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评审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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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院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奖励比例、奖励标准、申请条件及评审标准第四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本条所指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专指为一年级研究生所设立的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入学成绩优异的一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原则比例和标准
博士研究生
等级
奖励比例
一等奖二等奖
奖励标准(元/
•年)
奖励比例
硕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元/
•年)
10%20%
1800010000
20%20%
80004000
三等奖70%500040%2000(三)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申请人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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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最后一学年至博士参评时在学期间所获得学术科研成果情况。
(四)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申请人的报考志愿、
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本科至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绩和综合表现等确定。原则上,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二等奖学金。
(五)因故未在录取当年入学的研究生,应在录取当年确定是否获得新
生学业奖学金及获奖等级,并在正式入学后根据获奖情况确定奖学金是否发放。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等方面综合表现优异的
二、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原则比例和标准
博士研究生
等级
奖励比例
一等奖二等奖
奖励标准(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元/
•年)
10%20%
1800010000
10%20%
1200060002000
三等奖70%50005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
成绩为基本条件,综合考察研究生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表现。
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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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四)在评奖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五)参评学年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六)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
(七)当年毕业的,以及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
第八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第九条在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名额分配
第十一条学院在分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时,充分考虑各一级学科情况和各学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总数,按照学科排名择优评选。
第十二条学院在分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时,按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分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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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环境科学2个专业)、海洋科学学科(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物理海洋3个专业)专业学位硕士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中的环境工程(专业学位)专业。
第十三条学院在分配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时,根据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情况严格执行当年学校规定。
第四章评审组织
第十四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
7人。
第十五条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第十六条学院将统一保存好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基础材料。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攻读我院博士、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时,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相应成果证明材料:(一)由培养单位统一印制的课程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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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学术论文录用证明或见刊证明(会议论文必须为见刊证明,如果会议论文只收录未见刊则按一般论文计分),申请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出版学术著作证明,以及竞赛或荣誉奖励证明、专业实践成绩或成果证明等。
申请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成果应为申请人本科至研究生参评时在学期间取得;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成果应为申请人硕士最后一学年至博士参评时在学期间取得。申请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成果应为申请人在评奖学年内取得,且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天津科技大学。
第十九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拟推荐名单或拟获奖名单后,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或推荐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校级评审或审定。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于每年11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海洋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洋与环境学院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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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内容和标准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参评办法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申请人硕
士最后一学年至博士参评时在学期间所获得学术科研成果情况确定。
评审内容
政治态度道德修养
思想政治
学生工作社会实践
业务学习科研成果奖励情况
学习成绩
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情况
分数(标准化)
55555705

(二)推免硕士研究生参评办法
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一等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二等奖学金。
(三)统考硕士研究生参评办法
参加统考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申请人的报考志愿、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本科至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绩和综合表现等确定。
评审内容初试成绩
分数(标准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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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报考志愿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思想政治
从本科至研究生参评时在学期
间的突出成绩

2515155555

业务学习科研成果奖励情况
注:1、初试成绩只计算政治和英语分数,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不计算在初试成绩内;
2本科院校为985211高校(三本独立学院除外),调剂到我院的研究
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即报考志愿一项加
15
分;
3思想政治一项,新入学研究生中的党员同学、在思想政治方面获得省部
级及以上奖励的同学加5分,非党员同学加4分,不再根据三中的相关评审内容、准、分值计算分数;
4以上各加分项,皆为标准化后的加分。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综合考察研究生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表现。
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
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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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标准化)
评审内容
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究生研究生士研究生
政治态度
思想政治
道德修养学生工作社会实践
业务学习科研成果奖励情况专业实践(教学与工程实践)
学习态度学习成绩
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情况专业实践能力、职业技能
55555560

5555550

55555301020

1510
15
10
————

三、评审内容、标准、分值
(一)思想政治
序号
评审
评审标准评审指标分值审核人
日常言行表现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政治学习、
体会议、集体活动
获得党、团相关誉奖励
参加党校培训,绩不合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学校的各项规早制
0-5

分,基础分3
1
政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
态度
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
习和各种集体会议、活动,无无故缺席情况
1/
辅导员、导师、究生干部
国家级30/省部级20/校级10/
-5/分,基础分3
2
道德
日常言行表现
0-5

-8-



序号

评审
评审标准评审指标分值

审核人
修养度。诚实守信,道德
质优良,勤勉踏实,
于奉献,乐于助人。理健康,积极乐观
其他助人为乐、国家级30/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部级20/表彰或产生相应社市级10/会影响的有不良表现但未到纪律处分程度的担任学生干部,期完成各项丄作任
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参加公益活动、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担任助管、助教岗位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优秀
国家级30/
获得社会实践相省部级20/荣誉表彰
市级10/5/干部骨干5学生干部2国家级30/省部级20/校级5/5/
-5/
3
学生担任年级、班级或研
生会干部,工作积极主
工作
动,成绩显著
1/
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
4
社会动、志愿活动、社会实践践及岗位实践等活动,
表现突出
5


