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6-06-02 09:57: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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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财[201419

关于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凭证(票据)的有关要求

报销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非税收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暂付款单、内部转账单等)。

(一)对外来原始凭证(发票)的要求:

1、报销凭证(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票据内容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印章清晰可辨认。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属白条范畴,不具备报销功效。

2、发票付款单位(购货单位)名称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或“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的全称。填写二级单位(部门)名称、“个人”、“顾客”、“客户”或未填写原则上不予报销。

3、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在发票摘要处写 1

明“详见附件”,或“详见明细清单”,明细清单须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4、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直接填写无效。

6、发票须加盖出票单位的 “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类票据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二)对自制原始凭证的要求:

1、自制原始凭证仅限于使用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制的单据(如:内部转账单、科研经费转账单、支付凭证、暂付款单、经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涉税收入开票申请单等)。

2、报销时,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写内容须规范完整。金额不得涂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修改人签章。

(三)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及时报销相关票据,原则上报销期限为自开票日期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原因,从严控制跨年度票据。

(四)不能报销的票据

1、假发票、非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2、虚构业务代开或购买的票据。

3、不规范的发票或收据:主要指没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的票据、没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的票据及其他非正规发票和收据。

4、内容不完整的票据(如没有正确填写付款人名称、没有经济业务内容、没有开票日期等);

2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符的票据;

6 内容涂改或字迹不清晰的票据; 7、已经被禁止使用的票据;

8、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的票据;

9、过期票据;

10、其他规定不能报销的票据。

二、财务报销的基本手续

1、报销人先行整理好票据并按照内容填制相应的报销单,若票据较多则需按照不同类别分类整理、粘贴、填制“报销凭证(封面)”,其中(1)购买批量商品如试剂、材料、图书、办公用品等须附商家开具并加盖印章的明细清单;(2)大型商场、超市等购物以电脑打印票据(有税务、单位印章)为准,不得换开手工发票。

2、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制“报销凭证(封面)”,包括报销日期、单位、报销金额、项目代码等相关内容后,在原始票据或封面单上签字,并需经办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销票据整理的规范要求 1、按照票据的内容(办公用品、出租车票、材料、邮费等)逐一分类,并将分类后的同类票据按照金额大小排序。

2.、每张报销凭证(封面)所附带的票据原则上不超过50张。

四、报销凭证(封面)的填写要求

3

1、报销差旅费: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审批单”及“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内容包括:往来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会务费及补助等。

2.、报销实习经费: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实习费审批单”及“南京工业大学公用经费报销单”。

3、领取各类劳务酬金等: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支付凭证”和附相应的“发放明细表”。

4、其它报销: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公用经费报销单”或“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报销单”。按费用项目分别归类填写。

5 报销凭证(封面)报销封面各类要素(日期、经济内容、各类金额、各类审批及签章等)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制单,对于可报销金额小于申请报销金额的,由经办人重新填写可报销金额后予以报销。

五、票据遗失处理

1、原始购物发票、费用发票是财务报销的凭据,没有原始发票不能办理财务报销。因特殊原因发生发票丢失,可至对方单位索取原始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经办人作出“不重复报销,否则责任自负”的书面承诺,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视同原始发票办理报销业务。使用原始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报销,只能是冲销借款或转账支付,一般不予报销现金。

2、飞机票遗失,必须取得出票单位的购票证明(明确乘机人姓名、时间、航班、票价等),并作出“不重复报销,否则责 4

任自负”的书面承诺,并附登机牌,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3、火车票、汽车票遗失,原则上不予报销。

六、本规定201511日起开始执行。

七、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2014

南京工业大学 1230 5—篇二:南京工业大学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咨询电话:58139185 58139186 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办理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翻译和盖骑缝章 各类证书及学历证明的办理(含毕业证明书、换发证书和往届生证书的领取) 学生证的办理 学生办理休学的程序 学生办理退学的程序 学生办理复学的程序

学生办理cet46 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联系方式(地址及电话)

一、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办理

1、办理时间:

预约登记:江浦校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上班时间、虹桥校区每周五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取件时间:江浦校区每周四下午(130-330)、虹桥校区每周五下午(1330-1500

2、办理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3、预约登记要求:

在校生凭本人学生证接受预约;2000年以前入学(含2000级原建工学院学生)的往届生须到校档案馆(虹桥校区)调出历年中文成绩单并加盖档案馆印章;其余往届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江浦或虹桥校区办理。

4、办理方式一:

