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1-09-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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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考生,非民族骨干计划)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报考院系所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整体考试情况等,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含复试名单)以及复试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留意。
(箭头表示与2010年该校分数线对比变化 ↑表示上升 ↓表示下降)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
外国业务课业务课
90 90↑ 90 90 180 180 90
总分
[01]哲学 [02]经济学
[03] 法学
[0301]法学 [0303]社会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2]政治学
50↑ 50↑
50
50 90 320↑ 90 345↑ 90 345↑ 90

330 330↑ 315↓
50↑ 50↑
50 50 50 45 50 [04] 教育[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 [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
50
[0403]体育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传播学
[05] 文学
[050401]艺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0402]音乐学 [050403]美术学 [050408]舞蹈学
[050420]数字艺术学 [050421]书法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10]医学 [12]管理学
45 50 90 335↑
50 50 90 90 360↑
45 45 90 180 90 320 50↑ 50↑
48↑ 48↑ 90↑ 48↑ 48↑ 50 50 50 50 50 50 80 90 180 90 315↑

90 310↑ 90 310↑
90
330 330
90 335↑
一、复试分数线
2011年我校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类别码
类别名称
专业代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 0351
法律035101 法律(非法学) 硕士 035102 法律(法学)
045102
学科教学(思专业名称
政治 50 50 50 50 A线:50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50 50 50 50 50
90 90 90 90 80
90 90 90 90 80
300 315 315 310 300


考生分备注
035200 社会工作硕士 0451
教育
硕士
045103 045103 045104 045104 045105 045106 045107 045108 045109 045110
政) 学科教学(语文)方向一 学科教学(语文)方向二 学科教学(数学)方向一 学科教学(数学)方向二 学科教学(物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生物) 学科教学(英语) 学科教学(历史) 学科教学(地理)
B线:50
45
80
80
数符合B线要求均可进入复试。
320 A线或045115 小学教育 045116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方向一) 心理健康教育(方向二)
045118 学前教育 045119 特殊教育 045101 教育管理
0452
体育045201 体育教学
40 40 50 50 40 40 40 40 50
40 40 50 50 40 40 40 40 50
180 180 90 170 90 90 90 90 85
硕士 045202 运动训练
90 90 90 90 90 85
300 300 325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考生分数符合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45400 应用心理硕士
055101 音乐
0551
艺术055105 广播电视 055108 艺术设计
0552
翻译硕士
055201 英语笔译 硕士 055107 美术

0553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A线:50 50 90 90 340

A线或B线B线:45
45
90
90
360
要求均可进入复试。
0852
工程硕士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
50
50
70
70
290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考生分
公共125200
管理硕士
公共125200
管理硕士
02 01
危机决策与媒体战
A线:

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
B线:
50 45
90 100


数符合160 A线或B线可进入复试。 170
要求均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符合上述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均须参加复试。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办法
12011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将接受校内、外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调剂方案等内容将陆续公布,请点击此处查询(暂未公布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认真查阅接收调剂单位的调剂申请办法,阅读我校相应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后,才可按要求申请。
2)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登录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待调剂方案公布后开通),提交相关信息;申请调剂MBA的考生需要通过MBA中心的调剂系统(点击进入)进行调剂。
3)打印北京师范大学双证专业学位调剂复试申请审批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附加上个人介绍材料及申请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申请学院(部、系)。
注意事项:
1)由于我校复试时间早于教育部复试最低分数线及相关政策公布时间,考生申请调剂前请认真了解有关信息,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如果考生初试分数低于教育部的复试标准(2011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点击查询(暂未公布),或者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或者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还需要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办理申请调剂手续。

3)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三、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部、系)在复试办法中规定。复试办法将陆续发布,请点击此处查阅(暂未公布)。 四、复试需提交材料及复试费
1.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部、系)缴纳100元复试费。
2.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报考学院(部、系)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在职学习或脱产学习的证明,保证其学习时间。MBAMPA及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本科阶段是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7)报考学院(部、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按协议在入学前进行资格复核。 5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周边旅馆分布)。

附我校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五、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1139
北京师范大学2010学术型研究生考研复试线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2010年学术型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事宜的通告公布。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考生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报考院系所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整体考试情况等,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留意。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总分要求在所报考院系(专业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由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
政治理论、外国语35分,每门业务课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基础上下调10分,总分下调60分。
(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
政治理论、外国语35分,总分240分。