注:1、干部骨干包括班长、党支部书记、研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或党支部内其他学生干部、研会各部部长;
2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内容中的思想政治一项得分不以此为依据;3以上涉及各加分项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业务学习
-9-


序号
评审
评审标准学习态度端正,刻苦
评审
分值审核人
力,学风严谨,无学术日常表研究生
1
学习
剽窃行为。专业基础扎现、荣实,业务能力较强。积誉奖励极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活动
0-5

书、师、辅导

课程成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X15%
国家级:一等奖30/,二等奖25/次,三等奖
2
学习
学习成绩优良,无不格成绩
20/次;
研究生书、师、辅导

获得学省部级:一等奖20/次,业类荣二等奖15/次,三等奖誉奖励
10/次;
校级:一等奖10/次,二等奖5/次,三等奖2/次。
注:1、学习态度基础分4分(标准化分值),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业类荣誉奖励的获得该项评审内容标准化最高分。
2、荣誉奖励范畴: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三好学
生、王克昌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省部级计分)
、企业资助学业类奖学
金(按校级计分),以及其它学业类奖学金等。不分等级的奖励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分值计分。
(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情况加分表
论文
\类别排名SCI期刊
1-2
期刊会议/ISTP/3-4区)
会议
10/8653
著作
一般参编
中文国际(含参编
中文
核心著作著作
文)
专利
申请专利
授权专利
发明/发明/
EISCI
EI

第一第二第三
5/4

4

31

21

431

21

1.56
10/1万字/0

6/34/22/1

3/1.52/11/0.5
3/1.520.5
万字
-10-


注:1、导师为第一作者,参评学生为第二作者,认定参评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其他为第二作者,参评学生为第三作者,认定参评学生为第三作者;协助导师为第一作者、参评学生为第二作者,认定参评学生为第二作者;其他为第一作者,导师或其他为第二作者,参评学生为第三作者,认定参评学生为第三作者。
2中文核心期刊以期刊封面标注是否为中文核心期刊为准。学术成果的第一单位须是:
津科技大学(有通讯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第一单位也须是津科技大学)。发表在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其篇数不设限制。
3参编著作应为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非译著的正式出版物,其中第一主编另100/部。
4该类加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文章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有
论文名和作者名)和文章首页的复印件。已被录用的,提交录用函(或录用通知)复印件(相关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字确认)以及文章首页。申请或授权专利的,提供专利申请或授权复印件。
5SCIEl
情况加分。
同时收录的论文仅以SCI分值计算,ElISTP同时收录的论文根据表1所列
(四)学术、科技类竞赛奖励
竞赛级别国际性竞赛全国性竞赛省部级竞赛市级竞赛校级竞赛
次,其他奖别15/
一等奖25/次,二等奖20/次,三等奖15/次,其他奖别10/
一等奖20/次,二等奖15/次,三等奖10/次,其他奖别5/
一等奖15/次,二等奖10/次,三等奖5/次,其他奖别3/
一等奖10/次,二等奖5/次,三等奖2/次,
评审委

分值
一等奖30/次,二等奖25/次,三等奖20/
审核人
他奖别1/
注:其他奖别包括成功参赛奖和成功入围奖
(五)专业实践(教学与工程实践)
评审标准按期完成专业践教学环节,绩合格
评审指标
完成并通过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报告经学院考核合格
评审形式专业头践报告
审核人评审委员会
PPT
-11-
展示
注:1、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评学业奖学金时,该项评审内容经学院考核合格的加


15
分(标准化分值);
2、通过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方案、企业咨询等获得采纳的,组织实施创业项
目,创办经营公司企业,产品开发并获得企业认证的,为企业生产解决实际问题或为企业创造一定产值根据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标准化分值)。
(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评审标准本科毕业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成绩等级省(市)级优秀校级优秀校级良好
分值审核人
100

评审委员会
5020
四、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所提交的成果,若可归类于多项加分指标,按最高分值加分,不
得重复计算分值。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成绩,按其硕士期间取得的成绩计算。(三)学术论文提交材料要求
1.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①刊物圭寸面复印件;②目录复
印件;③论文首页复印件(能够证明作者顺序及单位)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或论文分区及影响因子证明。
:④SCI
2.已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①录用通知单。正式的录用通知单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非正式的
(如:邮件形式)需导师签字。稿件录用通知单上应有录用日期、作者顺序等信息。②付费单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需导师审核签字。
(四)由于各项评审内容标准化分值不同,其累加分值不设上限,因此申请人各
评审项目的计算分值按下式处理后再作为最终分值进行评比:
D=
g
-12-
?R


jMAXS
其中D为申请人最终得分;Si为申请人第i项评审内容的计算分值;MAXS为评选范围内所有申请人中第i项评审内容的最高分;Ri为第i项评审内容的标准化分值。
-13-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3ec4feaec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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