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快捷快递加盟协议

发布时间:2020-04-16 11:10: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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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从 日将云南省 所辖区经营权加盟给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在甲方指定片区内经营快递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定。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资格。

1.1乙方如为自然人(个人),必须具备固定的住所,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对其一切经营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自然人(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房产证或担保书均应复印交甲方备案。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三个月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为独立公司或者分公司)、快递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办理。

2、乙方的服务。乙方必须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为:

2.1客户委托寄递快件的取发、查询、意外事宜的处理及客户索赔;

2.2当地客户的快递业务咨询、投诉受理;

2.3快捷速递进入该区域快件的及时派送;

2.4严格遵守本协议,《快捷速递操作管理规则》以及甲方书面指导规定的服务内容;

2.5乙方应向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的标志运营其他业务。

3、广告许可。乙方必须以快捷速递的专用面单及信封等包装物从事快件的揽件业务,违者必究。乙方不得以快捷速递的名义印刷面单、信封(报价表除外)

4、经营方式。乙方依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经营,乙方的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养老保险及人身易外伤害保险等)、场租、税费等一切经营费用及其经营风险(乙方的财产及所雇用的人员受损害,客户发出件的延

误、破损、丢失的售后赔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快捷速递内部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按快捷速递总部及甲方制定的统一模式运作,并在甲方与快捷速递总部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人事、财务、操作、

销售工作。

5、必备的通讯工具。乙方应保持二部以上电话畅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配备手机,并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该电话或手机必须可用于网上对公司内外公布使用的,电话及手机一旦公布后,其换号或停机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否则按200元/次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每个站点至少一台电脑可用于网上联络,保证业务信息及时上传至快捷速递中心服务器。

6、必备的交通工具。乙方应具备相应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确保快捷速递网络中所有快件按快捷速递服务规定时限取派转运。

7、记录和报表。乙方应在甲方及快捷速递总部的规定时间内保存好签收单等原始资料,做到件与发件扫描(无巴枪的情况下,以手工进行录单)、签收单录入,以及到付详情单的录入。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如因此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会议。甲方每年都会召集乙方召开年会,其目的是总结乙方经营情况,并奖励经营业绩突出的乙方。除此之外,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集各类协商会议、组织各类活动。无特殊原因乙方应无条件参加,并自理交通、食宿、会务费。

9、乙方内部若采取股份合作制,应将各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和相关章程交甲方备案、审核,未经审核,甲方有权终止对其承包权。

10、遵守甲方及快捷速递总部的政策和操作程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文件和书面指导书的规定,正确使用快捷业务信息系统,根据快捷速递总部的规定,按时上传有关数据。

11、上缴有关费用。乙方应在甲方相关处理决定下发后,三日内上缴应缴费用,各项欠费时间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作自动退出快捷速递网络处理。本合同也便自动失效。

12、乙方的承诺。

12.1承诺严格执行‘收寄相关制度’,不揽收、不运输危险品、非法出版物、毒品及其他国家法定禁寄物品。否则,应承担一切由甲方承担的刑事、行政、民事等法律责任,并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决定。同时,乙方还应严格履行《反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加盟区域内引发的甲方的违规处罚、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12.2承诺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决不扣压或销毁客户快递的快件,若因故意扣压导致快件滞留:151公斤以下的处500元/票的延误赔偿金;5天以上1公斤/票以下处l 000元/票的延误赔偿金;l公斤/票以上的快件按实际价格l 00%的金额承担延误赔偿金,若实际价值低于1000元/票按l 000元的标准承担,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3承诺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支付罚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甲方与快捷速递总部费用时,愿以家庭成员及家庭财产连带偿付。

12.4承诺未经甲方依法许可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使用甲方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识。依甲方许可使用的,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2.5凡以扣件敲诈快捷速递各网点公司(包含下属各网点)或甲方,除返还敲诈款项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和支付违约金(等同于风险抵押金)

12.6若发生快件遗失或损毁:遗失赔偿标准按照快捷速递总部政策赔偿,乙方与客户之间发生快件遗失的赔偿标准依据乙方与客户事前约定。

12.7若发生快件延误派送:每票每天100元人民币。延误赔偿标准如遇快捷速递总部政策调整,依据快捷速递总部调整后为标准。此延误件赔偿标准为乙方与甲方之间约定的快件延误的赔偿标准,乙方与客户之间发生快件延误的赔偿标准依据乙方与客户事前约定。

