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1)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精品资料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
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增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带动专业发展、学术研究及技术应用的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专业带头人是指在某一专业具有较深造诣,能够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引领专业建设,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承担指导专业建设工作的专家;学术带头人是指在某一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向,能够带动学术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专家;技术带头人是指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较深的技术造诣,熟悉本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向,能够推动技术应用,有较强的技术应用与开发能力,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专家。
学校“十二五”期间,培养和选拔专业带头人30名左右,学术带头人10名左右和技术带头人10名左右。
二、选拔对象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三、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选拔条件。(一)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副高(包括副教授和其他副高)以上职称和学校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3.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威信较高,办事公道,善于团结;作风民主,富有创新精神;有培养、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
(二)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1.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带头人除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专业方向与专业建设:积极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职业教育的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对本专业领域内
可编辑修改

精品资料
12个研究方向有深入的研究,在省内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力。能够指导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制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带领专业团队开展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已系统讲授2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每年都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每学年360学时(含成人教育,兼课教师按规定比例减免,下同);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较高,近3年来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较好完成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的鉴定结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建设项目(重点专业、教改试点专业、示范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训基地等)3年内共发表专业建设相关论文3篇以上。
工作经历与社会服务:3年来至少有3个月的企业工作经历,持续保持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在校企合作上做出过突出成绩。带领专业团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为企业提供广泛的技术服务,校企合作效果明显,在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有丰富的校外资源,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争取各方资源参与办学。
2.学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学术带头人除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学术研究:在某一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向,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在省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3年来,公开发表本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6篇以上,或核心期刊2篇以上,或四大检索(SCIEIISTPISR)收录1篇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获。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完成并有相应的鉴定结论。3)公开出版本方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如合著必须为第一作者)1部。教学工作:近3年来,每年都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3.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技术带头人除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技术应用与开发:近3年来,以学校身份主持或参与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校级重点项目建设,为学校获得直接经济效益达30万元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或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增收300万元以上。
技术研究:近3年来,发表过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可编辑修改

精品资料
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教学工作:近3年来,每年都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程序
1.选拔原则:按照“德才兼顾、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选拔名额:每个专业只选拔一名专业带头人;每个研究领域只选拔一名学术带头人;每项技术领域只选拔一名技术带头人。
3.选拔程序:采取“个人申请、院(部)推荐、部门审查、专家审议、学校审定、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具体过程是:申请人填写《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表》,并附学历学位、科研立项、科研成果、教学情况及社会服务等证明材料;院部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业绩等进行评定,择优推选,并将推选结果和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部门提交的人选进行审议,并进行票决,步确定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对专门委员会确定的人选进行确认、审定;对校长办公会确定的人选进行全校公示。
4.聘期规定: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每年一次,资格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可继续参加下一轮选拔。
5.纪律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三年内参加带头人资格认定。
五、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岗位职责
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每年必须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一)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
专业带头人在完成院部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把控专业建设方向。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研究专业建设方向,确立专业特色,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每年提交1份反映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的综合分析报告,每年给专业教学团队作1次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2.引领专业建设。指导专业教学团队开展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指导开展好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工作,审批和修改专业团队上交的项目材料。
3.带动团队建设。与教学院(部)一道,指导专业负责人加强专业师资队伍
可编辑修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7066a900e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0b.html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