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发布时间:2020-07-20 06:58: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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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学校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 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 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辅导员或班 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 的早发现。

五.报告流程 1、 报告学校负责人、区教育局、区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告之各班辅导员,统一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理。联防联控,协同作战。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乡政府、卫生防疫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2、 传染病报告的时限方式:

发现甲类传染疑似病人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6小时之内,向上级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时,必须向学校报告, 1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在 24小时内必须报。以最快方式先电话报告疾控机构,再书面报告 。迅速而准确地掌握疫情是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的关键。

六、处置措施:

⑴ 、接地段医院传报后,辅导员通知学校领导小组成相关人员,立即查寻这位患病学生的院系、专业班级。

⑵ 、辅导员立即家访,了解该学生的患病情况,在向家长汇报该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

⑶ 、师生做好自我防范和保健,有异样情况及时与学校主管小组联系。

⑷ 、学校教育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及时互通情况,沟通信息,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有序、高效。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原则,服从统一领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ee285acd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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