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7 20:35: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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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

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身份证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电话、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姓名、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

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

个,能导出第一诊断。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症状、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

(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

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

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

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双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便、小便、

体重等情况。

6、其他情况: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

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的书写: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

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

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家族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

倾向的疾病。如已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如系遗传病,应至少询问记录三代家庭成员。

()体格检查应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

况,皮肤、黏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1、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单独一行书写。

2、详细记录与诊断和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体征和重要阴性体征。不同专业可按相关

专业要求,详细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或按专业表格填写。注意用词准确

3、心界或肿大的肝、脾、腹部包块等,可用图表示。

()需记录专科情况的科室,按照专科要求记录专科情况;体格检查中相应项目部分只写见专科情况。无专科需要的科室不必书写专科情况。

()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

间顺序记录检查日期及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还应写明该机构名称、检查号。入院前未做相应检查者应注明

()入院记录中的诊断部分统一书写为初步诊断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主次分明

诊断不明确时在可能性较大的病名后加;查不清病因又难以确定形态和功能方面改变的疾病,可写为某某原因待查,并在其下注明可能的病名。

初步诊断书写的位置应居中偏右侧开始书写诊断内容另起一行,超过一项诊断时

应按顺序编码。

(十一)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和审核病历的医师应签名,签名位置贴近右侧,姓名前要

注明职称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主诉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个。

()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书写本次

入院的现病史。

()既往史书写同首次入院记录。

()半年内再次入院者,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输血史如果没有变化,

可以写同上次入院记录。超过半年者按首次入院处理。

表格式病历,应按入院记录的格式与内容书写,不得简化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首次病程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经治医师或注册的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进修医务人员由本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医院正式书面认定后方可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和诊疗计划,放在同一段落中书写。

不允许拷贝入院记录作为首次病程记录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应具体到分钟;居中书写首次病程记录。第

二行起始空两格记录具体内容。

()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

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拟诊讨论: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写出对诊断的分析思考过程并依次列

出诊断依据;然后针对第一诊断的疾病做相应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必要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讨论。

()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和治疗措施,例如使用何种药物或安排何种检查;

过诊治计划体现出对患者的整体诊治思路。不得使用进一步完善检查择期手术详见医嘱等一类套话。

记录结束的末端,同一行右顶格由记录医师签名,该行剩余空隙不够(少于1/3行)签名时,可另起一行右顶格签名。原则上不能空行。

日常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

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次日早晨出院)也应书写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应重点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确定诊断时间,诊疗依据和治疗效果,会诊意见执行情况,输血过程与反应情况,拟作检查(检验)的原因和结果分析,临床观察指标的变化,临床病情变化与处理方法等。

告知病危(重)当天,应记录告知时间、地点、内容、主要人员及签字情况

术前病程记录中,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记录;术后连续3天病程记录中,应有一次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记录

合理用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开具与停止情况应有明确记录

出院前一天或当天的病程记录中,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记录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另起行空两格记录具体内容。记录结束的末端同一行右顶格由记录医师签名,该行剩余空隙不够(少于1/3行)签名时,可另起一行右顶格签名,原则上不能空行。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每周不应少于2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副主任、主任医师负责首次查房者应于72小时内完成。

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和疗效分析、下一步诊疗意见。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记录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其他部分同日常病程记录

()经治医师应据实、认真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时的分析与意见,不得使用上级医师同意目前诊治方案等套话。

()上级医师使用红色墨水笔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并签名。

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时,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班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

接班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接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交(接)班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交(接)班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相关内容,最后由交(接)班医师签名并注明职称。

转科记录

转科记录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上级医师同意、以及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出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日期,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上级医师同意转科意见,同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的姓名、职称和意见,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

转入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入日期,转出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转出、转入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某某科转出(入)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相关内容。

阶段小结

阶段小结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的总结。

阶段小结应每30天之内记录一次,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阶段小结。另起行空两格书写相关内容。

抢救记录

抢救记录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的记录。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家属谈话或知情告知等死亡的患者还应记录呼吸、心跳停止时间,停止抢救时间。时间记录应具体到分钟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抢救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抢救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具体内容。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等)的记录;写在病程记录中。

内窥镜、介入诊疗等有创诊疗操作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原由、操作名称、指导医师姓名与职称、开始操作时间、患者体位、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结束操作时间、操作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标本送检情况,操作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已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应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有创诊疗操作名称。另起行空两格记录具体内容。

