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贷款合同

发布时间:2018-06-27 23:24: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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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地址: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1.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款起始日为乙方放款日:即本合同项下贷款依乙方指令支付至本合同第四条指定的帐户之日,若该日期晚于该贷款款项划离乙方帐户之日的,则以该贷款款项划离乙方帐户之日为乙方放款日。

3.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计息,贷款月利率为 。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始日起,按贷款期限计算,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第三条 费用

1.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1)贷款手续费:按贷款金额 计算,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方授权乙方发放贷款时直接自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2)延迟还款手续费:如甲方申请延迟还款,甲方应按申请延迟还款的时间和本合同贷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 手续费,若甲方申请在贷款起始日或之前延迟还款,甲方授权乙方在发放贷款时直接自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若甲方申请在贷款发放后的第若干期延迟还款,延迟还款手续费将由甲方在申请时一次性缴纳现金。

2.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行政管理费:每月按贷款金额 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即每月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由甲方在每月还款日与贷款本息一并偿还。

第四条 发放贷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2. 实际发放金额以本合同所附借据为准。

第五条 还款

1. 还款日:甲方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共分 偿还。还款日为每月与乙方放款日之相对应日期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若还款当月无与乙方放款日相对应之日期的,则以该月最后一个公历日作为该月之还款日。乙方可于放款后向甲方书面通知乙

方放款日和甲方还款日。

2.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每月偿还本息合计=【(贷款金额x 月利率x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每月还款额=每月偿还本息合计+每月应付行政管理费

3. 甲方每月还款额: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计算公式,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各期的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4. 甲方同意每月还款额按以下先后顺序分配:

(1) 支付行政管理费 2)支付利息 3)偿还本金 4)支付罚息、手续费、复利

5. 提前还款

甲方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其金额按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 计算。乙方应根据附件《提前还款清算表》以甲方还款时间计算提前还款款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罚息、复利和其他所应付费用。如甲方对有关费用计算存在异议,有权向乙方查询。

(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贷款。

(3) 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 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如提供的资料涉及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姓名、住所、职业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5) 如甲方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即联名借款),则每一借款人对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第一期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的偿还均负有不可撤销的共同和连带责任。

(6)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担保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贷款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除可将该资料用于评估甲方贷款资格外,并可将该资料用于市场推广或提供给征信机构。乙方有权主动收集甲方资料,对甲方进行信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信用信息。

(2) 如甲方向乙方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或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能提前30日通知乙方其为自身债务或每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贷款提前到期,自乙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甲方应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甲方收取其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针对甲方拖欠上述款项的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包括甲方所在工作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或通过乙方委托的收数公司进行催收,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乙方采取上述催款方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数公司的服务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为了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讨。

(4) 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

(5) 将甲方一切资料在乙方及其认为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及推荐产品之用,必要情况下可委托第三方使用甲方资料进行市场调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包括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甲方未偿还或未全部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行政管理费的,乙方有权对逾期未还贷款按日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乙方有权对逾期未付或未全部支付的行政管理费以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为每日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违约使用的部分按以上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任何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一十条 合同附件

贷款申请表、借据、其他借款凭证、《提前还款清算表》、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或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十一条 送达

1. 甲方对其以任何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的甲方通讯地址(以下简称“通讯地址 ”)均予以认可,乙方如需给予甲方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则可向甲方最后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在投邮后三日,该书面通知或文件视为已送达对方。

2. 甲方发送给乙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于乙方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

3. 如本合同甲方为两人以上,则乙方发送给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一旦送达甲方中任何一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全体,甲方中之任何一人不得以未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甲方(借款人):

签字:

日期:

乙方:(贷款人):

授权人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ad434daf1ffc4ffe47ac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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