名为郢城城址。年代为:秦、汉。原公布地址江陵县草市附近

2

万城(万城城址)

1956.11.15

荆州市

荆州区

李埠镇义合村

三国

古遗址

422100028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现名为万城城址。年代为:六朝。原公布地址江陵县万城镇

3

桂花树遗址

1992.12.16

荆州市

松滋市

纸厂河镇桂花树村西北100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2100048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原公布地址松滋县王家大湖乡桂花树村

4

王家岗遗址

1992.12.16

荆州市

公安县

黄山头镇粟树窖村东北1.5公里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2100051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年代为:新石器时代、东周。原公布地址公安县藕池镇复兴村。

5

周梁玉桥遗址

1992.12.16

荆州市

沙市区

玉桥开发区

古遗址

422100074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原公布地址沙市市豉湖路

6

江陵梁代墓

1956.11.15

荆州市

沙市区

观音垱镇白渎村

南朝 (梁天监十年)

古墓葬

422200003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原公布地址江陵新灵乡

7

江陵湘献王墓 (湘献王墓)

1956.11.15

荆州市

荆州区

郢城镇太晖村将台

古墓葬

422200006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现名为湘献王墓。原公布地址江陵城西太晖观附近

8

马山古墓群

1981.12.30

荆州市

荆州区

马山镇、川店镇

春秋战国

古墓葬

422200009

文号:鄂政发[1981]175号。原公布地址江陵县马山一带

9

高陵岗墓群

1992.12.16

荆州市

石首市

高陵镇高陵岗村

南朝、明

古墓葬

422200023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年代为:六朝、明。原公布地址茅草街乡高陵岗

10

袁宗道、袁中道合葬墓

1992.12.16

荆州市

公安县

孟家溪镇孟家溪村

古墓葬

422200029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原公布地址公安县孟溪荷叶山

11

金枝寺

1956.11.15

荆州市

江陵县

白马镇中江村

古建筑

422300003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原公布地址江陵县花桥乡。已毁

12

章华寺

1956.11.15

荆州市

沙市区

胜利街道办事处太师渊路西端北侧

元、清

古建筑

422300010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 。年代为:清代。原公布地址沙市市郊

13

承天寺碑

1956.11.15

荆州市

荆州区

西城街道办事处荆中路荆州博物馆内

石窟寺及石刻

422400003

文号:(56)鄂化字第1049号。 原公布地址江陵县城内专署门前

14

红四军、红六军会师旧址

1981.12.30

荆州市

公安县

南平镇文庙村

19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25

文号:鄂政发[1981]175

15

戴家场秋收暴动纪念地 及纪念碑

1992.12.16

荆州市

洪湖市

戴家场镇烈士陵园

1927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39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年代为:①1927年;②1985

