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
作者:陈洪梅
来源:《财讯》2019年第05期
摘要:资产是一个企业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一个企业发展的物质源泉。如果有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闲置资产的盘活是一个关键节点。本文阐述了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现状,分析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2016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提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何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成为发展的中坚力量的根本保证。而如何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是改革中的一个关键节点。
一、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特点
(1)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定义:闲置资产是指已经停止使用一年以上,不需用未使用,或者是已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替代的资产。
(2)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存在以下特点:
1.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种类较多:既包括房屋、附属建筑、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也包括物流设备和科研设备等专用设备。
2.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成因复杂:包括办公楼易地新建、经营模式改变、更新换代、产能缩减、布局整合等。
3.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分布分散:既有市区商业繁华地段,也有城乡结合区域,既有集镇f叫没,也在偏远的村社区域。
二、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与盘活的影响因素及分析
(1)缺失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一是制度的缺失。部分国有企业自上层起便没有专门针对闲置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导致下级企业没有可参照的依据,即便下级企业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管理规则、处置原则的尺度把握上也没有依据支撑。二是现有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比如现有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资产出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这一规定限制了很多大型资产以出租方式盤活,因为承租人对租人的大型闲置资产的投入在五年内难以得到回报。再比如现有制度规定国有企业处置国有资产特别是不动产时,必须评估、必须公开拍卖、必须取得上级批复等,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处偏远地区的资产以有偿转让方式盘活,因为地理位置的限定,这部分闲置资产的潜在购买者较少,即便公开拍卖时有购买者出现,这些购买方也较少较单一,购买资产的目的和用途也是特定的,而从上报清示到取得批复、组织资产评估再到组织公开拍卖,时间过长程序较多,导致购买方望而止步转而求其次,或管理者嫌诸多麻烦出现“懈怠”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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