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定义

发布时间:2018-06-30 17:53: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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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定义

不同的自我意识会对美有不同的感受,基于个体意识的对美的感觉才是最重要的。美的感受从来就不是相同的,因为我们有着不同的自我意识;但美感却是可以相通的,因为我们同样属于整体意识的一部分。美的定义在于对美的感受,对美的理解,对美的想象,美是我们意识的内在的部分,是基于意识整体的方向。  

对于美的定义已经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因为美感对于任何一个有意识的人来说都并不陌生,但对于美究竟是什么,却似乎总是无法找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古希腊哲学对美的理解,柏拉图的美学与其哲学一样是基于理念论的,美的理念(存在)是美的具体事物(感性存在)之所以美的惟一和根本原因。肯定和谐是美的基本特征,认为不仅艺术,一切合理的完善的和美的事物,都象音乐一样达到内部各种倾向、力量的和谐。  

希腊修辞学家郎吉弩斯提出了另一个美学范畴——崇高。《论崇高》“从生命一开始,大自然就向我们人类心灵里灌注进去一种不可克服的永恒的爱,即对于凡是真正伟大的,比我们自己更神圣的东西的爱。”认为艺术应具有崇高的风格,作者须有“伟大的心灵”,崇高不是别的,正是“伟大心灵的回声”。崇高的思想当然属于崇高的心灵,崇高是人超越自身的一种境界,崇高是自然的赐予。

黑格尔《美学》中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自然美是理念发展到自然阶段的产物,艺术美是理念发展到精神阶段的产物,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艺术只有通过心灵理念才能变为真正真实的和显示的,才能具有自由和无限的形式。美学的范围在于艺术美,而不是自然美。艺术从象征、古典到浪漫的转化是精神自由的、无限的理念要求冲破一切物质形式的束缚回到其本身,在绘画、音乐、诗歌中物质因素削弱到最低限度,精神得以更自由的表现。  

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提出了“美是生活”的定义,坚持美以及艺术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强调现实美高于艺术美,反对纯艺术论。艺术再现生活现实,是生活的代替品。桑塔耶纳《美感》给美下了一个定义:美是积极的、固有的、客观化的价值。门罗在《走向科学的美学》指出“美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它的研究领域主要有两组现象,艺术品以及于艺术作品有关的人类活动。  

从上述的简单罗列可以了解美的定义同样是两种倾向,即唯物的和唯心的。其实美本身并不在于这两者的区别,美是意识的内在,美感是意识对于美的感受,而物质更多是审美的对象。美学仅仅在于研究美的意识机制,而并不在于美究竟在那个域。美在毕达哥拉斯、柏拉图表现为和谐,在郎吉弩斯、博克表现为崇高,在康德、黑格尔表现为自由,在车尔尼雪夫斯基、桑塔耶纳表现为客观或现实。由于不同意识的观察美存在的角度,对于美的理解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恰恰是美之所以为美的一个理由。  

我们并不准备确定美的定义是自然、自由、崇高或者和谐,因为美是一种意识现象,它具有基于自由意识的不同。因此对美的定义是一个并不现实的课题,但是我们可以确定作为美内在的要素,那就是自由、崇高、和谐,而所有的要素都基于自然的或者说意识的精神。自由是基于意识自身的,崇高是基于意识超越的,而和谐是基于意识目的的。美对于我们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定义,也并不在于发现它的本质,而在于我们对美的理解,在于美在某种意义上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6e0f7f808a1284ac8504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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