16

红六军军部旧址

1992.12.16

荆州市

监利县

汪桥镇六军街190

192919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47

文号:鄂政发[1992]166

17

湘鄂西特委机关旧址

1992.12.16

荆州市

监利县

容城镇民主路195

19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51

文号:鄂政发[1992]166

18

红三军军部旧址

1992.12.16

荆州市

监利县

新沟镇解放街94

1931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53

文号:鄂政发[1992]166

19

路易·艾黎旧居

1992.12.16

荆州市

洪湖市

新堤街道办事处解放街中段

193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56

文号:鄂政发[1992]166

20

新华日报总馆及八路军武汉办事处二十五位烈士殉难处与烈士公墓(“新升隆”)轮殉难烈士公墓及纪念碑

1992.12.16

荆州市

洪湖市

燕窝镇边洲村东江滨

1938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63

文号:鄂政发[1992]166号。现名为“新升隆”轮殉难烈士公墓及纪念碑。纪念碑年代为1987

21

柳关红军无名烈士墓地

2002.11.7

荆州市

监利县

福田寺镇柳关、滩琬、联化村等

1930193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2500083

文号:鄂政发[2002]35

22

镇安寺铁牛

2002.11.7

荆州市

江陵县

郝穴镇龙渊村

其它

422600003

文号:鄂政发[2002]35

23

孙家山墓群

1987.4.18

荆州市

荆州区

纪南镇董场村

战国

古墓葬

423200381

文号:江政文[1987]31

24

荆州文庙

1960.4.23

荆州市

荆州区

荆州实验中学内

古建筑

423300019

文号:(60)江文化字第0013号。原公布地址为城关西门内江师附小

25

铁女寺

1996.5.31

荆州市

荆州区

荆州城内

古建筑

423300389

文号:荆政发[1996]51号。清重修

26

张居正墓

1987.9.22重新公布

荆州市

沙市区

立新乡荆沙村

古墓葬

423200403

文号:沙政发[1987]78

27

梅槐桥

1987.4.18

荆州市

荆州区

太湖农场梅槐分场

古建筑

423300195

文号:江政文[1987]31

28

春秋阁

1987.9.22

荆州市

沙市区

中山公园内

民国二十三年 (1934)迁建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3500496

文号:沙政发[1987]78

29

荆州城区民居

2008.3.27

荆州市

荆州区、沙市区

荆州区、沙市区

古建筑

4210030009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30

荆州南门天主教堂

2008.3.27

荆州市

荆州区

老南门外

古建筑

4210030008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31

川主宫戏楼

2008.3.27

荆州市

沙市区

荆州市艺术剧院

古建筑

4210020003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32

李埠铁牛

1960.4.23

荆州市

荆州区

李埠镇江堤村

清道光 二十五年

其他

423600009

文号:(60)江文化字第0013

33

程家集民居

1985.11.4

荆州市

监利县

程集镇老街

古建筑

423300148

文号:监政发[1985]82

34

白螺机场

2008.3.27

荆州市

监利县

白螺镇

1940-1941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10230486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35

沙岗红军街

1987.4.18

荆州市

江陵县

沙岗镇老街

1929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3500469

文号:江政文[1987]31号。破损

36

铁剑岗墓群

1993.7.1

荆州市

石首市

南口镇铁剑岗村

战国

古墓葬

423200536

文号:石政办发[1993]42

37

肖家岭墓群

1993.7.1

荆州市

石首市

高基庙镇肖家岭村

南朝明、清

古墓葬

423200541

文号:石政办发[1993]42

38

红军军事政治学校旧址

1993.7.1

荆州市

石首市

焦山河镇

19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3500591

文号:石政办发[1993]42

39

圆山遗址

1989.6.15

荆州市

洪湖市

乌林镇香山村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3100574

文号:洪政文[1989]24

40

小城壕遗址

2008.3.27

荆州市

洪湖市

乌林镇黄蓬街

东周

古遗址

4210830009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41

大城壕遗址

2008.3.27

荆州市

洪湖市

乌林镇黄蓬街

西汉

古遗址

4210830010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42

何家岗遗址

1988.3.18

荆州市

松滋市

南海镇三垸村毛家咀西500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3100561

文号:松政发[1988]32号。原公布地址为南海镇三垸村十一组

43

唐家岗遗址

1988.3.18

荆州市

松滋市

洈水镇花园洲村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3100562

文号:松政发[1988]32号。原公布地址为大岩咀镇花园洲四组

44

姚家祠遗址 (姚楼子岗遗址)

1988.3.18

荆州市

松滋市

万家镇姚家坪村姚楼子岗南10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423100563

文号:松政发[1988]32号。现名为姚楼子岗遗址。原公布地址为万家镇姚家坪七组

45

断山口墓群

1997.8.11

荆州市

松滋市

南海镇断口山村

战国

古墓葬

423200842

文号:松政办发[1997]82

46

雨坛包墓群

1997.8.11

荆州市

松滋市

王家桥镇中水桥村十组

南北朝

古墓葬

423200850

文号:松政办发[1997]82号。原公布地址为麻水镇

47

桃子岭墓群

1988.3.18

荆州市

松滋市

陈店镇徐桥桃岭戏岭村

战国隋、唐

古墓葬

423200405

文号:松政发[1988]32号。现名为桃子岭墓群

48

万寿桥

2008.3.27

荆州市

松滋市

洈水镇九岭岗村

古建筑

4210870258

2008年直接公布为省保单位

49

云联塔

1988.3.18

荆州市

松滋市

老城镇宝塔村

古建筑

423300207

文号:松政发[1988]32

50

九岭岗农民暴动纪念地

1988.3.18

荆州市

松滋市

洈水镇九岭岗

1928.6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3500500

文号:松政发[1988]32

51

荆江分洪纪念碑

1960.4.23

荆州市

沙市区

荆江大堤

195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23500043

文号:(60)江文化字第0013号。并入第四批省保,现为第六批国保单位-荆江分洪闸的一部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659c15a216147917112867.html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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