①在校生从网上查阅成绩,也可到教务处打印中文成绩单作参照;已毕业的学生(2000年以前入学(含建工学院2000级))从

本人档案中查原始成绩或者到虹桥档案馆调成绩单,2000年以后入学的往届生可以到教务处调成绩单。

③出国成绩单中的课程、学分(或学时)与成绩,按原始成绩记录,学校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程及专业限选课全部保留;公共选修课及专业任选课在总获得学分多于毕业规定学分时,可以自行决定取舍;不及格科目的成绩以补考、重修成绩填写;等级制成绩(如优秀a、良好b等)转换成百分制成绩,若在转换要求区间内均予以认可(详见样表下栏)。

办理方式二:

学生可将打印好的一份中英文成绩单(成绩单格式及要求同上,正反面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凡有成绩改动、课程减少或格式不符合一律退回)于每周四下午送到江浦校区明德楼113办公室,现场审核交费盖章。具体时间:每周四下午1点半到3点半。需要在读证明的学生则提前一周到教务处预约登记办理份数。

5、注意事项:

1)凡在办理成绩单过程中弄虚作假、篡改成绩者,将取消其办理资格。

2)教务处出具的中英文成绩单仅供学生联系出国留学用,不能作为国内联系工作、考研或及其他用途的凭证。

3)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领取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请人代领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交费方式:

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须持现金交费。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翻译及骑缝章等的办理请联系校长办公室。电话:58139888

三、各类证书及学历证明的办理(含毕业证明书、换发证书和往届生证书的领取)

1、登记预约:每周一下午上班期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预约主要针对办毕业证明书及换发证书的同学,往届生领取证书不必预约,每周一下午直接凭财务处出具的收据领取)

2、取件时间:下一周周一下午(1330-1500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

3、办理要求:

1).补办毕业证明书须带以下材料:

①.登报(公开发行的报纸,本、外地均可)挂失,带上报纸原件

②.个人申请

③.个人免冠近照一张(两吋)

2.办理学历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所有证书的领取凭本人身份证,代领证书者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4、交费方式:

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可持农业银行卡或现金到财务处交费。

四、学生证的办理

时间:每周一至周二、周四至周五(江浦校区)、周三下午(虹桥校区)(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注意事项:

①.登报 (本地公开发行的报纸) 挂失,须带上报纸或发票。

②.个人申请(申请表下载),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办印章。

③.一吋免冠近照一张。

交费方式:

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可持农业银行卡或现金到财务处交费。

五、学生办理休学的程序

时间:江浦校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虹桥校区周四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1.填写休学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因病休学必须出示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证明。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因病休学须增加校医院审核)。

3.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审批通过到教务科办理离校手续。

六、学生办理退学的程序

时间:江浦校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虹桥校区周四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1.因个人原因想自动退学的学生应填写自动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3.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审批通过到教务科办理离校手续。

注:因成绩等问题被学校处理退学的学生直接到教务科办理离校手续。

七、学生办理复学的程序

江浦校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虹桥校区周四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1.学生休学一年期满,先填写复学申请表(因病休学的学生须带上医院的出院证明)。

2.病愈复学的学生必须到校医院审核。

3. 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3.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审批通过到教务科办理到校手续。

八、学生办理cet46 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时间:江浦校区每周四下午(1330-1500)、虹桥校区周二下午(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注意事项:

1 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办理。

2 学生需准确提供具体考试的时间。

交费方式:

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可持农业银行卡或现金到财务处交费。

九、联系方式(地址及电话)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明德楼

113 电话:58139185 58139186

虹桥校区: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虹桥主楼411 电话:83239848篇三:大学财务处岗位职责

大学财务处岗位职责

1、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保证国家财产安全。

3、进行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财经管理目标,依法多渠道组织各项收入,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按照要求组织起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草案,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

5、定期分析学校财务状况,向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参与学校财经工作的研究决策,完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级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7、协调处内外工作关系,调动各科室和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8、主持财务处日常工作,对各项工作及工作人员负全面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和聘任。

9、代表学校财务部门对二级财务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对财务人员的变动进行审查。

10、认真办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大学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财务处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和领导财务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党政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向校务会及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年度综合预算草案,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审核年度决算报告;

3.向学校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

4.对学校流动资产进行宏观控制,协调和调度资金的使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正常进行;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出校内的财务管理办法。检查、分析、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6.组织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

7.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

8.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财务处工作职责,主持拟定财务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9.组织学习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10.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协调改善财务工作外部环境;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大学计划统计财务处岗位职责

计划统计财务处是在董事会和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财务规章制度。

二、参与编制学院各项经济计划,负责做好学院的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合理安排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按时出具、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及统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负责学院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做好收费项目的立项、公示;收费票据、收据的购买、保管、使用及核销等工作。积极组织收入,做好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及核算工作。

五、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办理银行存款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办理工资、津贴、课酬等各项人员经费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学院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

七、负责各种会计档案归集管理。

八、负责学院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会计事务、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税务、物价等部门检查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89096c7a216147916112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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