二、复试办法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报考院系所报到(各院系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表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失去录取资格,学校不再组织第二次复试。
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4复试费100元。
(5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6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周边旅馆分布 三、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院系所的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关于向外校调剂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向外校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未达到的不得申请调剂。凡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条件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表打印系统(近期开通下载打印本人的《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直接送交拟调剂学校。调剂学校可按表上说明登陆我院网页核对考生信息。我校接到考生本人调剂申请和调剂学校调剂函,经审核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调剂政策的,方予办理调剂手续,调剂手续办理办法随后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315
2010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专业学位类型及代码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50 50 42 90 42 90 46 70 46 70 46 70 46 70 46 70 46 70 46 70 46 70 40 70 40 70 45 100 45 100 45 100 45 100 90 90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专业学位方向及代码 备注
41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 410200法律硕士(法学)
310 31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280 280 170 160 总分170以上,外语不低于40 160 总分170以上,外语不低于40 160 总分170以上,外语不低于40 420103学科教学(语文) 46 420104学科教学(数学) 46 420105学科教学(物理)
46 420100教育硕士
420106学科教学(化学) 46 420107学科教学(生物) 46 420109学科教学(历史) 46 420110学科教学(地理) 46 420116心理健康教育
430100工程硕士
46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40 430113软件工程
40

460100工商管理硕士 490100公共管理硕士
490100公共管理01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 硕士
02基金会管理



540100体育硕士 540101体育教学
550101音乐
550100艺术硕士 550106舞蹈
550107美术
570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580100翻译硕士 580101英语笔译 590100社会工作硕士
40 40 40 40 50 50 48 40 210 40 90 40 90 40 90 40 90 50 90 48 90 90 90 90 90 90 90 309 320 320 320 300 310 总分320以上,政治不低于47 300 符合上述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均需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安排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请查阅各学院(部、复试办法(点击查阅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内容、录取办法等以各学院(部、系公布的接收调剂办法为准或向院系咨询。 三、接收调剂办法
2010年我校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校内外考生调剂复试。各学院(部、系接收调剂办法将陆续在本网页发布(法律硕士,MBA其它待定。各学院(部、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内容、录取办法等,均以其公布的接收调剂办法为准。
考生申请调剂时,请先查阅各学院(部、系接收调剂办法、我校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阅,认真了解相应情况。
愿意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先在此下载调剂复试申请表,填写后,按要求递交申请学院(部、
由于我校复试时间早于教育部复试最低分数线及相关政策公布时间,考生申请调剂前请认真了解有关信息。如果考生初试分数低于教育部的复试标准、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或者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复试需提交材料及复试费
1.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部、系缴纳100元复试费。
2.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报考学院(部、系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对于往届在职考生,根据招生简章需全日制学习的,外埠考生须提供其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需以全日制学习的北京考生和需以非全日制学习的考生,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本科阶段是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7报考学院(部、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按协议在入学前进行资格复核。
5.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周边旅馆分布 五、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初试与复试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部、系的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10315
北京师范大学2010MBA考研复试分数线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考生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报考院系所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整体考试情况等,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留意。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总分要求在所报考院系(专业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由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
政治理论、外国语35分,每门业务课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基础上下调10分,总分下调60分。
(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
政治理论、外国语35分,总分240分。 二、复试办法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报考院系所报到(各院系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表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失去录取资格,学校不再组织第二次复试。
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4复试费100元。
(5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6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周边旅馆分布 三、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院系所的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关于向外校调剂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向外校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未达到的不得申请调剂。凡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条件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表打印系统(近期开通下载打印本人的《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直接送交拟调剂学校。调剂学校可按表上说明登陆我院网页核对考生信息。
我校接到考生本人调剂申请和调剂学校调剂函,经审核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调剂政策的,方予办理调剂手续,调剂手续办理办法随后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315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一、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统考及联考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说明: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院系所可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等,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需同时达到学校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
业务课
外语
[01]哲学 [02]经济学
[0301]法学(不含030180
50 [03] 法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180]法律硕士 [0401]教育学
[04] 教育学
50 [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02]心理学 [0403]体育学
[05] [0501]中国语言文学
55 45 50 210 180 90 350 320 330 180 310 50
90
320 [0302]政治学 [0303]社会学
50
90
330
90
340 50 50 90 80
两门业务课总分 180 总分
320 335
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传播学 [050401]艺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50 55 90 90 315 350
55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0402]音乐学 [050403]美术学
45 [050404]设计艺术学 [050408]舞蹈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10]医学
[12]管理学(不含120280
[12]管理学
[120280]工商管理硕士
85 50 50 50 50 50 50 90 350 90 320 180 80 80 90 180 90 50 180 180 310 300 300 330 350 320 160
二、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统考考生的外国语成绩和政治理论成绩均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10分,总分不低于240分。
联考考生(即法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单科成绩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降10分,法律硕士总分不低于280分,工商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40分。
三、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生录取分数线

