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与修辞 - 论《红楼梦》开篇神话的产生

发布时间:2020-08-01 13:32: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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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与修辞 ——论《红楼梦》开篇神话的产生

赵臻

【摘 要】《红楼梦》开篇神话是曹雪芹为闺阁立传的产物,它来源于曹雪芹对传统价值的怀疑和颠覆,是对自身存在的洞察;它体现着曹雪芹对自身价值的坚持,渗透着曹雪芹对世俗价值怀疑、思考和抗争。神话是一种修辞,是曹雪芹捍卫自我价值,处理传统与自我、自我与他者、世俗价值与自我价值之争的一种策略。它体现了曹雪芹对传统的继承和超越,展示了作家和文本的伟大和不朽。

【期刊名称】临沂大学学报

【年(),期】2013(035)001

【总页数】5

【关键词】神话;修辞;立传;存在;传统;自我;他者;价值

《红楼梦》开篇女娲炼石补天神话是整部书的开头和关键所在,曹雪芹用奇幻之笔虚构出这篇鬼话,给整个文本定下了感伤的基调,同时使得《红楼梦》闪烁着奇幻、荒诞的色彩。杨义先生认为《红楼梦》开篇神话是准神话:《红楼梦》的准神话,乃是小说叙事中的诗人式的想象,它借奇丽而具象的神话外衣,以把握人类的生存状态、情感形式和命运归宿。 ”[1]P597)也有学者指出:整体看《红楼梦》是女娲炼石神话的续篇,一部从天上延伸到人间的新神话新神话是对人间乐事的考验考验的中心是,结论是人生如梦,情缘皆幻。”[2]

很明显,《红楼梦》开篇的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本身就是神话,它与上古时期的神话的区别在于,上古的各民族神话是集体无意识的结晶,《红楼梦》的开篇神话则是曹雪芹自身有意识的叙事、编织的结果,二者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对人类某种存在经验的洞察与体验。对此,有论者指出:《红楼梦》由女娲补天神话开篇,首先把读者带入那个人类初生、灾难深重的洪荒亘古,从而超越历史时空,返回到人类生命的源头。”[3]这种观点一针见血,洞见了《红楼梦》开篇神话的意义所在,可惜该学者只将其归纳为:曹雪芹对女娲补天神话的重温,充分发明了古老神话所具有的诗性哲思与开端威猛,而这种诗性哲思与开端威猛乃是由通灵之石的通灵二字集中发显”[3],而将至关重要的成因一笔带过:为什么要以女娲补天发端?作者并没有交代其创作动机。”[3]

《红楼梦》开篇神话已得到学界的重视和研究,但该神话的产生机制仍是未思领域,更遑论将其创作动机与《红楼梦》文本结合起来进行阐释。笔者认为只有这一根本问题得到有效解释,《红楼梦》的主旨和意义才能更好地彰显。笔者下面将从创作论的角度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的产生进行探讨。

《红楼梦》以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开篇,作者并非没有交代创作动机,在凡例中已经有所交代了。正如作者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以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裤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 ”[4]P2

认真分析作者自叙,可以看出有如下几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今日碌碌无为,对家人有愧疚之感;第二层含义是当日之女子,其行止见识在我之上,不得因我的不肖而使其湮没;第三层含义是想通过写作的方式,让自己作为殷鉴,警示后人。这三层含义简而言之就是悔愧、立传与殷鉴。这在表面上顺理成章,如仔细推敲起来,却有深意。首先,如果我们赞同曹雪芹的写作是悔愧心态使然,果真如其所言自觉有负父母师兄的教训,愧对先祖的话,那他就应该痛下决心,痛改前非,对过去的种种不肖应羞于提及,为何还对闺阁念念不忘?再者认为自己碌碌无为,有必要作为后人的前车之鉴,其心固然可以理解,但作为别人的借鉴也好,自鉴也罢,没有必要一定要写出来,传诸后世,有时最好的借鉴不是写作,而是改过自新。换言之,赎罪最好的方式是自新,而非记诸文字,作者真悔愧自身所为,那么有什么比痛改前非、痛下决心的自新更重要呢?笔者认为,作者的一段自述,虽有三层含义,但最根本却是立传,悔愧与殷鉴只是自我辩护的借口,如此才好理解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含义。如果作者真的认为是荒唐言又何必要写出来,更何况荒唐言中如何能有辛酸泪?凡例中的诗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更加确证了作者自认为《红楼梦》不是荒唐言,而是情之所钟。

其实从分析哲学的角度也能证明这一点。分析哲学认为,任何一个陈述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意蕴,一是真值。意蕴表示该陈述要表述的含义,真值为该陈述是真还是假。判定一个陈述或命题为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逻辑上可推导和经验上可证实。如果我们分析曹雪芹的自述和上述所引的诗,就会发现其逻辑上可以推导,但经验上无法证实。因为分析哲学严禁自我指涉,当我说我没有说谎时,就是一个自我指涉的命题,这种命题无法证真也无法证伪,这种命题称为伪命题形而上学命题。分析哲学认为,当一个命题或陈述自我指涉时,只表示意蕴而无真值。换言之,曹雪芹的自述和相关诗句,都只表示他有这样的一种情绪、意思而已,本身没有真值。因此,就文本而言,我们不能说曹雪芹是真的悔愧,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曹雪芹要这样写?

