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和答案
发布时间:2024-03-02 03:03: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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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试卷四真题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围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某家取画时,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某的朋友某来访。某向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某开车,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某未将此事告诉某。到野外后,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某对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某
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某。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某。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某,导致案发。 问题:
1.关于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2.关于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3.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何罪(说明理由?是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帮助犯(从犯? 4.某向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 5.某将赝品出卖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三、(本题22分
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取证,由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