(仅适用于援藏计划考生)
专业名称
比较教育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语 40 60 免考
政治 40 60 60 业务课 240 175 75 总分 370 310 220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统考、联考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
业务课
外语
[01]哲学 [02]经济学 [03] 法学
[03]法学(不含 [030180] [030180]法律硕士 [0401]教育学(不含[040102]
[04] 教育
[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2]心理学 [0403]体育学
[05] 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传播学
50 55 50 55 55 55 180 180 180 90 90 90 320 350 320 350 325 365 50 180 330 50 55 55 55 90 80 90 90 两门专业 课总分 180 备注
总分
330 335 340 345
[050401]艺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55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0402]音乐学 [050403]美术学
45 [050404]设计艺术学 [050408]舞蹈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10]医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工商管理(不含MBA
[12] [120280]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 MBA
[1204]公共管理
50 [1205]信息管理
少数民族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参加全国统考单科在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基础上降的少数民族考生
5分,总分降20分。
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90
320
50
100
175 50 50 50 50 50 55 50 180 80 75 90 200 90 80 180 180 305 305 300 310 320 320 315 90 310 90 350 (二)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诉讼法学 应用心理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 自然灾害学 企业管理
外语、政治
50 50 50 50 50 业务课 90 150 180 90 90 总分 340 300 330 340 320 (三)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比较教育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语 60 50 政治 50 50 60 业务课 210 210 90 总分 335 335 280 二、复试分数线的调整和复试名单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可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将于近日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敬请留意)。
注意:我校不给考生寄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2007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2007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仅指统考生,不含援藏计划、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政治 50 55 50 50 外语 50 55 50 50 业务课 两门专业课总分 总分 80 80 80 180 180 180 180

325 330 325 320

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 [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 [0401]教育学

教育
[0470]教育经济与管理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50 50 165
290 [0402]心理学 55 55 220
350 [0403]体育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学 [050406] 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0401] 艺术学 [050402] 音乐学 [050403] 美术学 [050404]设计艺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050408] 舞蹈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45 45 180
310
[05] 文学


50 50 90
335







45 45 90
310



50 50 90
320 50 48 48 48 50 48 48 48 180 80 80 80 180 180 180 300 300 300 305
[10]医学 [12]管理学
48 50 48 50 200 80
180 330 320 少数民族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单科在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基础上降5分,总分降20分。 1、上表中的[01][02]等指门类代码;[0401]等指一级学科代码;[050405]等指专业代码。
2、单独考试复试基本分数、复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单独公布。
4、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等教育部政策确定后另行制定。 二.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可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上调复试分数线(点击查看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
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查询
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说明

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进入学校复试名单,方有资格参加复试。请点击此处查看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生复试名单。 注意:

1.援藏计划考生,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分数线和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 北京师范大学不给考生寄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内容等信息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生复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四、关于向外校调剂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向外校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大约在3月底公布),未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基本分数线的不得申请调剂。凡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条件而未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表下载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直接送交拟调剂学校。调剂学校可按表上说明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核对考生信息。北京师范大学在接到本人调剂申请和调剂学校调剂函后,经审核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调剂政策的,方予办理调剂。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317
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确定2006年硕士统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 学) 教育
[0401]教育学(不含040110教育技术业务政治 外语 业务二

50 50 90 90 60 60 90 90 55 55 90 90 55 55 55 55 90 80 90 90 总分
340 345 340 325 315

备注
[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0110]教育技术学
1)目前在重庆、四川、
[0402]心理学 [0403]体育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学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 [050401]艺术学
[050402]音乐学 文学 [050403]美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050408]舞蹈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 [1205]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管理
[1202]工商管理
[1204]公共管理
60 50 60 50 82 90 82 90 310 320 陕西三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5分。

55 55 90 90 340 48 48 90 90 320

2)目前在内蒙、贵州、55 50 48 50 50 50 58 55 60 50 48 50 50 50 58 55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335 305 305 310 310 320 345 335 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九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10
少数民族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单科在上述分数线基础上降5(满地方,即5个自治区、30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分为100分)或10分(满分为15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 分),总分降20分。
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说明 注:
1、上表中的[01][02]等指门类代码,是专业代码的前两位;[1204]等指一级学科代码,是专业代码的前四位;[050405]等指专业代码。 2、单独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另定。 3、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单独公布。
4、各院系所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所通知为准。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将会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因此,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的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方能参加复试。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将在317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阅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802fb19ff00bed5b9f31d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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