术前小结

术前小结是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拟输血液品种和数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情况和医患沟通情况等。如有术前讨论需将讨论意见写入小结。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术前小结。另起行空两格书写具体内容。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输血情况及有无不良反应、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事项等重点记录术后患者生命指征和状况等,避免写成手术记录

手术切除组织时,病程记录中应注明被切除组织家属已过目,组织已送病理检查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具体内容。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指由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应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本中。

三级医院临床科室每月至少讨论2次,三级以下医院每月至少讨论1次。

内容包括诊断,鉴别诊断,诊疗变更的动因,需进一步完成的检查等。

书写时要求记录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

()所有参加讨论的本医疗机构人员都应记录姓名及职称。

()一、二、三级医师,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应参加讨论和发言。

()首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历(记录中可省略),然后由参加讨论者分别发言;每位发言人讨论意见的起始处应注明姓名和职称,详细记录每人的具体发言内容;最后由主持人汇总形成小结意见。所有讨论内容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者签名。主管医师应对记录进行审阅、签名。

()病程记录中只记录讨论形成的小结意见,并于讨论当日或次日完成

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科间会诊)或者其他医疗机构(院外会诊)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应记录于专用的会诊单内。

常规科间会诊记录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科间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达,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科间会诊由住院总医师或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完成

申请会诊记录应简要介绍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理由和目地,申请会诊医师职称与签名。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科别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急会诊记录到分钟),会诊医师职称与签名。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当日书写病程记录,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术前讨论记录

术前讨论记录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三、四级手术),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应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本中。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等

书写时要求记录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

(一)所有参加讨论的本医疗机构人员都应记录姓名及职称。

(二)参加手术者、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应参加讨论和发言。

(三)首先由经治医生汇报病历(记录中可省略),然后由参加讨论者分别发言;每位发言人讨论意见的起始处应注明姓名和职称,详细记录每人的具体发言内容,最后由主持人汇总形成小结意见。所有讨论内容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本中,记录者签名。主管医师应对记录进行审阅、签名。

(四)病程记录中只记录讨论形成的小结意见,并于讨论当日次日完成。术前讨论形成的最终结果应在术前小结中有显示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病历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麻醉记录

麻醉记录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应另页书写。

书写麻醉记录单时应注意:

(一)术中用血应记录有无不良反应,术后访视应记录具体内容。

(二)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与经治医师的交接应当有记录及签名。

(三)麻醉记录的基本项目,血型、输血液品种和数量,手术名称,参加手术人员,术后诊断应与病历记录保持一致

(四)术中非麻醉用药,输血、输液,采取的监护与治疗措施等必须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中

手术记录

手术记录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另页书写。

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经手术者审阅后签名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号、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术中输血者应记录输血种类、数量和有无输血反应等;手术切除组织时,应记录标本外观和送检情况

使用人体植入物或特殊物品时,应记录名称、型号、使用数量、厂家等(术后将其标示产品信息的条形码贴入手术记录中)。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患者还应核对血型和用血量。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另页书写。

记录应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分别于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开手术室前确认并签名。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指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病历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出院记录

出院记录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出、入院诊断有差异时,应在诊疗经过中说明诊断变更的原因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出院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相关内容。

死亡记录

死亡记录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记录死亡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死亡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相关内容。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指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应书写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中所有死亡病例必须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讨论内容包括疾病的诊断、治疗、死亡原因和死亡诊断等。

书写时要求记录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

()所有参加讨论的本医疗机构人员都应记录姓名及职称。

()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应参加讨论和发言。

()首先由经治医生汇报病历(记录中可省略),然后由参加讨论者分别发言;每位发言人讨论意见起始处应注明姓名和职称,详细记录每人的具体发言内容,最后由主持人汇总形成小结意见。所有讨论内容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者签名,主管医师应对记录进行审阅、签名。

()病程记录中只记录讨论形成的小结意见,并于讨论当日或次日完成

手术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

记录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与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应另页书写。

麻醉同意书

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病历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液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病危(重)通知书

病危(重)通知书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名的医疗文书。应另页书写。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情况,患方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通知书应一式两份,一份交患方保存,另一份粘贴在下达病危(重)医嘱的长期医嘱单背面。通知患者病危(重)后,应即时书写相关的病程记录

