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及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23-01-13 17:32: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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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与现实意义
【内容摘要】
20世纪80年代初,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基于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脉搏的准确把握,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大局出发,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和平统一祖国的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一,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自形成至今,已经表现出并将继续表现出蓬勃的理论生机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一国两制 和平发展 现实意义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是我们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两岸统一后,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与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与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外国人投资等均受法律保护。
(三)高度自治。两岸统一后,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还可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台湾党、政、军、经、财、文等事宜都自行管理,有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代表人士,还可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与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但中国无义务对任何图谋分裂中国的行动,作出放弃使用武力的承诺。 和科学构想。
二、 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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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作为邓小平富有创造性的构想本来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后因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日益临近,因而首先用于香港和澳门的实践。这一理论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最终成为一种完整的有理论基础、政策方针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构想。 (一酝酿与萌芽阶段
从上世纪 50年代中期到 1980年,以 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的发表为标志。早在 50年代中期和 60年代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已产生了在一个国家可以实行两种制度的初步设想,提出的“和平解放”、“爱国一家”、“一纲四目”等设想,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先导和必要的理论准备。1979年 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公开宣布了台湾与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这些决策为解决台湾问题开辟了新的前景。
(二形成与完善阶段
从1981年到 1982年,以叶剑英“九条方针”为标志。1981年 9月底 ,叶剑英代表中国政府提出的“九条方针”标志着 “一国两制”构想的具体化。1982年 1月 ,邓小平接见海外学者李耀基时,对“九条方针”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使用“一国两制”的概念。
(三系统化与实践阶段
从 1982年底开始 ,以邓小平“六条构想”为标志。1982年 12月 ,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这一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1983年 6月,邓小平在“九条方针”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