应该看到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文学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自然要文载道,诗言志,突出其社会功用,将此视为文学本体,因为文学具有承负国家兴亡的作用,文学自然不是小事也不能是私事,因此中国传统文学充满了宏大叙事,文学的个体性是隐而不彰,甚至是不合法的。正如孙隆基先生指出的:中国人下的定义,正好是将明确的自我疆界铲除的,而这个定义就是仁者,人也字旁一个字,亦即是说,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对任何一方下定义。”[5](P13)因此,中国文化传统倾向于把单个的个体当作是没有合法性的。由此延伸,局部的利益在整体面前也是没有什么合法地位的[5](P15)这必然导致在传统中,任何个体叙事都是得不到肯定的,它只能作为整体利益的形象出现,红楼梦的写作很明显符合这一规律。

《红楼梦》是中国传统文学中的异数,一方面集传统之大成,另一方面又超越了传统文化,继承无需说明,超越却有待辩护。换言之,曹雪芹必须为自己写作的合理性进行证明,这就是曹雪芹必须在悔疚、殷鉴的旗号下,为闺阁立传,只有这样才可以被接受。

这符合中国叙事文学传统。莫宜佳指出了小说文体在传统文化中的尴尬:它虽然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补充正史的内容,但其史料来源的可靠性始终受到怀疑,人们因此质疑作者的道德观念。”[6]P4)这在中国传统文学批评传统中极具毁灭性:对于叙事文学的作者来说,儒家的文如其人的观点则是最具灾难性的。儒家极端分子将不道德小说解释成为作者颇具反叛企图的危险个性……古代中国经常出现文字狱冤案,在法庭上,作品中的文字往往被当作判断作者有罪的证据。”[6]P6)这必然使得作家必须采取自我保护的手段:将引人入胜的故事细节、艳情的恋爱场面和令人发指的犯罪情节包装成为对社会丑恶风俗的讽喻性批判呈现在读者面前。这一方法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 ”[6]P8)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时,不可能直言为闺阁立传,因为小说这一文体的性质和中国传统中的道德要求及因人废文、以成败论英雄的思维,必然使读者无法接受《红楼梦》中宣扬的主张,更有可能导致作者遭受到不必要的迫害,因此曹雪芹自述只能看作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写作策略。

《红楼梦》开篇的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就是一种叙事策略。罗兰·巴特指出:神话是一种言说方式……一切事物当然不是同时表达出来的:某些客体在一段时间当中成为神话表达方式的捕获物,然后它们就消失了,另外的客体占据了它们的位置,就上升为神话。 ”[7]P169-170)如果我们将文本中的女娲神话与原初的女娲神话作一下比较就会明白哪些东西退出,哪些东西占据了留下的位置。

关于女娲神话,袁珂先生在《大荒西经》中指出:这里提到的女娲,已经是具体而微的原始开辟神的形象。女娲的最大功业,是造人和补天两件事。《淮南子·说林篇》记叙了女娲与诸神共同创造人类的一段神话: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高诱注:上骈、桑林皆神名。’……至于补天,仍首见于《淮南子·览冥篇》,说她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8]P22)如果我们详细看一下《淮南子》就会发现,有关女娲炼石补天只是被简略地提及: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9]P503-504)可见,在《淮南子》中对女娲炼石补天只是宏阔的几笔,《红楼梦》中则借此主题对此神话进行了具体而微的再创作。这样,《红楼梦》突出了个体性,同时也通过神话叙事的方式,确证了自我的主体性地位及对传统颠覆的合法性。曹雪芹为什么要借旧的神话创造出新的神话呢?这绝不是叙事策略和手段,它们只是结果,而非内在原因。

笔者认为,《红楼梦》开篇神话是曹雪芹自身创造的结果,虽采用了旧瓶装新酒的方式,仍难掩其新异性。迫使曹雪芹自撰神话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存在之洞察。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有本真与非本真的状态,大多数时候,我们处于非本真状态,对存在进行了遗忘,只有面对死亡时,存在才向人敞开,人才处于本真状态。无奈的是世人大多沉迷于世俗中,而忘却了对生命本身的体验和洞察,就算在某一刹那有对本真的洞察,我们出于天性将其视为不正常并将一闪而过的东西加以忽略,在这种状态下对存在的洞察只能采取梦幻或幻想的方式。有时,存在的本真状态是以一种非现实的状态出现的,作为一流的文学家,自然有一流的直觉和对时代的敏感。这种时代的感觉由于只是遥远的将来,朦胧而不明确,因此只能以梦幻或神话等非现实的叙事方式表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小说所编织的就不是其他,而是某种真切的对存在的洞察。