12.8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之外区域以快捷速递的名义经营快件业务;禁止乙方接受非甲方授权的代理企业或个人的快件;禁止将所属区域快件转交其它区域出件;不得以快捷速递的名义揽收快件和货物,而将货物借助其他物流或快递企业投寄。

13、乙方与其他片区之闾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需甲方出面协商解决时,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即责任大一方承担的费用也大,且该项费用必须由提议方先垫付,事毕再由甲方予以分摊。

14、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前后切实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15、乙方在与甲方移交或领取快件时,应当面清点数量,办理数量交接手续。若发生丢件、延误等纠纷时,以甲方的快捷系统扫描记录和监控记录为裁决依据。快件遗失、延误的处理方式依据快捷速递总部及甲方的规定进行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6、乙方可使用甲方的原有客户资源和客户资料,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即行终止与其发生业务关系,且保证半年内不得在原区域从事快递业务,不得将原甲方经营的客户私自转让其它快递组织。否则,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快捷速递总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及操作流程,并接受甲方或快捷速递总部依据相关制度给予的奖罚。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帮助乙方尽快熟悉快捷速递整体运作情况,及早正常开展业务,在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且乙方将有关费用到账后,乙方将向甲方购买相关资料:快捷速递内部成员联络表、快捷速递物料价格表,快捷速递各中转站点中转价目表等。

2、乙方的培训。在甲方经营协议生效后30天内,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将对乙方和一名乙方指定的甲方批准的人进行为期三天的岗前培训。

3、后期培训。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后期培训,包括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的培训。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培训,要求乙方负责自己的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4、相关信息。甲方将通过QQ群、快捷内刊和网站向乙方提供市场动态和现代营销、管理及行业动态信息,包括各项网点开通与关闭信息、费用收取明细、管理新规定等。

5、督导和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乙方有严重违法或违规经营行为的,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及快捷速递总部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经营权,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统一形象。甲方负责统一设计并印刷或向快捷速递总部采购包装袋、运单、工作服、工作证等,向乙方提出统一使用快捷速递识别标识的具体要求,乙方将无条件执行。

7、经营评估。甲方将通过下发电子管理表格或亲临乙方经营现场,对一些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每年一期的检查评估。乙方应认真填写表格且同意协助甲方在其现场进行运营检查评估。甲方有权在乙方经营区域合理规划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达到市场覆盖饱和。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运单、印刷有“快捷快递”品牌统一标识的包装材料或资料,但乙方应以现金形式支付费用。

9、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未能及时缴纳费用时,甲方可行使追索权。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11、向乙方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协助解决业务工作关系。

第四条、乙方的费用和付款方式

1、加盟费 不论是合同终止,还是中途解决或其他理由,都概不归还此项费用。

2、风险抵押金共计 。风险抵押金用于以后可能发生的恶意欠款、罚金、违约金等的低压。若无欠款或其他纠纷,本合同终止3个月后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与客户发生了争议,客户投诉到甲方或投诉到快捷速递总部或消费者协会的,乙方在3日内不能积极解决的,甲方有权按照客户的要求动用风险抵押金和系统内预付款余额先行赔付。乙方须在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不支付的每天增加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法律仲裁。

4、乙方与甲方相互之间每天所产生的到付费、到付费税金、中转费、派送费等,由快捷系统自动结算,乙方必须保证系统内预付款余额的充足,因预付款不足造成的延误中转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于各种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的应付费用,乙方都应该按时支付。如乙方逾期不予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此逾期款的每天增加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超过l5天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法律仲裁。

6、中转费收费标准:见附件《中转价格表》

注:甲方可根据甲方的实际经营成本(如油价、航空运价)的不断变化及快捷速递总部的相关规定,调整中转费标准。

第五条 经营区域:

1、乙方经营管理有异常,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未按时整改,将取消经营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区域从事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超区经营或设立办事处,禁止层层转包恶果。否则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期撤离,并追究相关责任。

3、乙方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如遇对所属经营区域及下属区域经营不善并无能力协调的,甲方有权收回其所属区域或下属经营区域经营权并重新予以转让他人,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权。

