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12 03:02: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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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本年度第一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2日,第二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借款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回执寄往各县级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 县(市、区) 编号:

借款人基本信息

借款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住址

省(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邮编: )

毕业中学

 

邮编

共同借款人姓名

 

与借款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省(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邮编: )

家庭状况描述

(在□打√,可多选)

▲家庭人口 (人),年收入 (元)

▲申贷原因:□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 (填写)

录取院校

 

 专业

 

学制

学校类别

(在□打√)

□普通高校 □部属院校 □本省院校

□高等职业学校 □地方院校 □外地院校

申请贷款情况

申请贷款金额

入学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贷款期限

(在□打√)

□12年 □13年 □14年

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复选其中三项,并在相应位置打√。

5、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应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

6、申请贷款金额的上限是6000元/年。

7、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居委会)公章。

8、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附件3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我校 班全日制普通学生,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欠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缴费户名:

缴费开户行:

缴费帐号: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此表格式为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此证明、申请表签订借款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2007年度(第一学年) . 2007年度(第一学年)

学生姓名: 学生姓名: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合同编号:

生源地: . 生源地:

就读学校: 就读学校:

生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就读专业 . 该生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就读专业为 ,已报到入学。 . ,已报到入学。

学校(盖章) 学校(盖章)

账户名:

开户行:

学校账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合同编号签订借款合同后填写,两份均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资助中心一份存档,一份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备案表

序号

学生姓名

入学年份

院系、专业

生源地(省、县)

开具困难证明时间

开具合同回执时间

合同贷款额度(总计)万元

合同编号

贷款到帐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c2478c3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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