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一: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与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与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得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得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得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得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得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就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与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得入党积极分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