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便利店 加盟店管理守则

发布时间:2020-04-17 02:11: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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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管理守则

  为确保易得连锁便利店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公司与加盟店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守则。

第一章 商标、商号授权及使用方法

凡加盟商均须以“中国商业在线易得连锁便利店”的名义注册,加盟业主为该加盟店负责人,但其不能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法律文件。

加盟店营业执照及各项开业手续均由公司为之办理,加盟商负责日常周边地区政府机构的协调工作。

公司依据合同规定,在特定期间内提供加盟店完成营业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知识、技术和培训等,同时授予店名、商标、服务标志等在特定时间内使用权。同时,加盟商不得擅自更改店内标识、布置,否则,公司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金。

第二章 店址的选定与地域划分

加盟商自行提供开店场址(自有或租赁),以30平方米-6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基准。位置要求临近街口、胡同口;楼区中心或通往交通支道、干道处;临近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出入口、办公大楼附近、交通干道公交线路站点汇集处(以下班客流为主客流的交通干道为最优)。店铺所在地半径200米内无同等规模竞争店,半径2000米内无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竞争店。

5. 方圆1000米范围内,公司不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加盟商。

第三章 加盟店装饰的统一及公司代购设备的投资与管理。

6. 按合同规定,公司在指定时间完成加盟商店面的装修、装饰及店内广告宣传,并代为购置电脑收银系统,冰箱、冰柜、货架、客用饮水机等设施设备,费用在投资款中划支。

7. 公司所提供的一切代购设备、设施、装饰装修,加盟商负责日常维护、维修。

第四章 货品供应及监管办法

8. 加盟店内所售货品均属为公司代销货品,所有权归公司,加盟商负保管责任,如货品丢失。破损,公司将按已售货品处理,所有损失均加盟商承担。

未经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自行进货,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直接购销往来,违规者,每发现一次处予5000元罚金,并没收所有违规商品。

加盟商发生的所有经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流程》之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以公司与加盟商合同之规定品项数目为进货范围,公司将及时满足加盟商的补货要求。

公司制定统一商品零售价格,除公司安排统一促销外,未经公司允许,加盟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明扣、暗扣改变货品售价。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处予1000元罚金。

加盟商单店的促销活动,需提前一个结帐期(自然月)将书面形式的促销申请方案(含促销品项、时间、折扣、预估销售、利润预算,提交给公司管理部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第五章 加盟金与特许权使用费

30平方米店面,加盟商只需3万元投资款和少量的周转金(用于交纳房租和纯净水周转桶压金),同时公司为其垫资购货和补货,不收货物抵押金。

30平方米以上店面,以3万元为基数,面积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500元投资款,且每增1平方米收取1500元货物抵押金,合同期结束时,退还加盟商。

第六章 资金融通与公司援助

公司确保加盟商的经营利益,所提供货品销售额中饮用水产品利润率为100%,其它商品毛利率不低于10%,公司同时提供多项服务收益。

若加盟商月收益低于月房租租金,公司在当月返还利润时予以差额补偿。

第七章 加盟店的教育培训及人事安排

在合同期内,公司定期无偿向加盟店提供系统培训,给予经营技术指导、协助加盟商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加盟店内成员,公司统一培训、统一着装,并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并无偿为公司安排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服务。

加盟店内成员由加盟商自行招聘,并负责其工资、待遇及各项社会福利保障。但需报公司复审、备案。

第八章 促销与广告宣传

公司负责加盟店部分促销与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公司推出的系列促销活动,加盟店应积极配合,且无权拒绝参与。

若加盟单店自行促销,需向公司报审,审批后方可进行(详见第13条)。

第九章 加盟店销售汇总及公司的会计援助

加盟商每10天向公司提交一份货品销售明细,公司及时了解加盟店的销售动向,给予指导和援助。

公司为加盟商提供销售额、成本、费用、利润和薪金等计算的会计援助。

第十章 加盟店的结算方法及财务报告

返利方式:加盟商每日将商品营业收入存入公司指定银行,于次日上午十点前打入公司帐号。结算为每个自然月,第二个月5日前公司将各店应得毛利打回加盟商帐号。

加盟商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上述“返利”流程, 不遵守者公司处以每次5000元罚金,情况严重者公司将诉之法律。

加盟商每月向公司提交一份财务分析报告(内容为当月销售及库存、货品周转率、资金周转率)。

第十一章 经营模式的统一

加盟商严格执行公司统一经营模式、统一营业时间、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业规范,树立公司鲜明公众形象。

第十二章 特许权转让

加盟商转让其加盟特许权、变更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同意后与新负责人重新签订加盟合同,并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变更手续费5000元。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变更者,一经查出,公司处以10000元罚金。

第十三章 特许权的回收与解除

加盟商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向公司提出解约申请,经公司综合管理及财务部门审核批准,给予加盟商实际发生房租差额补偿并按折旧后回收加盟商营业设备。

加盟商在经营中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且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予赔偿。

第十四章 合同期限及续约

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以合同所签期为限,合同终止时,公司将取下招牌,加盟商无权使用公司的商标、商号、商品和标志等。连锁加盟关系完全终止、加盟商必须完全独立地经营。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加盟商可向公司提交书面形式的续约申请,公司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给予回复,并不晚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签订新合同,条款另论。

第十五章 商业秘密的保守

合作期内,加盟商需严格保守公司在运营中一切商业秘密,战略战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329b21bce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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