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录取通知书
师资处负责同志:
经贵校推荐,我校相关院系导师及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同意老师来我校
院(系)访问进修,导师教授。
学习期限:自2016年9月--2017年7月;(住宿不包括寒、暑假)
报到日期:2016年9月14、15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报到地点:**大学教务处(综合楼215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办理住宿手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
**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
**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访问费收款单
访问学者姓名:访问系别:
学习期限:2016年9月-2017年7月应缴访问费人民币:
应缴住宿费:
√北区学生公寓4000元/年.人(水电费另付
(请将住宿费与进修费分开汇出,并注明住宿费)
*************************************************************
注:请通过银行汇款收款单位:**大学
开户银行:上海市农行,五角场支行营业部汇款帐号:03********441*汇款时务必写明访问学者姓名
附言请注明:**大学进修费
*请以此收款单作为单位财务提取经费的依据,请访问学者本人将汇款“凭单”的复印件带来以便办理住宿和报到手续,报到两个月后请向我校教务处索收据,以便回原单位冲账。
**大学接受单科进修教师录取通知书
人事(师资)处负责同志:
根据贵校推荐,经我校主管部门及相关院系共同审核,同意接受老师来我校进修(选听本科课程)。学习期限:自2016年9月-2017年1月;(不包括寒、暑假)
报到日期:2016年9月14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报到地点:教务处(综合楼215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住宿安排:**大学北区学生公寓73号二楼安排住宿(凭住宿缴费单);
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公休日除外
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单科进修教师每人每年收费为:
进修费4000元/年;北区学生公寓住宿费4000元/每年.人(半年折半)(被褥等生活用品自备,水电费另付,每单元四室,每室2人住(如汇款,请注明进修费、住宿费款项或直接交现金)
2.请准时来我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来公函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一周,逾期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进修资格;3.报到时请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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