在神话叙述中作家可以自由地书写,将外界和现实干扰降到最低。同时神话叙述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之轻,通过它作者可以回避现实的残酷,坚持对自身理想的执守。曹雪芹坚信闺阁中体现的价值要远胜于现实世界所奉行的价值,但是他不能对此直言不讳,毕竟他人微言轻,他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执守着自己的理想。

2.失败与伟大。伟大的作家是其时代敏锐的洞察者和记录者,他的天才使得其看到并把握到被现实世界所遮蔽的价值,由于其对世界的独特的观照必然会产生其独特的哲学,区别只是有的将其著述成文,有的则将其渗透进作品中。毫无疑问,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渗透着对世人的观察和体验,并用自己的际遇与想象构筑了一种失败的哲学,正是这种哲学彰显了曹雪芹的伟大和《红楼梦》的不朽。

失败哲学一词指的是曹雪芹在遭遇现实世界的挫折、打击之后,为了保卫自身的价值和维护自身的追求,抵抗现实世界的逻辑而产生的一种哲学,这种哲学彰显了人的伟大与尊严。换言之,曹雪芹通过写作捍卫的是自身的伟大,因为现实世界有对伟大的不同定义,而这种定义所服从的是现实世界的逻辑:成王败寇,即以成败论英雄。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过于强大的实践理性,使得中国文化过度地偏重于实用或有用,用有用或无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价值标准,如有用则被极力抬高,反之则被贬得一无是处,更为可虑的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世界的传统,使得任何高于现实的价值都无法安身立命,虽然佛学东传给中国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但佛家的现世和西方极乐的两个世界很快被中国文化的一个世界所消解,最终获胜的仍是以现实世界为旨归的禅宗。

在这种价值观下,曹雪芹必须为自身辩护,为自身的失败辩护,否则,曹雪芹无法有安身立命的基础,更不能有《红楼梦》产生的必要。因此,他迫切地需要一种哲学为自身辩护,为抵抗现实的赤裸裸的现实功利哲学服务。其失败哲学由此产生,它采取的是一种神话或梦想的方式:它强调它是有能力成为非现实主义的,有能力使它借助想象所构建的虚构模式脱离我们的经验世界。”[10]P9)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构建一个不同于现实价值的价值本源根据,正是这种反抗和努力彰显了曹雪芹的不朽与伟大。正如列夫·舍斯托尔指出的:敢想敢为不是人的偶然过失,而是他的伟大真理。而郑重宣布谦恭的人,就其内在需要而言,就是敢想敢干的人。谦恭只是他们为自己权利而斗争的一种手段和方式。”[11]P253)由此可见曹雪芹通过自述所表现出来的悔疚心态和殷鉴心理都只不过是一种谦恭,为闺阁立传,不承认现实的价值才是其根本。正是它被曹雪芹定义为伟大的东西,这也是曹雪芹努力捍卫的价值所在。为了它,曹雪芹可以忍受现世的艰辛与苦难;为了它,曹雪芹可以呕心沥血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为了它,曹雪芹才杜撰出《红楼梦》开篇的神话。

3.历史与自我。曹雪芹自撰神话是为了捍卫自我的价值,也是为了自我进行辩护。但为什么曹雪芹不是创造新的神话,而是改编旧的神话,赋予旧神话以新意呢?

就中国文化传统的传播而言,新的东西本身不能完全脱离开旧的东西,任何的创新都必须基于旧的东西,必须是从旧的东西里生发出来。陈力丹先生对此做了很好的阐释:我们中国是一种偏心圆的历史传播结构,古代文化(遗产)A在传承中始终是核心,一直处于主导的、先决的地位。后代的创新,比如BA的创新,是在A的基础上创新的,CB的创新又是在B的基础上,B的基础则是A。这样就造成后代的创新总是依附在原来的基础上,必须在几乎全盘继承遗产基础上的衍生。 ”[12]P19

就中国文学传统而言,小说发源于史传文学,本身就是从史记中衍生出来的,中国文学传统始终秉持着史家抱负,认为文学的最高价值在于像史学一样有客观的真实性,历史理性成为了衡量文学标准的准则,一方面文学强调获得史学的客观真实性,另一方面任何文学的合理性均从史学而出,即其合法性必须依托于先在的文化遗产(即历史)。因此,文学的异史氏始终都是以史学的太史公作为标准和参照的。这是中国文学传统的主流,在此基础上,《红楼梦》的开篇神话必须依傍历史传统来产生,即只能以改编的方式进行。