4、乙方必须在 日前开通所辖门市覆盖,若乙方到期未开通,甲方有权收回其未开通区域经营权并可重新招他人,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区域的经营权。

5、协议期内无论业务关系是否正常保持,都必须正常派送快件。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故退出快捷速递网络,甲方将扣除风险抵押金作为后续派件补偿金。若乙方与甲方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了申请,并办理了客户资源信息的正常移交手续,3个月后可由甲方扣除乙方拖欠费用后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纠纷

1、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发生人为不派件、不取件行为时,当日滞留件或当日由甲方派人派车派送的快件,一律按快件延误处罚标准的两倍进行处罚。三日内仍然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取派件义务的,将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采取各类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每日所取、所派快件的安全,若发生快件遗失事件,必须及时报警并向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不服从甲方在经营过程中统一管理,乙方多次被投诉,影响甲方业务及声誉,且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4、经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甲方对乙方在经营期间投入的资产不负收购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

5、乙方违约而发生与甲方欠款的结算,先行协商解决。无结果时,甲方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遇到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7、退出。因乙方自身原因的,乙方应至少提前9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退出申请。审核期间,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待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停止运营。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风险抵押金。退出时必须与甲方结清一切往来账目,否则依据第四条第4款约定追回欠款。

8、加盟转让。乙方有意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经营权给第三方的,乙方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经甲方对第三方考察通过并签订经营意向书、乙方结清与甲方之间的所有费用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第三方必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协议,否则转让无效。甲方按转让费的15%收取管理费。若是全部转让经营权的,在转让完成一年后,原乙方可凭风险抵押金收款凭证向甲方申请退还风险抵押金。必须在协议期内转让。

9、保密。特许经营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资料及条款。否则,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l0万元以上的赔偿金。

1、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扩大许可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许可经营区域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售、转卖他人经营。

3、自行制作或使用跟许可商标相似的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多次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投诉,被证实属实时。

5、擅自变更协议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主体。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1、本协议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1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能继续经营。

1.2乙方无故连续停业l天或者1天以上。

1.3乙方全部转让经营权。

1.4乙方被解散。

2、乙方违反下列条件的甲方的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乙方违反上列条款中明确可终止协议的条款的。

1.2乙方严重违反上列条款,且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的。

1.3连续3次未完成甲方考核的。

3、如果产生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违约、解释、终止等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因前述争议起诉至人民法院所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由相对方承担。

第九条 特别说明

1、本协议签订时附加的附件和各类证件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每一票()快件的条码(又称单号)经快捷速递电子系统扫描后,且针对此快件的条码经过两个以上不同扫描员且不同的扫描方式形成的电子版本的扫描记录,是乙方与甲方之间建立委托运输协议与委托派件协议的唯一凭证,是解决乙方与甲方之间纠纷的唯一有效凭证。快捷速递运单的对账联与派送联或电子视频监控记录作为辅助参考凭证。

2.1有效的电子扫发件记录,为甲方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的唯一依据;

2.2凡未经甲方快捷电子系统“昭通站(代码87001)”做到件扫描,虽乙方与客户之间以快捷速递运单形式建立了书面发件协议关系,但所造成的快件延误、遗失、破损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快捷速递运单的对账联与客户留存联。乙方与客户之间经双方签字认可,为乙方与客户之间建立的有效运输协议。对账联:为乙方向客户收取寄递费的唯一依据。客户留存联:为客户向乙方提出查件或提出索赔的凭证。

4、快捷速递运单的派送联。经收件人亲笔签名或收发章签收的快捷速递运单派送联,为乙方完成最终快件派送义务的直接证据,乙方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至少为1)。当发生快件延误派送或甲方怀疑快件可能丢失时,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提交所查快件的派送联原件。若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如实提交派送联或收件人的收件证明(包括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快件延误或快件遗失的赔偿责任。

5、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日至

日止,期满后续签或者终止。

6、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体现。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注:为了快捷快递和谐健康发展,今后连续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加盟、连续两天未把属于所辖区快件拉到所辖区域按时派送完毕的,辱骂客户和同事的、不配合管理的,将无条件退出快捷快递(不给予结算和退出任何款项)。


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e1275b885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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