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31 22:22: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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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

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纠正四风、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每年年初结合学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地拟定调研选题和调研计划。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调研选题和计划,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前瞻性专题调研、问需性走访调研、指导性跟踪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师生员工、深入教学科研、深入各个校区开展细致入微的调查研究,力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调研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转化为意见建议或改进措施,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2.注重实际效果。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针对性,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调查了解深入全面、分析研究务求甚解、提出对策精准到位。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调研地点,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单位去研究问题,真正把工作中的问题、矛盾、短板、弱项搞清楚。除学校主要领导外,其他校领导到各单位调研,可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不召开全单位性质的工作汇报会。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校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由相关部门跟踪督办,及时向各单位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3.减少陪同人员。学校领导一般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单位开展调研,要根据调研主题和内容确定陪同人员,只通知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参加,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二、热情服务师生

4.畅通意见渠道。坚持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推动到学院调研工作的常态化。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作用,事先通过座谈会、校园网、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充分利用校内各单位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及手机APP等平台,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认真制定本单位信访工作流程并贯彻执行,依法及时处理师生员工来信来访,积极解决师生员工合理诉求。

5.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健全党务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师生员工重点关切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加快各类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规范公务接待

6.简化接待工作。公务接待活动不组织师生迎送,不安排礼仪人员,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设置欢迎性质电子屏,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得赠送、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接待对象的住宿,安排在学校招待所或协议酒店,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摆放水果或鲜花。按照经济、简便、节约的原则,可为接待对象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一般安排在学校餐厅。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烟酒(外事等规定允许的除外),人数较多时安排自助餐,人数较少或不具备自助餐条件时可安排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接待活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外宾接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坚决不召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内容、时间相近,参会部门和人员重叠交叉的会议合并召开或接续召开。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纪念会、庆祝会、总结会、表彰会等,各类表彰活动尽可能采取发文形式或结合工作会议进行。学校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活动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和审批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的数量、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杜绝陪会现象。各单位不邀请校领导参加一般性庆典活动、学术会议及各类应酬性活动,确有特殊情况,应将会议安排送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学校副职领导参加会议,按照各司其职的原则,原则上只由分管校领导参加,其他校领导不参加。属于同一分管校领导决定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不召开专题会议。需要多位分管校领导决定、多部门协商解决的,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分管校领导主持,并约请相关校领导参加。除学校主要领导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外,一般不要求学院党政一把手同时参会。全校性工作会议应在校内召开,严禁在校外以任何名义召开全校性工作会议。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开会。举办国际会议、邀请外国政要来访须严格报批。

8.提高会议实效。坚持民主、务实、高效的新会风,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倡作提纲挈领、言简意赅的讲话。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压缩会期,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学校主要领导的讲话一般不超过90分钟,其他校领导的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要紧扣主题,精心准备,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要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注重会前磋商,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应提前发给参会人员。严格会议请销假制度,由学校主要领导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并按程序报批。学校主要领导讲话一般应在会议期间印发或会后以电子版形式下发,并就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会后加强督促检查。

五、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数量。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重点发文计划,规范重要制度性发文,减少临时性发文。加强发文工作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加强对基层发文指导,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凡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已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发文;已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印发范围。

10.规范报文程序。按照中央、教育部、省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校内各单位报送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按程序办理,校领导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受理和批示,坚决制止文件倒流、体外运行、多头报文等现象。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发,不得擅自行文。除校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校内各单位不得以部门或负责人名义向校领导个人报文。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严把内容、格式、文字关,做到简明实用,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严格控制篇幅,除教代会报告、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等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正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上报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提高办文时效,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以学校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加快公文运转速度,学校办公室及时催办呈送校领导的批示和由职能部门办理的公文,紧急公文要随到随办。重视文件落实,有明确办理日期的公文,办理单位要在办理截止日前将办理详细情况反馈学校办公室;无明确办理日期的公文,办理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贯彻落实的措施反馈学校办公室。及时回复单位或个人的咨询事项,严格按时限办理,对确有困难、短时间无法办结或需要集中审批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来文单位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出差出访管理

12.规范出访活动。教学科研人员(含担任领导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执行明确的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单位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除学术交流以外的公务出访,应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合理安排年度公务出访计划。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计划外公务出访团组,逐案报批。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主要为执行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性派出任务,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因公临时赴港澳地区和赴台团组,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掌握。校领导出访团不超过6人,其他团组人数不超过5人。学校主要领导不安排同期出访,原则上半年内学校主要领导不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持因公护照。特殊情况需持普通护照出国,应说明理由并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其他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持因公证照。对专程赴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的团组,如承担涉及学校发展的人才引进、学科建设、合作办学等重要业务工作且确需访问往访国多个城市,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在外时间。

13.加强报告审批。学校主要领导出差、出访时互相报备,并按上级规定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其他校领导出差、出访时,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机关、直属、后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时,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学院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时,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按照上述要求及时报告并在返校后补报手续。各级领导干部出差、出访期间,行程有变时须及时报告。

七、改进新闻报道

14.简化学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学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影响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突出教学科研、基层一线和师生校友,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学校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同一日校园网首页兰大新闻(同一期《高校报》头版)最多同时发3条学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同类新闻较多时可安排在下一日(期)发布,或安排在校园网二级页面(《高校报》其它版面)。除个人发表署名文章或非学校领导职务行为外,新闻标题中一般不出现学校领导姓名,而以学校领导代替。学校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其他校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文字稿一般不超400字。学校主要领导出席的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可发学校视频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2分钟。要改进文风,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多报道有指导示范意义的、体现改革发展的、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

15.精简学校领导考察调研、会见、出访活动新闻报道。学校领导考察调研(含看望慰问)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学校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不发学校视频新闻,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校领导一般性考察调研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全体校领导参加的考察调研活动可综合报道一次,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学校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见活动,文字稿一般不超过400字,一般性会见活动确需报道的,原则上以标题新闻或简讯形式刊播,礼节性会见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多位学校领导会见同一来宾,或同一学校领导同日会见多批来宾,可作综合报道。学校领导出访,可综合报道一次,学校主要领导的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其他校领导的文字稿一般不超过400字,与出访任务不紧密相关的活动不作报道。

16.规范新媒体报道。可以运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学校主要领导的重要活动进行报道,其他校领导的活动一般不在新媒体报道。学校一般性活动原则上不在新媒体宣传报道,确需报道的,要从严从简,把握好角度,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

17.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涉及全校性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商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学校主要领导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采写,其他校领导的新闻报道由活动牵头单位负责指定专人采写。新闻报道严格执行新闻采访预约制度和分级审批制度。

18.严格文稿发表。除学术研究领域外,校领导不担任校内出版物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或头衔。鼓励校领导代表学校发声,在四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组稿部门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八、厉行勤俭节约

19.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办公用房、住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占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办公用房的,须经单位申请,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用房。双肩挑干部可以另行在教学科研单位按其职称身份配置相应教学科研用房。调离岗位或退休的,办理调离或退休手续后,原单位办公用房应当在1个月内腾退。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按标准配备车辆,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装饰。按规定安排休假休息,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20.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上不发文具,不发无关材料,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会议不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未列入会议计划,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从严安排出差,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强化节能意识,从小事做起,加强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切实降低各类能源消耗。

21.提高设备效能。提升建设与管理水平,优化人员配备、培训和设备开发、维护。积极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加强存量资产有效利用,避免闲置浪费。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鼓励延长教学科研设备有效使用时限;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22.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员干部都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九、加强督促检查

23.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师生,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各单位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每项工作都要有具体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2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办公室要定期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执行情况。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审计处每年要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审查。

25.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bf24bf9b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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