就个体精神的自觉而言,个体精神的独立,首先以怀疑的方式表现出来,在其还未能确立新的东西,新的道路之前,必然以原有的文化中核心价值作为反思的对象:当我们希望打破特定的逻辑推理链的束缚,以便抵制从这个推理链中演绎出来的含义,重新思考某一特定的假言推理中大前提或小前提的充足性时,我们就会考虑向某一原始认知模式的回归(或倒退?),即在发展过程中早期的前逻辑阶段所代表的认知模式。”[13]P14)女娲神话是中华民族的上古神话,它涉及到了世界的起源、人的产生等一系列重大而原始性的问题,它以诗性智慧处理的是人与世界、人与神之间的关系。这些最初的神话起到了将人与动物相分离,并以某种方式被奉为经典,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塑造着中华民族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它们充当了某种的篱笆,将人的神圣性保护了起来,使之有了安身立命的价值依据。这虽然在我们现代人眼中是蒙昧、迷信的,但是它们确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曹雪芹对传统价值观的怀疑和颠覆,必须对其价值本原进行怀疑和改写,这也就是为何曹雪芹要改写女娲神话的意义所在。女娲神话构成了先在的价值依据,对其的怀疑和反叛,必须从改写、颠覆这一神话开始,这对注重历史传统的中国文化尤为重要。

4.自我与他者。曹雪芹以开篇神话重新构建的是世界与我,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虽然戴上面具是为了自由的说话,重构神话本身亦是如此。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虽然能高扬自我的主体性,但又不能不受到社会的影响,不能不受到他者的影响,尤其是在以他人取向的中国文化中,人们不得不以别人的看法作为思想和行为的取舍。这一点,正如李亦园先生论述的在这样的社会里他人的意见对个人的行为规范有很重要的意义,也就是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别人看法的影响,个人对他人的意见非常敏感。 ”[14]P65

更何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别人的意见或大多数人的意见被称为民意,民意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被视为天意或道的象征。许倬云先生就指出:在中国的天地人三才,人是最大的,因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15]P154)民听民视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因此在中国文化中他者尤其是大多数人的意见有着极强的不可抗拒性。所以曹雪芹想要对抗这种大多数人认同的价值观,就必须反驳其逻辑前提,这是一种论辩的推理,即从普遍接受的前提观点进行推理”[16]P23-24)。曹雪芹要维护自身的价值,就必须反对这种论辩的推理,其最根本的前提便是女娲神话。值得注意的是论辩的推理:论辩的前提虽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却不一定是真的,初始的。 ”[16]P24)因此,曹雪芹通过对女娲神话的改写,成功地将自我的主体性和价值观注入其中,使其获得天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通过对神话的改编和改写一方面获得其传统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能有效捍卫自我的价值观。

小说的写作其实是一个自我与他者之间不断抗争与妥协的过程。曹雪芹虽然有一流的学识和直觉,历经沧桑使得他睁开了观看世界的第三只眼,但是在传统文化中没有任何可供他进行超越的资源,他也无法做到像尼采那样宣称重估一切价值,毕竟滋养他的是几千年深厚的文化,与他做对的亦是几千年的文化,他虽然睁开了第三只眼,但他的视力还稍嫌微弱,他的自我还不够强大,他走到了传统文化的边缘却无力超越,在目睹了文化边缘带来的眩晕幻灭后,退缩到传统文化中,用传统的阴阳二气和佛教的色空来解释自身的洞察,用自撰的神话来为自我辩护。从这个角度上说,《红楼梦》开篇神话是处理自我与他者的一种策略和方案,是自我与他者一个微弱的平衡。

这种微弱的平衡之本质在于曹雪芹力图维护自我神话与现实世界(历史、他者)之间不断抗争的结果,曹雪芹的写作和不断的修改背后是一次次对自我的坚持和对现实的质问。也许,写作对于曹雪芹而言是为了活下去,他的每一次增删背后都是对自我的救赎。遗憾的是这种自我坚持、自我救赎在现实不断的博弈中,最终被现实所吞没,它最终幻化为《红楼梦》中人生梦幻般的感叹与无可奈何的感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红楼梦》中的开篇神话是曹雪芹自撰改编的结果,神话叙事的背后显示着曹雪芹对自我理想的坚持,是对现实价值的怀疑与反叛。

注释:

详参李泽厚《新版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28—34页。

详参李泽厚《探寻语碎》,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270—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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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许倬云.许倬云观世变[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16]王路.逻辑的观念[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张奎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5ba899e87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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