患者法定代理人、被委托人、患者近亲属或关系人拒绝签字时,可由医师写明拒绝签字情况并由两位以上医护人员签名证明。

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

医嘱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取得本医疗机构处方权的注册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授予相应医嘱权利。其他人员不得下达医嘱。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一)多项同一日期和同一时间开具的医嘱,在起始行和终末行注明日期、时间和医师签名中间栏目可用垂直单竖线(实线)代替

(二)医嘱不得涂改,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开具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用药医嘱应使用药品通用名,注明剂量和用法。

(四)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确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当中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抢救或手术结束时,医务人员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并签名。

长期医嘱单

长期医嘱为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开出停止时间后失效的书面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单的一般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页码等。

医嘱的格式为开具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核对时间、核对护士签名、停止日期与时间、医师签名、停止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医嘱内容与顺序为:

()护理常规,如按某某科、某某疾病或某某手术后护理常规护理;

()护理级别;

()饮食;

()体位;

()其它护理要求,如陪护等;

()病危或病重;

()生命监测项目;

()一般治疗,如鼻导管给氧、保留尿管等;

()治疗用药,要求先开具口服药物,后开具肌内注射或静脉给予药物;

()出院医嘱、转科医嘱等。

取消长期医嘱时,直接书写与起始日期、时间相同的取消日期、时间并签名。

重整医嘱:

()长期医嘱单一般不应超过2,当医嘱超过1页且停止医嘱较多时应重整医嘱

()首先应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墨水笔,齐边框从左至右划一横实线,表示以上医嘱停止执行。

()另起一页长期医嘱单,在首行填写重整医嘱的日期和时间,在医嘱内容栏内用红色墨水笔书写重整医嘱然后由经治医师签名。

()重整医嘱时,应当把未停止的长期医嘱按原医嘱开具时间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其下方书写当日新开的长期医嘱。

()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其它护理要求、病危或病重、生命监测项目按本节第155条的要求书写,应写明原开具时间。

重开医嘱指手术后或转科后重新开具的长期医嘱单。

()在原长期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墨水笔,齐边框从左至右划一横实线,表示以上医嘱停止执行;

()另起页重新开具长期医嘱,重开医嘱的起始行用红色墨水笔写明重开医嘱术后医嘱

注意事项:

()每行内容左顶格书写;单项医嘱一行写不完时,应另起行空2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的第一字应与第二行第一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药品名称书写采用中文通用名,无中文名称者可用英文国际非专利名(INN);同一药品名称不得中英文混写。禁止使用化学符号。

() 药品名称后写剂型、单次给药量,用中文或规定的拉丁文缩写符号标出给药次数、给药方法。剂量使用公制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省略。

()药品剂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的0不得省略,整数后不写小数点。

()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如0.2%替硝唑注射液或针200ml)。

()一组药物混合应用时,每种药物书写一行;在其后划一斜线,表明下药加入上药液;斜线右侧书写用法。

()成组药物停用其中一种时,应停止该组医嘱,重新开具医嘱。

临时医嘱单

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的书面医学指令,应在指令时限内一次完成。

临时医嘱单一般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页码等。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开具日期与时间、开具项目、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一)开具项目包括检验和检查、临时用药、药物过敏皮试、穿刺操作、拟施行的手术和术前准备、术中非麻醉用药、输血、输液、采取的监护与治疗措施、一次性护理、临时治疗、出院带药等。

(二)取消临时医嘱时,用红色墨水笔在相应医嘱栏中标注取消并签名,书写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每行内容左顶格书写

2每个检验或检查项目逐项单列

3、需做药物过敏皮试(如青霉素皮试)时,医嘱后标注括号;阳性结果用红笔书写,阴性结果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由执行护士将结果添入括号内。

4某些短期治疗可开出执行时间,如鼻导管吸氧(2L/min2小时

5临时医嘱项目内不得书写每日几次,如需每日2次或2次以上应分别开具临时医嘱,或长期医嘱

6、出院带药仅书写药品名称、单药剂量和数量并注明出院带药。

打印病历的定义与类型

打印病历是指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

打印病历的类型:

()按种类分:门(急)诊手册、门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

()按时间分:运行病历(住院病历)与归档病历(出院病案)。

病历录入格式必须按照本规定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病历中除门(急)诊病历、检查或检验部分外,一律使用A4大小的纸张。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中,除页眉和页脚外尽量采用宋体、四号字排版;病历中其他部分尽量按上述原则排版。

同一医疗机构须统一打印病历的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要求。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和时间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临床医生从正式进入临床工作起,3整年以上才允许使用打印病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f8a8f394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72.html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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